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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财税政策及会计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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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改增”是完善现行税制的基础性措施,本文就试点地区“营改增”相关财税政策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以供同行借鉴。

关键词:营改增;财税政策;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0-0000-0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此前,对货物和除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这种税制结构下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仍然存在。“营改增”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从制度上解决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笔者就“营改增”财税政策及会计处理进行如下分析。

一、“营改增”相关财税政策

(一)“营改增”的试点范围

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首先从上海市拉开序幕,后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共9个省、直辖市。试点范围还将逐步扩大。

(二)“营改增”涉及的行业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不包括铁路运输。

2.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涉及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生产业,暂时不涉及的行业有: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业。

(三)“营改增”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的纳税人,按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为标准,超过500万元标准的划分为一般纳税人,未达标的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营改增”的税率和征收率

为保证“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平稳过渡,为此对税制转换期内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旧税制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进一步调动试点企业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

二、“营改增”适用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营改增”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其计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若采用简易办法计税,则计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3.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本期进项税额

(二)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接受非试点地区纳税人联运业务差额征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记录纳税人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会计科目中按经营业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一般纳税人接受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下面举例说明:

案例:上海物流企业甲公司2013年1月为制造企业A公司提供运输服务,A公司需支付甲公司1110万元(含税价)。甲公司支付非试点地区联运企业乙公司运输费用500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出的运输发票。

(三)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接受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参考文献:

[1]高晓玲.浅谈企业增值税发票的管理[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1,09.

[2]赵健.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J].企业研究,2011,16.

[3]李静敏.商贸型企业增值税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涉外税务,2011,08.

[作者简介]李颖,女,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教师,讲师,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