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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生活空间,却也由此衍生出一个重大的问题――网络成瘾,它已成为被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性弊病。
有关调查显示,网络成瘾者使用计算机的时间每周至少超过20个小时,这对他们的身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不仅是躯体生理上(电磁辐射、视力和神经内分泌方面等)的影响,更主要的是对自身心理功能的危害和由此导致的社会功能受损,从而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
网络成瘾会严重阻碍认知思维的发展
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的高发人群,他们本应该有着活跃的思维和丰富的想象力,但过度使用网络,由于网络信息交流途径的单一、认知方式的刻板,会影响青少年认知思维的全面发展。而且,大量感性的稍纵即逝的信息和超强度的对视听感官的刺激,使个体更多的倾向于被动接受和面对屏幕作出反应。这种在游戏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否体现在现实环境中?调查表明,网络上解决问题测验成绩与现实生活中的认知思维成绩并无相关性。长时间的上网还会使个体的时间认知感发生改变,出现时间知觉的混乱。
多媒体网络环境内容丰富,大量信息拥入脑内,个体可能会对繁杂的信息处理产生无力应对的感觉,形成“认知超载”。而浏览时间越长,感受性就越低(感受信息的阈值下降),即浏览等量信息所消耗的时间将增加,出现“认知麻痹”现象,从而妨碍大脑的深入思考,影响思维的广度、深度和强度,引起思维惰性,导致无能力追求任何目标,严重者可产生信息焦虑综合征。这是由于长时间信息的大量摄入,引起心理焦虑症状(如心烦、焦躁和精神疲惫等),同时还可出现非器质性的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和月经延迟、闭经等生殖系症状。认知超载、认知麻痹、思维惰性和信息焦虑综合征会极大降低大脑潜能和认知思维的充分发展,严重者不亚于酗酒和吸毒的危害,甚至会导致心理功能的紊乱。
网络成瘾会影响人的情感活动并迷失自我
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一些人可能会不受约束地放任自己的情感,享受着无拘无束的喜悦,进而会将现实生活中的情感移植到网络环境中。长此以往会有意无意地逃避现实,使现实情感更趋冷漠,对外界和未来漠不关心,将自己封闭在“自我”之中,使人与人之间真实的情感交流被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所代替。
个体在网络世界交流中,随心所欲地扮演与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理想的自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迷失了现实的自我,逐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将虚拟的角色当成了现实的角色,或表现为网上网下判若两人,这样会导致情感反应活动的严重失调。严重者还会形成焦虑、抑郁心理,发展成各类神经症,不利于人格的健康发展。
网络成瘾会使个体人格发展异化
虽然网络中的很多方面都是虚拟的,但对人的情感、认知和行为的影响却是真切而现实的。对网络世界的长期迷恋、好奇使他们无法有效地实现客观现实与虚拟情景之间的角色转换,渐渐失去对现实环境的感受能力和积极参与意识,久之会形成“虚拟”样人格,它可影响个体的心理与行为,导致空虚感加剧和生活目标的丧失。而且,由于网络上的行为没有互相见面的直观感受,很难用心体会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痛苦与不安,通常也不会把自己的网络行为同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责任与义务联系起来,久而久之,会使人格发展变得“自恋”。由于沉浸在相对更容易得到成功和满足的虚拟世界中,往往会把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都归咎于命运或他人的过错,使人格发展变得偏执。
长时间观看和操控网络游戏中的格斗、枪杀等场面,缘于心理模仿原理,可能会使青少年形成负面的自我暗示,增强攻击性本能,或容易形成帮派意识,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只想靠暴力解决。从而,使其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时,往往会本能地套用虚拟情境中的规则,以攻击方式去解决问题,这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使人格发展极容易带有倾向。
网络成瘾会导致社会角色功能下降
网络成瘾者终日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脑子里浮现的都是与游戏、聊天相关的情境,长此以往会使青少年逐渐失去对学习的兴趣,使学业荒废。他们视旷课、逃学为家常便饭,不把学习成绩下降甚至辍学当作一回事。调查显示,大学生的学业中断(包括退学、休学),80%以上与网络成瘾密切相关。对于成人来说,会给其社会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由于把大部分时间、精力用于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活动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降低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网络成瘾者通常只关注小小的电脑屏幕,生活在不知对方背景的人机对话和五光十色的数字化迷宫、动感刺激的娱乐游戏中,极大的影响了现实环境中的人际交往。与亲戚朋友之间的交流明显减少,使同志关系淡漠、亲子关系恶化,人际关系严重受阻,还会产生孤独感和压抑感。严重者为了上网可以忘记所有的现实活动,甚至不顾饮食,睡眠和料理个人卫生,从而导致家庭关系产生危机。
网络成瘾会妨碍良好道德的培养
由于网络活动的虚拟性,缺乏道德约束与监督,人性中假、丑、恶的一面会得到释放和宣泄,发生虚假信息和非道德现象,如粗言恶语、人身攻击、虚拟等,易于丧失社会道德的公正判断力。一些网络成瘾者特别是青少年,还会通过上网来逃避现实的困境,为了保持持续上网状态,会养成吸烟与饮酒的不良嗜好和陋习。严重者还会引发道德沦丧,甚至违法犯罪。例如网恋网婚这种源于现实社会、虚幻于网络空间的行为,由于参与者的现实社会属性,其网上行为可直接影响到现实,如网恋导致的婚外情、家庭破裂或重组等;如网恋中的双方在网上互相调情,后来被证实是父女或母子等;如在网恋中的双方从虚拟感受到现实约见后,方才发现是同性,轻者懊悔不已,重者大呼上当受骗等;如为心怀不轨之人大开方便之门,进行网络诈骗、劫财劫色,使青少年成为网络社交的牺牲品等。一些网络成瘾严重者,为支付上网费用不惜偷盗和抢劫,甚至引发暴力犯罪、性犯罪等,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有人说网络成瘾是“电子海洛因”,是“精神鸦片”,的确是这样。虽说网络成瘾不能等同于成瘾,但其共同之处就在于都会严重的损害个体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功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为此,网络成瘾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采取综合干预和预防措施,动员个人、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力量共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