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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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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一小和那条街

提起小学,现在的我们都只能说“旧一小”或是“新一小”。只因为在六年级时,学校搬到了新校区。于是,“旧一小”似乎彻彻底底地被人遗忘了。问起同学聚会的地点,“一小门口”四个字似乎不约而同地指定了就是“新一小”。可我对“旧一小”那条街却存在一些莫名的怀念之情,剪不断,理还乱。

学校在很窄的一条路上,印象里那条街连一辆三轮车都过不去,若是换成两辆自行车,也显得有些挤了。学校前面有一排至多两层楼高的砖瓦房,颇有些古建筑风格。这些房子前面是一条繁华的街道,但是一丝喧嚣也传不进学校里。那些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都被这条街神奇地挡住了。

不说学校光谈街,那是没有血肉的,那街,与校就是骨肉相连着的。这话倒真是不假的,整条街上的建筑,都被学校同化了。

我想起了街上的那些小吃摊,还有卖卡片、卖弹珠的文具店。它们都是学校的衍生产物。我记得当时下课后男生们的一大乐趣就是玩卡片,用手扔在桌上、地上的卡片,一翻过来就欢呼雀跃,像极了偷吃了零嘴儿的猫。我记得每天早晨,校门口的摩托车都会挤破了老街,把路上的石子压得“吱呀”作响。学生们总在父母走后才发现自己忘了戴红领巾,不是打电话让家长送来,就是花五毛钱买个劣质的红领巾系上。我记得以前当“校园文明使者”时要戴一个很丑的红袖章站在校门口的街上,对着每一个经过的认识或是不认识的老师鞠躬,还要把没戴红领巾的同学拦下来;我还记得以前吃早饭时,文具店的前面总有些卖早饭的摊子堵住大门口,店主总是一脸无奈地冲小贩们笑笑。

其实印象最深的倒不是这些“我记得”。因为越想记住,那些片段越是模糊;越模糊的,印象反而越是深刻。

我不知如何下笔,因为那实在是一段冗长的记忆,让人怀疑那是不是自我虚构出来的影像。

那是一个不起眼的甚至称不上“摊子”的小摊,简陋得异常,仅有一个小锅,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摊主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人很矮,似乎是裹过脚的,走路时总有些颤巍巍的、怯生生的。我总是很喜欢见到她,不单单是她的祥和,更多的是为了那红糖。

我不知道那种糖叫什么,只知道它呈浆状,酒红色。人们用两根粗木棍不停搅着,轻轻尝一口,又马上搅动起来,不然糖就会掉到地上。那时我的技术很不行,总是还有一大半,就会有一大块糖掉在地上。我很难过,有时甚至看着那糖好久好久,觉得不能去挑上来,却又很是舍不得。有时,那老婆婆会很好心地再挑给我些,弥补掉落的那些。虽然也许她再给的那些,远比不上掉落的,但我也会很开心地说声“谢谢”,再眯起眼去舔上几口。有时为了不让它下落,我几口就把嘴里塞满糖。满口融化的甜丝丝的糖,将整个嘴巴都挤满了甜味,整个世界都要被香甜包围了。

但她似乎不经常出来,甚至可以说基本不出来。每回看到她来,我都会很激动,花上五毛或一元的“巨款”去买上一根,细细品尝。有一回,我去晚了,剩下的好像没有了,卖完了。正想失望地走开,她把我叫住,用木棍将锅边的那些连着锅的糖挑起给我。那些足足有以前的两倍左右,她却只收我5毛,还帮我好好地揽了几下。

最后,她收拾好东西,蹒跚地走进了那条小街,渐渐消失在街拐角的地方,好像只一瞬,便不见了。似乎她走进了那深深浅浅交错的街巷,融于背景之中。

新一小的那些事

搬学校,尤其是搬到一个气派、宽敞的学校,在那时还是一个极其重大欢乐的事,我们从五年级盼到了六年级。

当然,天不负我们,在六年级上半年读后完,我们终于搬了。

适逢百年校庆,又是搬迁大事,学校着实下了一番工夫,让我们在旧学校排好队,在钢管乐队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走向新学校。这可把打鼓的苦了个半死,天晓得那鼓多重,那路多长,那一路走得多艰辛。

老师们穿得极其正式,连女老师也是西装衬衫,打着领带,看上去格外英气。校长像喝过酒似的,脸颊泛红。

穷其印象,我只记得那是一场豪华、盛大的典礼,剩下的除了节目与发言,确乎没有什么印象了。

所有的记忆仿佛早已模糊,我已不记得见到这盼了五年的学校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回忆总是看不清。

新学校离我家很远,老妈又不肯天天接送,所以我只好沦落到坐公交车。可又因为同样想法的家长不在少数,公交车每天都很挤。我想,那个司机一定会很开心,因为至今我还能记起当年挤车的惨状。

车上满满的全是人,坐着的倒好,一幅悠哉乐哉的模样,可对我们站着的来说,却是种折磨。随着车东倒西歪地一路前进,再加上古怪的汗臭味,那感觉简直要逼人冲下车。碍着女生的身份,我们也不好意思去争,只好过过嘴皮子的瘾头,说说那帮男生的不绅士。不过,还真有人被我们讲得不好意思排去队尾的,也算是为在女生前表现得好一些吧。

路旁尽是些小吃摊,油炸的,膨化的,冰冻的,琳琅满目。还记得小时候吃得些“拖肥”“卫龙”“大傻瓜”“冰杨梅”等一系列零嘴,不贵,都是些5毛、1块的小玩意儿,却深得人心。我们总爱放学后拿出从父母那里抠出来的钱屁颠屁颠地跑去小店老板娘那里买上些什么。

夏天是最难熬的,极热,让人看到冰柜就想扑上去。买“七个小矮人”是最合算的,一个人吃七个,分几个给别人也不见得太心疼,毕竟只要5毛。吃得起“巧乐兹”的可算得上是“富豪”,可以享受众人羡慕的眼光。但总有人脸皮厚些,向你讨一口吃吃,你不敢拒绝,只得递给他,让他小口些或是直盯着他。偏生会有人大口咬下,又大吼声“爽!”非但不能驳他面子,还要附和几句,只得心中暗骂几句。

腊肠、炸烤和麻辣烫简直就是冬日三宝。腊肠远远就能闻到那香喷喷的味道,只可惜1.5元的价格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未免过高。炸的东西虽有便宜的,但却显得不好意思。一些有钱的动不动就“3块钱的鸡块”,你若抽上一句“来一串青菜”,多半会羞愧的。所以一般我和死党都会去买麻辣烫,其实就是关东煮,至今想不明白那东西对那时的我怎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我记得,只买一串笋,5毛,便有满满一杯好喝的煮过无数美味的汤。是的,我们是冲着汤去的。有时候,是一串笋,有时候多点几样,也不会超过2元钱。它比腊肠好多了,那东西不能慢慢吃,冬天会凉掉,就不香了。快点吃它吧,又心疼钱,而这汤却可以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