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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谜案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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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李方命案

一天下午,一名女子到建水县衙门击鼓告状,身边还有一个老年农妇同行。大堂之上女子自称李氏,是本县的一个农户。

据李氏讲,头天早上,丈夫李方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便出门下地干活去了,平常李方都要到太阳下山才会回来。可昨天午饭刚过,就见李方踉踉跄跄地跑了回来,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还没进门就一头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李氏急忙过去,发现李方的身上竟然沾满了鲜血,背后还有一处很深的刀伤,血流不止。随后只听李方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我到龙世恩家里去”之后就咽气了。所以李氏这才来衙门状告龙世恩杀害了自己的丈夫!

同行的农妇自称是李方的伯母蒋氏。她说亲眼目睹了龙世恩杀害李方的过程,是来作证的。蒋氏说昨天中午她看见李方匆匆忙忙地朝龙世恩家走,心想李方向来风风火火的,担心他惹事,于是就上前阻拦,谁知李方根本不听劝。

等蒋氏赶到龙世恩家的时候,李方和龙世恩已经扭打在了一起,蒋氏急忙上前去劝架。谁知李方依旧不依不饶,就在这个时候,龙世恩忽然转身从屋里拿出一把刀,朝李方的后背戳了下去。

听完李氏和蒋氏的供述,知县刘嶙命令衙役火速把龙世恩捉拿归案。很快,衙役就逮捕了正在家中睡觉的龙世恩,同时在龙世恩家里搜出了一把镰刀,连人带刀一起带回了衙门。大堂之上,县令审讯龙世恩,叫他如实交代昨天事发的经过。没想到龙世恩毫不辩解,对自己杀死李方一事供认不讳。

龙世恩回忆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上午,李方的儿子李正杨正在自家的菜地干活,忽然发现有人在偷菜,于是就上前去抓,小偷是我同村的弟弟龙小二。李正杨抓住龙小二要带他去见官,可龙小二却坚持说自己没偷。紧接着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其间龙小二还打了李正杨。事后,李正杨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李方。李方听完气不过,便气冲冲地跑来找我理论。

“李方把事情的经过讲完,我也觉得有点理亏。我就跟他说,这件事是小二的不对,改天一定带着他上门去赔不是。我已经赔不是了,可李方还一直骂个没完,自己之前喝了点儿酒,当时晕晕乎乎的,混乱之中不知道怎么就把李方戳伤了。要不是今天衙役去抓我,我都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听完龙世恩的供词,县令刘嶙认为龙世恩所讲的应该是实情。

刘嶙审问完龙世恩,觉得这个案子已经可以结案了。首先,李氏口供说之前李方临死的时候留下了遗言,李方说“到龙世恩家去”。这说明李方和龙世恩有冲突,到龙世恩家去理论这点没错。其次龙世恩行凶的过程有蒋氏作证,她亲眼见到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况且凶犯自己也已经认罪,加上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可以说是人证物证确凿,因此本案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龙世恩就是杀死李方的凶手。

于是刘嶙判定龙世恩在与李方争执之中用家中镰刀将李方戳伤,导致对方回家后死亡。证据确凿,命人把龙世恩押入大牢,择日问斩。

验伤查凶器

本来一桩人命官司已告一段落,可正赶上巡抚来县衙巡察。

巡抚李銮宣到达建水县后阅读了案件的卷宗,当即感到疑点重重。

首先刘嶙认定李方是死于刀伤这点就有问题。按照当事人的口供,龙世恩在争执的时候用刀戳了李方一下,可李方当时只是受伤,是跑回家后才死亡的。那么从李方离开龙世恩家到他回家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事,现在还不得而知。所以说李方致死的真正原因是不是只因那处刀伤,还有待调查。

此外,李銮宣还有一点疑虑。即便李方是死于刀伤,可凶器是否就是从龙世恩家里搜出的那把镰刀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

李銮宣觉得要定龙世恩的罪,就要把这些疑点弄清。

为了弄清李方的真正死因,李銮宣决定亲自验尸。结果通过验尸,李銮宣发现,李方背部的右肋处果然有一处刀伤,而除此之外,李方身上再没有其他伤口。根据这一点,李銮宣基本确定李方背部的刀伤就是致命伤。虽然现在确定了李方的死因,但是经过这次验尸,李銮宣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通过对李方背部刀伤的形状和深度的查验,确定这个伤口应该是由一把屠刀所致,然而之前卷宗里记载的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却是一把镰刀。

所以李銮宣断定那把镰刀不是真正的凶器。如果这样,那么就要尽快地找到那把屠刀,因为凶器是破案的关键,也关系到龙世恩到底是否就是真凶

屠刀辨凶手

衙役奉命到龙世恩家中查找凶器。结果经过仔细搜查,在龙世恩家外的草堆里发现了一把刀,而且正是一把屠刀,上面还沾有斑驳的血迹。通过和李方背部的伤口进行比对,李銮宣认定衙役缴获的屠刀正是当日戳伤李方的凶器。这么看来,事情可能是这样的。

