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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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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今字是文字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古今异字现象。先后出现在不同时代、表示同样意义而形体不同的一组字叫古今字,它是由于部分汉字承担的义项过多影响交际而分化产生的。古今字与通假字、假借字、异体字、同源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关键词:古今字 古字 今字 引申义 假借义

同一个词或同一个意义,在不同的时代可以用不同的字来表示,这种先后出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献上而表示同样意义的一组字就叫古今字。关于古今字的含义,目前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种是以段玉裁的说法为代表,认为古今字是古今用字问题,是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段氏在《八部》“余”字下云:“凡言古今字者,主谓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异字”;后又在《言部》“谊”字下作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第二种观点认为古今字是文字发展过程中的孳乳现象,是从造字的角度来认识的,说的是本原字和今字。我们普遍采用第一种说法。

王力先生认为古今字主要是由于上古汉字“兼职”太多,后代不断分化造成的。其产生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文字的假借。1.某字被借走,为本义另造新字。如“队-坠”,“队”假借为“队列”义,为本义另造“坠”字。“县-悬”,“县”本义为“悬挂”,假借为“州县”义,于是为本义另造“悬”字。2.古字表本义,为假借义造新字。如“”字,借为肚脐、剂方儿、戒、上升,后造“脐”“剂”“”①“跻”几个今字分别表示上述三项假借义。“采-彩”,“采”本义为“采摘”,假借来表示“色彩”,为假借义另造“彩”。

第二,词义的引申。1.原字表本义,为引申义造新字。“景-影”,“景”,原义为“日光”,引申为与“光”相成的“影子”,为引申字造“影”字。再如“解-懈”,“解”字引申为“散”义后,就造了“懈”字表引申义。2.原字表示引申义,为本义造新字。“丞-拯”,“丞”本义是“拯救”,引申为“帮助”“辅助”,进一步引申为“丞相”,于是造“拯”表示本义。“州-洲”,“州”本义为“水中的陆地”,引申为表示“州郡”的“州”,于是为本义造“洲”。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类化。一些双音节词汇常常加注偏旁或改换偏旁来造出分化字,今字因为类化而承担古字的本义或引申义、假借义中的一个义项。如“展转-辗转”,“辗”“转”为同义复指,“辗”始作“展”,后因“转”字从车,“展”“转”两字经常连用,故“展”字也加“车”旁类化为“辗”,并承担了“展”字的本义。

古今字“形、音、义”上具有鲜明的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形体上具有相承关系,古字和今字一般都有造字上的相承关系,是一种历时现象。古字因为兼职过多,需要另造今字以分担自己的义项,今字以古字的形音义为基础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形体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新造字绝大部分是利用古字原有的形体,或增加偏旁、或改变偏旁,形体上有着明显的相承关系。从今字产生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汉字发展的某些规律,如大量的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增加形符构成的,且不避重复,如“莫-暮、然-燃、止-趾、或-、益-溢”等,今字增加的是与古字相同或相近的形符。有少数字如“亦-腋”,形体虽不同,实为一字,一为指事,一为形声,造字方法不同而已。虽然形体上是相区别的,但语音却是相同或相近的,读音一般是以古字为声符或沿用古字的声符,尽管语音会发生变化,但仍是有规律可循的,变化之后仍是相近的。古字和今字在意义上的联系一般有三种形式,即今字所记录的词义是古字的引申义,今字所记录的词义是古字的本义和今字所记录的词义曾借用他字表示本义。

具体说来,古字与今字形体上有以下特点:第一,相承增加偏旁。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云:“古今字有二例,一为造字相承、增偏旁;二为载籍古今本也。”认为“造字相成,增偏旁”是古今字典型特征。在古字的基础上增加偏旁,另造今字,所增加的主要是形符,以古字为声符(可以表示独立的意义),形成形声字。此类字较多,如“贾-、道-、臧-藏、孰-熟、息-熄、召-招、队-坠、县-悬、责-债、昏-婚、竟-境、风-讽、取-娶、景-影、反-返”等,均以古字为声符,增加形符而构成的。第二,相承改变偏旁。利用古字的声符,改变古字的形符,另造今字。如“任-妊、疏-梳、版-板、增-赠、荼-茶濯-棹擢、-鬟、陈-阵、赴-讣、说-悦、-间、敛-殓”等,均是改变形符(构件)而构成的。第三,相承但形体迥异。从字形上看不出来两者的关系,但是从造字法和音义的联系上看仍是一脉相承的。这类字不算很多,如:亦-腋掖。第四,对古字略加增减改变。如“句-勾、大-太”等。

