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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泪多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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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哭泣与眼泪,成为林黛玉的一个突出特征,爱哭善哭,眼泪不断,直至泪尽而逝。黛玉可谓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又哭着离去。黛玉之哭,爱恨交加,缠绵悱恻;黛玉之泪,辛酸忧愤,茫然无奈。本文从她泪的缘起 面临的境遇以及爱情悲剧这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关键词:泪的缘起 境遇 爱情

《红楼梦》中有言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品红楼之味,应尽在这一“言”一“泪”之中。提起这“泪”,便可通观林黛玉的性格。我认为,黛玉的泪与众不同,是极富个性魅力的,其泪有根有源,也有依有据,有情有景,真挚动人。黛玉的泪是红楼的泪,是整部书的泪。正是有了黛玉的泪,才有了《红楼梦》这部动人心魄的悲剧,正是因为黛玉的泪,才使得这部悲剧愈发壮美,愈发深刻,愈发动人。

1.泪的缘起。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虚拟了赤霞宫神瑛侍者,常在西方灵河岸边行走,见三生石畔有一绛珠仙草,楚楚羸弱,乃用甘露灌溉,使其受天地之精华,得雨露滋养,修成人体,心中结一份难释之情,说 “若他下世为人,我也随他世间走一遭,将毕生眼泪还与他,以报灌溉之恩”。后神瑛侍者下世生为贾宝玉,绛珠仙草乃决意随同下世为人,用一生所有的泪水还他,以报灌溉之恩,于是降生为林黛玉。这就是前世的“木石前盟”。“还泪”从此缘起,“还泪”之说预示了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的结局。她还泪的宿愿,实际上是还情、报情。“林黛玉自是可人,泪一日不还,黛玉尚在,泪既枯,黛玉亦物化矣。”从宝玉的眼来看看黛玉的形象:“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首词中尽现了黛玉迷离、梦幻、病态、柔弱、动静交融的美丽和气质,宝玉称她为“神仙似的妹妹”。她有藐姑仙子的洁,洛水神女的伤,湘娥的泪。她来到人世,是为了“还泪”。她第一次见到贾宝玉,就是哭,脂砚斋说:“这是第一次还泪。”此后,“不是闷坐,就是长叹,好端端的不知为什么,常是自泪不干的。” 她动辄愁眉不展,哀声叹气,甚至痛哭流涕。闻听宝玉被打,她哭得两眼通红,就像熟了的桃子;因被晴雯关在门外,而伤心痛哭。林黛玉的哭,分明饱含着现实人生的血肉。哭是她悲剧性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哭,是她对生活折磨的强烈反应;哭,是她发泄痛苦的方式;哭,是她诗人气质的种种感受的抒发。“以泪偿灌”之说足以说明林黛玉在不断流淌的泪水中度过了她的一生。

2.寄人篱下的境遇逼迫她泪流不干。林黛玉父母早亡,故被接入贾府, 她没有“丰年好大雪”可以依傍,也没有“阿房宫,三百里,装不下一个史”的出身,在贾府这样一个品一口茶便知冷暖的地方,黛玉只感到“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虽受贾母疼爱,但终因是舅舅家,寄人篱下,不免终日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得贾母疼爱,不免又遭众人忌恨,久而久之,忧愁与无奈郁积心头,又无处倾诉,只能借助诗与泪来发泄。黛玉的《葬花吟》可说是她身世的真实写照,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说是“一诗成谶”。通过这首诗,她对自己的处境及心境作了最恰当的描述:“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对世态炎凉的最有力地抨击,也是对她当时所处的黑暗环境作真实的描述。朱淑贞的《减字木兰花・春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对黛玉性格及其成因的概括:“独行独坐,独倡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残灯梦不成。”