当日李方和龙世恩发生激烈争吵,酒醉之中的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龙世恩酒醒之后,发现了掉在地上的刀,怕被人发现,于是就把刀藏在门外的草堆里。那么本案的真凶依然还是龙世恩。

但李銮宣还有一点疑虑:龙世恩是一个地道的庄稼人,家里只有镰刀、锄头这些农用工具。可从起获的这把凶器看,这是屠户们专用的屠刀。一个农户家里怎么会有一把屠刀呢?所以,这把屠刀可能根本就不是龙世恩的,而杀死李方的真正凶手就是拥有这把刀的人。

李銮宣想通过屠刀查找真凶,可县城里大大小小的屠户有好多家,要想找到这把刀的主人谈何容易。

一日,李銮宣命衙役在城里贴出公告,告示说明天县里要举办盛大宴会,所有屠户都要带着自己的刀到县衙集合。次日下午,大大小小的屠户都按时到了衙门。可此时李銮宣又突然传令说,天色已晚,宴会改天举行,但是要屠户们把’自己的刀都留下。等人走后,李銮宣叫衙役把之前起获的凶刀取来,做上标记,然后找出一把屠户留下的刀,和凶刀对调。第二天一大早,李銮宣又命令屠户们来取各人的刀。不一会儿,屠户们都认领了自己的刀,只有一个屠夫找了半天也不肯把刀拿走。

那屠户说不是他不肯拿,剩下的那把刀确实不是他的。做他们这行的,天天都要用刀,对自己的刀再熟悉不过了,不可能认错。后来李銮宣问那个屠夫那把刀是谁的,屠夫看了看,说:“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要是没看错的话,这把刀应该是另一个屠户的,这人在行里还挺出名的,他叫向廷贵。”

再审李方命案

李銮宣命人把龙世恩从死牢里押出,带到堂上重新问话。龙世恩刚一见到李銮宣便跪倒在地,大呼冤枉。

“小人那天和李方发生争吵是事实,可小的确实没有杀人。”

龙世恩说那天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天李方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和向廷贵一起在家里喝酒,两个人都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当时李方不但骂了他,而且还骂了向廷贵。后来蒋氏赶过来劝架,但李方仍旧不依不饶。就在此时,向廷贵忽然拿刀冲了过来,而后,只听李方惨叫了一声,便跑出门去了。“谁承想李方回去当夜就死

了。”

龙世恩说第二天一早向廷贵找到自己说他昨天失手杀死了李方,死罪难逃。可家里还有父母妻儿要赡养,不能被抓去坐大牢,提出要龙世图替他顶罪。自己一时糊涂,就答应了向廷贵。

除此之外,龙世恩还供出了另外一条重要线索。

“我记得当时向廷贵在戳杀李方的时候,右手心不小心被划伤了,大人要是不信,可以把向廷贵捉来检查。”

李銮宣下令捉拿向廷贵,要为龙世恩。没过多久,向廷贵就被带回衙门。李銮宣立刻查看向廷贵的右手心,果不其然,正如龙世恩所说,向廷贵的右手确实有一处刀伤,而且伤口还很新。接着,李銮宣又拿出之前起获的屠刀让向廷贵认,结果向廷贵当即承认那就是他的刀。

李方之前被屠刀所伤,而屠刀的主人就是向廷贵,此外又有向廷贵行凶时留下的刀伤。所以李銮宣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可以认定向廷贵就是杀害李方的真凶。不过向廷贵并不认罪,坚持说自己没有杀人。不过狡辩也没有用,现在一有龙世恩的口供,二有屠刀这件物证。证据已经很充分了,他就是杀人凶手。

向廷贵虽然承认了刀是自己的,但却不承认杀人。对此李銮宣气愤不已,命人对向廷贵严刑拷打。重刑之下,向廷贵最终认了罪,而且还交代了诱骗龙世恩替自己顶罪的事情。李銮宣据此结案,认定龙世恩之前实属被冤,向廷贵才是杀害李方的真凶。

三审李方命案

恩长听闻建水县出了一桩复杂人命官司,连夜赶至建水县衙后,不敢耽搁,立刻提审向廷贵。大堂之上,向廷贵哭诉冤情。声称自己之前乃是被李銮宣重刑逼供,屈打成招,对之前的口供全部反悔。随后恩长又提审龙世恩,要他举出向廷贵杀人的确切根据。而龙世恩反复申明的也只有一条,杀人凶器是向廷贵的,凶手当然就是他。

没想到李方命案越审越复杂,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杀人者?