古今字中,古字一般产生于先秦或两汉时期,今字一般产生于两汉或魏晋以后,其间语音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声母和韵部两方面来分析,有声韵都相同的、声同韵近、声近韵同等三种情况。第一,声韵相同。如“道-”,同为定母幽部。“比-篦”,同为并母脂部。北-背,同为帮母职部。第二,声同韵近。如“(厌)-(压)”,前者为影母谈部,后者为影母叶部,声母相近,谈、叶对转。“求-裘”,前者为群母幽部,后者为群母之部,幽之旁转。第三,声近韵同。如“其-箕”,前者为群母之部,后者为见母之部,群见同为喉音。“奉-捧”,前者为并母东部,后者为滂母东部,并滂为唇音。

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有多种形式:第一,多数今字只分担古字的一个意义,如:“取-娶”,“取”有“获取”“求取”“捕捉”“婚娶”等义项,今字“娶”只分担“婚娶”这个义项。又如“昏-婚”,“昏”有“黄昏”“昏暗”“昏庸”“婚嫁”等义项,今字“婚”只分担“婚嫁”这个义项。还有“责-债、知-智、竟-境、舍-、比-篦”等,这类古今字和同源字关系很密切,是汉语原始词和滋生词在文字形式上最典型的表现。第二,今字取代古字的本义。新词产生前,往往先借用已有的汉字形式,久之,新词代替了旧词的本义,只得另造新字来取代旧字的意义。如“然-燃”,“然”本义为“燃烧”,后为表示性状的代词词义所夺,今字“燃”取代古字本义。再如“莫-暮”,“莫”的本义是“日暮”,后来借为否定代词,于是在“莫”字基础上增加形符“日”来取代“莫”的本义。这类古今字、中古字的本义与今字的意义表示的是同一意义,只是古今书写形式不同。还有“其-箕,州-洲,亦-腋”等。第三,今字取代古字假借义。古字先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但古字的本义始终没有被借字所夺,久之不得不另造新字来取代假借义。如“屈伸”的“伸”,先秦时借“申”或“信”表示,“申”的本义是“闪电”,后用为表示地支第九位,“信”的本义是“诚信”。两个字都与“屈伸”没有联系,但由于两字的语音与口语中“屈伸”的“伸”相同或相近,就借来表示“屈伸”的“伸”,后为“屈伸”这个假借义造了新字“伸”。这类古今字的今字和古字的借义有联系,易和通假字相混。第四,还有少部分古今字是类化作用产生的,如“展转”,“展”“转”是同义连用,“展”因为类化作用写作“辗”。这类字虽然不是因为分担古字的义项而另造的,但实际上也分担了古字的一个义项。

此外,要真正弄懂古今字,还要明了古今字和假借字、异体字、同源字之间的异同,四者多有交叉,关系比较复杂。虽有众多学者研究此间的区别和联系,但是要真正做到泾渭分明还很困难的。

当前学术界在古今字问题上最大的分歧是在古今字和通假字关系的认识上。通假是通用和假借的省略,简称为“通”。从理论上讲,通假是指古音通假。现在许多注释古书和编字典的人经常使用“通”这个术语,分析起来大约有三种情况,即同源字、异体字或假借字。这里所说的通假是狭义的通假,即“本有其字”的假借,是语言运用时一种临时性的同音借用或同音替代现象。古今字与通假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都是语音相同或相近,古籍中遇到同词异字往往被作为通假字处理,将古今字误为通假字的情况较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区别:第一,两者的性质有明显的区别。古今字突出了汉字的表意特征,是由于同一字形承担的义项太多而在原有的形体上增加或改变意符,以示区别。通假字突出汉字的是表音特征,是本有其字的同音替代字,并不注意其形体结构所表示的本字意义,而只是作为一个语音符号。掌握古今字表意、通假字表音的特点有助于帮我们区分。第二,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存在着造字上的相承关系,而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不存在相承关系。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在意义上也是关联的,而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间意义上往往没有联系。第三,古今字对应的是古字和今字,通假字对应的是借字和本字。古今字是先后相承、时有先后的历时文字现象。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必须是同时存在的,是共时关系。在实践中要分清二者还有一定的困难,要紧抓本义和二者之间的共时或历时关系。