其实,对林黛玉来说,自尊与自卑原不过是一对孪生姐妹。前者是后者的外化,后者是前者的内涵。寄人篱下,使她产生了深深的自卑,她所以要时时刻刻在人前极力维护她的自尊,是为了用自尊掩饰她内心的自卑。“黛玉的自卑主要是孤傲、多疑与猜忌。而每当她因为某件事情与别人发生不快时,或因为猜忌口角怄气之后独自垂泪时,总想起自己不幸的身世,默默地品味着寄人篱下的难言之苦,这说明在她孤傲的表象之下有着多么脆弱的心理 。”在这个少女的身上,有着太多的敏感和自尊。她的气量显得是如此的狭小。但这一切,总是由于在她的内心深处,有一个解不开的隐痛,这就是她的依人为活的命运。她不安于这种命运,但又无法摆脱这种命运。这种矛盾,经常扭曲着她的感情和心理,于是她的心境就永远得不到平静,并且招惹着许多看来是不必要的烦恼和痛苦。大观园里的繁华热闹,别人家中的笑语温情,乃至自然界的落花飞絮、秋风、秋雨等等,无一不在她的心里引起无家的哀痛。整个世界在她的面前,仿佛变成了制造眼泪与忧愁的原料。

3.追求真爱,对婚姻悲剧的控诉之泪。林黛玉自小便与贾宝玉相知,又不确定自己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分量,不免时时担心伤心;与宝玉的爱情是自由、自主的。然而,儿女婚姻大事自古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从小父母两亡,因此与宝玉的婚事无人能替她做主。纵然有贾母,而希望是极其渺茫的。故而她时悲时喜,时忧时欢,多愁善感。林黛玉不能主宰婚姻,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而无力抗争。林黛玉只能表现在不是愁眉,便是长叹,落花与眼泪成为她悲苦命运的象征。最终,宝玉与黛玉完美的爱情,却被王熙凤献上的狠毒冷淡的“掉包计”抹杀了,成就了宝玉与宝钗的“金玉良缘”,让泪恨悲伤的林黛玉焚诗呕血而亡!这强烈的悲剧与感慨之泪是林黛玉对自身的悲悼,也是对封建制度的控诉!

对贾宝玉的爱情,是她的生命之火,一旦失却这爱情,生命也就终结。她是为自己的爱情而哭,爱情曾使她几死几生。当他们这种同生共命的爱情最后遭到毁灭时,她便“焚稿”、“绝粒”,以生命相殉。这种爱情是怎样的至诚至坚,至纯至圣!一生以泪洗面的林黛玉,临死之前反而发出了微笑,最后喊出了“宝玉,宝玉,你好――”的未完的一句话,留下了千载不消的遗恨!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她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她的生命所系。她对贾宝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的爱情又是在不许爱的环境中发生、发展和生存的,这就难免有痛苦,甚至要为爱情付出生命的代价。再加上她诗人的气质和悲剧的性格,这种被压抑的燃烧着的爱情,只能用诗和哭来抒发,来倾泄。林黛玉等待了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所以这是悲剧性的。林黛玉“对爱情的执著是她致命的硬伤,她付出了一世的真情,却只能宿命;尝尽了一生的眼泪,却挽不回爱。对她来说一种无家可归,无可依傍的孤独感,一种人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绝望与悲哀,并没有因为爱情而减轻,而是使她承受了更多的生命与情感的痛苦。”

她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林黛玉用她短促的一生,唱出了一首最凄惋的歌。

参考文献:

[1] 姚燮:《读红楼评纲领》(《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 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

[2] 唐圭璋、周汝昌、万云骏等:《唐宋词鉴赏辞典》(南宋、辽、金部分),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

[3] 刘雪坚:《自卑与超越:关于林黛玉与薛宝钗的心理分析》,《辽宁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1991.1。

[4] 朱伟明:《两种生命的存在方式 ――林黛玉薛宝钗形象及其文化意义 》,《红楼梦学刊》,1994.1。

李秀春:淄博科技职业学院语文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