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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门诊,诊室前的楼道以及诊室里都挤满了带孩子来看病的家长,可以说我想走进诊室,去到桌子前坐下都十分困难,拥挤程度远非人满为患的地铁能比。我非常理解家长的迫切之心。这其中很多是带孩子看弱视的家长,而且很多是弱视都好得差不多了,最后病情又反复了,前来看病的。面对忧心忡忡又满脸焦急的家长,看着他们那十分不安的神情,我觉得该说点儿什么了。恰逢此时编辑前来热情约稿,盛情难却,那么我就给我之力,说说弱视的事。
首先需要说明,眼科界将弱视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原来将眼部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定义为弱视。近五年来随着医学的进步与发展,临床建议将弱视细分为两个年龄段,定义为:3到5岁,低于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0.5)的;6到7岁,低于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0.7)的,附加条件为必须具备有弱视形成的相关因素,这些儿童可诊断为弱视。
孩子发生弱视的相关因素有四种
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未经矫正的屈光不正患者,看近或看远时影像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
屈光参差性弱视:
一眼或双眼有屈光不正,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像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的物像,日久发生弱视。
斜视性弱视:
由斜视引起复视导致患者感觉不适。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
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甚至不恰当地遮盖一眼,使得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导致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且预后也差。
弱视的一般治疗方法
遮盖疗法:
用不透光的材料作眼罩包盖健眼,就会眼强迫弱视眼锻炼,但要根据患者年龄和视力,以及注视性质决定遮盖的方法。年龄越小,遮盖时间越短。
红色滤光片法;
眼底黄斑区只含锥细胞,锥细胞对红光敏感,此法迫使中心凹注视,抑制旁中心区。目前国内有不少此类治疗仪。对于旁中心注视的患儿可以采用本方法,以改变注视性质来提高视力。
海丁格光刷疗法:
利用偏振光原理,改变注视性质,达到提高视力的目的。
压抑疗法:
利用光学及药物方法减弱主导眼的视力,同时促进弱视眼的功能。对于不愿接受遮盖疗法的患儿多采用本方法。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抑制主导眼看近,二是抑制主导眼看远。
光盘疗法:
这是在现代视频光学基础上针对小儿弱视开发的一套计算机软件。其可在医生指导下,对不同类型的弱视患者,选择相应的训练项目。
药物疗法:
口服左旋多巴(思利巴),但须注意使用方法。
弱视为什么会反复
只要弱视儿童存在的斜视、屈光参差等导致弱视的因素不去除,弱视儿童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立体视觉,没有坚持进行巩固治疗,弱视反复就是可能的。
原因:
1.患儿没有遵守医嘱,未能按时复诊,未能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所获得的正常视力尚未巩固即自行打开遮盖的健眼。
2.没有坚持视觉训练,在视力正常之后,治疗效果没有得到巩固便停止训练。
3.弱视治愈之后,视力还没有巩固,就急于做斜视矫正手术,手术后遮盖手术眼,即原来的弱视眼,造成弱视复发。
4.弱视患者视力提高后,由于没有建立双眼单视功能(同时视功能、融合功能和立体视功能)的训练,造成弱视复发。
对策:
1.遮盖效果需要巩固。弱视发生发展及治愈康复,均要经历一个发育过程,在此期间,存在着不断进步或反复(复发)的可能。因此除首次治疗要求疗效好外,还需要尽量维持及巩固效果。已见效果后,遮盖次数虽然减少后但不能立刻停止,主眼可以逐渐打开。如每天打开两个小时,三个月后若视力稳定,则增加打开时间,每天递增2小时至全天。目标是使主眼视力比弱视眼低视力表的两行,以维持弱视眼已获得的视力。还可以同时加强双眼单视功能训练,视力正常后头6个月需1月复查1次,以后改为3个月、半年1次,直至追踪复诊3年彻底治愈为止。
2.因为斜视性弱视治愈后仍存在着竞争机制问题,所以准确把握斜视矫正时机就显得至关重要。一旦弱视眼经治疗视力提高或接近健眼水平,即要行手术矫正斜视,并同步做双眼视功能训练,争取恢复融合功能,消除抑制。
3.屈光参差性弱视,当双眼视力平衡后仍然存在着双眼影像不等问题,若随意摘掉中度或以上远视眼镜,就有可能由于视疲劳、调节障碍引起视网膜影像模糊,最终导致弱视复发。所以不能立刻摘掉眼镜,应逐渐减小弱视眼的屈光度。必要时须通过屈光手术进行矫正。
如果发现弱视眼视力下降,可重新遮盖健眼,弱视眼仍能提高到原来的水平。对斜视弱视除进行增视疗法外,还要努力训练双眼单视功能,以防止视力退步。
提醒:
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成熟的婴幼儿时期。因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3岁以前)和敏感期(6~8岁)是视觉发育的最快时期,同时也是视觉在遭受异常环境刺激最易产生永久性损害的时期。因此,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和敏感期以内及时矫正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及去除形觉剥夺因素是预防弱视发生的根本办法。在这个时期,儿童家长应注意观察婴幼儿是否有产生弱视的可能因素,做到早期发现,及时纠正。
家长在孩子婴幼儿时期就要注意或帮助其注意用眼卫生。小孩在玩玩具、看连环画或画画时不要距离太近,要保持正确姿势,且光线要充足,不要太暗或太强。通常在小孩4岁时最好到医院检查一下视力,一旦发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带其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
弱视眼在基本治愈后,在视觉发育尚未成熟(通常认为12岁)之前,须坚持定期复查,以巩固疗效、降低复发率。
王昆明,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主任医师,两度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参加多项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参编专著《眼科彩色图谱》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从事眼科临床工作33年,专攻眼肌专业,重点是斜视和弱视专业方面的临床研究,对儿童弱视训练、斜视诊断,以及其相关特殊检查等方面造诣颇深。
出诊时间:每周二、四、五上午,专家门诊;每周四下午,特需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