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供女也是“亲生的”!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供女也是“亲生的”!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文沈阳东方生殖中心男科主任 许蓬

病例资料:

孙某某,男,29岁,婚后3年未育、查示无.来我生殖中心就诊。患者自述平时差、量少,经常自觉无力。身体检查显示:第二性征不明显,无胡须、喉结不清楚、体毛稀松、短小、双侧体积2毫升(正常男性应15毫升以上)。临床检验:检查为无;内分泌分析FSH、LH 均为高值,雄激素较低;染色体为47XXY。临床诊断:克氏综合征。治疗方案:建议进行供精人工授精。

病例分析:

孙某某,中无发现,且为双侧体积偏小,染色体47XXY,是一种先天性染色体数目异常疾病,也称为先天性小睾征。这种疾病发病率非常高,男性新生儿中达到1.2‰,或850名中有1名患者。小而质硬,体积通常为正常人的1/3或长度小于2厘米,曲细精管萎缩,呈玻璃样变。由于无产生,故97%患者不育。患者男性第2性征发育差,有女性化表现,如无胡须、体毛少、分布如女性、小等。约25%的患者有发育,患者身材高,四肢长,双手平举时两中指间距常超过身长,皮肤细嫩,易于发胖。一部分患者有智力低下,在47XXY患者中约占1/4。对于这类特殊的患者群体,在临床上是无法经过药物治疗取得良好效果的(特指生育),只能利用现代辅助生殖技术解决。

但是,在临床实施治疗计划前,小孙的妻子――小华却提出异议。我们的妇科医生问其原因时,小华委婉地道出其顾虑。小华说,不久前听说山东省曾经有一例接受供精试管婴儿产子的夫妇因感情破裂离异,父亲以儿子非亲生血缘而拒认该子。小华担心现在丈夫小孙因为社会和家庭的舆论压力,同意接受这种治疗,将来一旦变化,自己和孩子无法得到生活保障。了解小华的想法后,我们生殖中心的咨询医师向小孙夫妇作了详细的供精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相关知识讲解:由于男方不可逆转的无症而导致女方不能正常受孕,只能通过供精这一治疗方法,使夫妇受孕。AID(供者授精)治疗不孕症一直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明确规定AID的后代是受精妇女和知情同意的丈夫的孩子,非常关键的一点是治疗前须得到丈夫知情同意的书面记录。受精夫妇和AID后代彼此间的知情权和保密权是涉及伦理、法律的重要方面,因此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采取供受双方互盲的方法。夫妻双方除了在手术前需要深思熟虑,最大程度地做好心理准备之外,还要在技术上做到审慎选择。患者确定进行供精人工授精时,夫妻双方可到人类库进行选择,在血型、供精者的个体特征上尽量选择和丈夫吻合者。

小华所担心的供女是否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的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推定男方为孩子的生父,夫妻离婚后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一致同意下使用人工授精方法所生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该子女的义务;如果夫妇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应当支付适当的抚养费,丈夫以与儿子没有血缘关系为由,拒付抚养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充分了解AID的治疗内涵后,小孙、小华夫妇欣然接受了这项操作,小孙还对我们表示,至此他要更加呵护自己的妻子,将来也会全身心爱护他们的孩子!

许主任咨询电话:2338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