古今字与假借字关系也很密切②。这里所说的假借字是指“本无其字,依声事”的同音假借。假借字的着眼点是其表示的意义与本义是否有关联,没有关联就称之为假借。如:本义为“胡须”的“而”,假借为连词“而”(另造“”“”两字表示本义),表武器的“我”借为表代词的“我”,耳朵的“耳”借为表语气词的“耳”等等。二者有交叉的一类,即来源于文字假借的古今字,其古字是今字的假借字。如“采-彩”,“采”本义是“采集”,与“色彩”这个义项无关,“采”是“色彩”意义的假借字。“北”字本义是相背离,像两人相背之形,后借来表示北方的“北”后,又为本义造了个“背”字。本义表生熟的“孰”借来表示假借义疑问代词的“孰”后,又为本义造了“熟”字。而来自词义引申的古今字与假借字无关,如“丞-拯,解-懈”。“丞”本义是“拯救”,由此引申出“辅助、帮助”,进一步引申为“辅助的人、丞相”。“拯”是由词义引申而来的,与假借无关。此外,古今字产生新字,假借字只是借用,不产生新字,但起到了分化义项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古字不一定是本字,本字产生的时代不一定就很古。大多数本字是汉代产生的,汉以前许多与这些本字相对应的是假借字。如较常用的“”字,本义为舍弃、施舍,汉代之前没有“”字,均用假借字“舍”代替。

古今字和异体字也容易混淆。裘锡圭认为,“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并从用法相同的程度上将之分为“狭义异体字(完全异体字)”和“部分异体字”。这里讨论的是狭义异体字。异体字产生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造字方法的不同,如“泪-、岩-”;改变义近的意符,如“敕-、睹-、-”;改变声近的声符,如“绔-裤、梅-、踪-、-”;变换构件的位置,如“惭-、秋-、峰-、期-”;或者是因方言改写、隶变、传写讹变、繁简转化等原因形成。性质上,古今字是文字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字异体现象,今字起意义上分担古字、形体上分别于古字的作用,是文字产生中的一种积极现象;而异体字是书写过程中产生的混乱现象,造成了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是一种消极现象,在使用过程中不断遭到淘汰。意义上,古今字义项是部分相同,不能完全替代,在多数情况下古字可以替换今字,而今字只能替代所分担意义的古字;异体字是意义完全相同的,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替代,不受条件限制。形体上,古今字的今字多是利用古字为基础,增加或改变偏旁而造成,与古字既有联系又相区别;异体字主要是强调字形的不同。使用角度上,今字使用后古字不废弃,古字和今字各司其职;异体字则会逐渐被自然淘汰或者人工有意识地淘汰。

古今字与同源词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同源词音义上都有联系,意义上有着共同的来源(王力,1982)。如:“乔、侨、骄、挢、峤”等字都含有“高”的义素,且都是舌根音,为同源字,非古今字。又如“、骈、屏”都是由“并”字孳生出来的,都有“两者相并”之义。古今字不全是同源词,二者是部分重叠关系。由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都是同源词,如“疏-梳,比-篦”;而由文字假借形成的古今字则不是,如“莫-暮、采-彩”,“莫”与“暮”在表示“夜晚”这个义项时是同一个词,但“莫”假借为否定代词时就与“暮”没有什么联系了。同样,同源词也不全是古今字(卢烈红,2007)。如“-”,两字是反义同源词,但不是古今字;“乔-骄”,是同源词,都有“高”的意思,不是古今字。

要在实践中将古今字与通假字、假借字、异体字、同源词完全区分开来,还是很困难的。比如,假借导致了借字的产生,许多今字与本字并行,我们也很难分清谁前谁后,很难分辨谁是通假谁是假借。此外,古今字划分的一个主要标准是时间的今古,跟通假字、假借字、异体字、同源词划分的标准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遇到复杂情况时能从多方面加以甄别,不可模棱两可。

注 释:

①秦以前,戒的“”多作“”。汉以后,“”“”两字

逐渐分工明确。

②要分清古今字和假借字,要先区分通假字和假借字。通假字是

“本有其字”,是在特定的上下文中临时替代,本义仍保留,当语言环境改变,通假就不存在了,是成对出现的,为用字之法,属于“训诂学”范畴。假借字是“本无其字”的借用,只有借字没有本字,因而没有对应字,是造字之法,属于“文字学”范畴。如诸多虚词,长借不还,常是本义消失,为本义另造新字。假借本身不产生新字,却可以产生新义,通假则没有这种功能。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古今字[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王力.古代汉语(第一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4]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5]王力.同源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卢烈红.古今字与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的关系[J].语言学研究,2007,(1).

(肖金云 武汉大学文学院 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