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2012版《协调制度》即将实施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2012版《协调制度》即将实施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2012年版《协调制度》在2007年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其六位子目总数从5052个增加到5216个。

《中国海关》:本次《协调制度》重点修订了哪几方面的内容?

康强:应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应用《协调制度》作为其粮食安全及早期预警数据系统标准的需求,本次修订对第1-16章的部分章注、子目注释、品目和子目做出修改:在国际贸易中占重要地位、贸易量大的农产品增列了子目,如在第3章多个子目项下为主要淡水鱼品种增列相应子目;在国民生产中占重要地位的产品和对发展中国家及不发达国家有重要经济意义的产品增列了子目,如为牛、鸡、鸭、鸸鹋等家禽类商品增列子目;为涉及部分国家或地区粮食安全的产品增列子目,如为某些食用蔬菜、根茎、水果及坚果、谷物等增列子目。这部分修订是本次《协调制度》修订的一大“重头戏”,占本次修订全部内容的39%。

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是本次修订的另一亮点,应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关注,WCO对部分涉及环保问题的产品目录结构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蒙特利尔议定书》和《鹿特丹公约》中新增化学物质的增列。此外,因应新技术发展及新产品贸易的需要,本次修订对部分章注、子目注释、品目和子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增列;应贸易便利化的需要,为贸易量大且存在归类争议的产品新增了子目。另外,根据贸易发展的实际状况,本次修订对40个贸易量小的品目及子目进行了删除或合并。

《中国海关》:此次调整中,哪些内容是我国提出增列的?中国海关在其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康强:此次审议循环中,中国海关积极参与讨论,并提交了375个修订议题对案。其中,除世界粮农组织提议列目的外,本次修订其他原因新增的8个子目中,我国就占2个。此外,在这次修订中,根据我国提出的议案,占世界贸易量40%以上的“机场用登机桥”、中国特色的“百合花”、“普洱茶”等中国具有竞争优势和贸易特色的产品被成功列入2012版协调制度》目录和注释中。上述议题的成功标志着我国海关从《协调制度》运用者向协调制度体系的建设者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海关》:2012年版《协调制度》的实施,对我国外贸企业进出口有哪些影响?

康强:此次《协调制度》修订涉及商品范围较广,相应的我国《进出口税则》的调整也会较多,商品税号会发生删除、增列、合并等,部分税号的商品范围也会发生改变,影响肯定存在。如,仅农产品中的鱼类调整就涉及8个品目的调整,而我国2010年这几个品目的进出口贸易量达1126,491万美元。此外,由于较多商品的税号发生了变化,除涉及到企业实际的进出口利益外,海关及企业同时也需要一段适应期,可能会影响到通关的速度。

为了尽快适应这次《协调制度》修订,建议企业以及报关行等行业提前关注和了解2012年版《协调制度》的修改情况,参加海关举办的相关培训,尤其对于自身进出口商品的归类变化情况要事先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缩短适应期。

《中国海关》:届时,企业在出口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康强:由于此次《协调制度》的修订是全球范围的改动,出口企业在了解《协调制度》修改的内容的基础上,应着重了解相关出口目的国家在转换过程中,商品税号及税号所包含的商品范围是否发生变化,同时也应关注到税号所承载的相关税率、监管条件等是否有发生变化。尤其对于有协定税率的商品,更应了解相关国家在税则转换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原来的承诺,出口企业的自身利益是否得到保留等,盘u有变化应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向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对于一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其自身条件的限制,届时可能不会在2012年年初就及时实施新版《协调制度》,而仍在使用2007年版《协调制度》或更早的2002年版《协调制度》,对于出口到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企业应特别注意,可能存在商品分类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