恩长重新查阅了卷宗,感到先前两次的判定都有问题。李銮宣虽然找到了凶器,而且向廷贵也承认了那是他的刀,可这还并不足以证明向廷贵就是凶手。

此外,龙世恩指证向廷贵右手的伤疤也是一个很大的疑点。试想一个人手握刀把,拿刀去戳人怎么会划伤自己的手。况且向廷贵是个屠夫,最擅长用刀,怎么会那么不小心划伤自己的手,而且还是拿刀的右手。而且在第一次审问的时候,蒋氏的口供里也没有提及向廷贵这个人。看来这个案子里一定有人在说谎。

恩长经过重新审理之后感到整个案件前后都围绕龙世恩和向廷贵这两个人,所以凶手应该就在这两人中间。不过在没有其他新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判断龙世恩和向廷贵究竟谁在说谎呢?

这天晚上,恩长把龙世恩和向廷贵两个人带到城隍庙,叫他们一起跪在神案前面,跟他们说:“昨晚我在梦里遇到了一位仙人,这位仙人告诉我杀死李方的凶手就在你们二人中间。我现在已然知道是谁了,现在若是从实招来,我还可以从轻发落,如若不然,就要大刑伺候。”

恩长见他二人低头不语,便叫人把大殿的门窗遮严。然后给他们一盆水洗手,洗完手又叫两个人把上衣脱掉。命衙役把二人押到墙边,叫他们靠着墙壁不要乱动,并且告诉他们一会儿自会有仙人在真凶的后背上写字。

后来,恩长就叫他们两个人过来查验,结果,一下就知道谁是真凶了。

巧计找真凶

原来恩长事先叫人把墨汁掺到水里,然后让龙世恩和向廷贵两个人用掺有墨汁的水洗手,之后叫他们背对墙壁站好,并且告诉他们仙人会在凶犯的背后写字。真正的凶手听后一定会心虚,因为不知道自己后背上到底有没有字,所以出于担心便会使劲用手在背上擦,想把字擦掉。此时便会在后背上留下黑印。这样一来,自然就露出了马脚。而中计的这个人就是龙世恩!

次日,恩长又把龙世恩传到堂上单独审讯,但龙世恩依旧咬定屠刀不是自己的,拒不认罪。恩长尽管知道了龙世恩就是凶手,不过如果他不改口供,案子还是结不了,所以必须找到新的证据才能定他的罪。此时恩长留意到龙世恩身上穿着的一件羊皮坎肩,忽然眼前一亮。于是就问他案发当日他穿的是什么衣服,龙世恩回答说当天穿的就是这件衣服,被逮捕后从未换过。恩长又问这件衣服是你自己的么?龙世恩说是他的,而且有字为证。

恩长命龙世恩脱下羊皮坎肩,翻开领口,里面果然绣着一个“龙”字。恩长继续仔细翻看,发现这件坎肩缎旧皮黄,皮毛都很干,而惟有胸前的一块皮板露出了水痕,像是之前用水擦过。

恩长问他这是怎么回事,龙世恩说那是以前被雨水淋湿留下的印记。恩长一听就知道他在撒谎,就问他为什么雨水只淋湿胸前那么一小块地方。龙世恩听完先是结结巴巴说不出来,后来又推诿说是弄上了油,用水擦洗的时候弄湿的。这明显就是在狡辩,因为毛皮上的油腻用水是洗不掉的。再问他,他就不吭声了。

恩长发现坎肩胸前的地方毛黄色重,于是把衣服拆开查看,结果在皮子的背面竟然发现了斑驳的血迹!血迹很明显,一看就是溅到衣服上慢慢渗进去的。后来恩长叫龙世恩自己看,跟他说再不认罪,就要大刑伺候。结果他当时就招供了。

酒后误伤人

那一日,李方到龙世恩家去理论。但当时龙世恩并不在家,而是在向廷贵家喝酒。后来龙世恩听人说李方到自己家去闹,准备回去看看。可又怕自己打架吃亏,于是就想拿向廷贵的刀防身。可向廷贵并不肯借,就用手来夺刀,谁知一不小心手心给划破了,这才留下了刀伤。回到家中的龙世恩随即和李方发生了争执。后来蒋氏赶来劝架,但李方仍然骂个不停。此时龙世恩借着酒劲,回屋拿起向廷贵的刀想把李方吓走,谁知撕扯之中李方一下就撞到了刀尖上,致使右后肋被戳伤,结果李方刚跑到家门口便咽气了。酒醉之中的龙世恩见李方走了,便转身回屋,刀掉在了地上也不知道。龙世恩的弟弟龙小二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了地上的刀,于是就把刀藏在了门前的草堆里。

后来,龙世恩被定罪之后忽然想到既然刀不是自己的,完全可以把杀人的罪名推到向廷贵的头上。于是就编排了一套口供,诬告向廷贵。

李方命案疑点重重,前后三审三判才找出真凶。不过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犯罪分子多么狡猾,只要是做过就必定会留下痕迹,终将落入法网。同时这个案子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一定要重证据,调查必须深入细致,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