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银行好卫士,企业好帮手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银行好卫士,企业好帮手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会在发展进程中矛盾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深处改革开放的攻坚期,我们需要直视这样的矛盾,既要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经济保增长、上水平,又不可否认地要面对一些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链较脆弱的现实情况。在这个背景下,金融纠纷总是不断上演。

法官们在解决纠纷、行使权力时既要成为银行的好卫士又要成为企业好帮手,这对法院及法官们都是一个难题。然而前不久由笔者的金融纠纷一案中,充分欣赏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践行“调解优先”理念,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着力构建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的调解机制的风范,在法官们的尽心尽责下纠纷很快得以解决。

由天津市第二中人民法院梁法官、张法官、王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我天津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世邦公司(化名)、深圳市众群公司(化名)、刘刚(化名)、天津市中柏科技有限公司(化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至今历历在目,特别是对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作的深入透彻、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记忆犹新,正是本案审理法官严谨、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得本案能够较快得以解决,并使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现将该案简介如下:

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案中涉及的银行是由多家银行重组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多年来,企业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充分利用网点覆盖范围广的优势,为天津市城乡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贷款人天津世邦公司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一级国际货运企业。公司多次荣获天津市“先进国际货运会员单位”称号,天津市最具生长性企业、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天津世邦公司运用第三方物流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方法,发挥自身区位与资源优势,整合公司物流资源及必要的社会物流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建立与国际物流网络对接、覆盖面广的物流网络和先进、高效的物流信息平台,形成一体化物流服务体系,实现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和综合物流服务。担保人深圳市众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刘刚是世邦物流、深圳众群的法定代表人。天津市中柏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极具增长潜力的高科技型公司。

二、案件情况介绍

天津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支行与被告天津世邦公司(以下简称世邦)签订《最高额授信协议》,协议约定世邦在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可向该行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捌仟壹佰万元整;具体授信额度为银行承兑汇票捌仟壹佰万元,敞口肆仟捌佰陆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为壹年,自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11月18日。上述《最高额授信协议》签订后该行与世邦签订了两份《银行承兑协议》,《承兑协议》约定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为被告天津世邦公司;汇票共计9张,票面金额捌仟壹佰万元整;承兑行垫付的任何款项转成对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货款,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参拾的逾期罚息利率对承兑申请人计收利息;汇票的到期日为2011年11月25日。该行与被告深圳市众群公司(以下简称众群)、刘刚、天津市中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了确保天津世邦公司与该行签订的《最高额授信协议》及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最高额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4860万元整;保证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协议、合同签订后银行已履行了全部义务,而承兑汇票到期后,世邦没有按时偿付,银行为世邦垫付了本金4840万元。为此该行于2011年12月将世邦等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三、案件审理过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由梁法官、张法官、王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热情服务、文明办案是对本案法官的第一印象,梁法官、张法官、王法官平易近人,易于沟通,积极、全面听取当事人及人的意见,并对本案的案情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严谨地审查,严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关,把握案情一丝不苟。

法官们在了解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同时,迅速展开了深入而细致的庭前调解工作。法官们认真研究本案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了解到该银行作为本市的一家中小银行,资产较为紧张,迫切需要追回贷款;另一方面世邦在我市企业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大影响力,但是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困难。在此情况下,合议庭的法官们决定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处理本案,希望原、被告能够协商较快解决纠纷。首先,法官们深入了解双方意见,既充分了解银行方面的基本诉求——国有资产决不能受到任何损失,希望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收回贷款,又充分了解世邦未及时还款的现实原因及今后的还款意向。这些都使得法官们的调解工作有了初步的方向。其次,法官们对原被告分别进行了调解。法官们希望银行方面能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还款的容忍度,给予被告一定的谅解。并多次与世邦及其担保人进行沟通,甚至多次造访众被告单位,了解众被告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众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同时,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与担保人中柏科技有限公司沟通,督促其能够履行担保责任。最后,法官们在充分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的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严谨地为双方当事人规划和解方案。

正是基于法官们的上述工作,本案原、被告双方在立案半个月内就达成了和解:被告方放弃了要求答辩期、举证期、乃至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可以拖延案件审理的方法,主动同意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与银行达成了调解;银行方面也充分认识到了被告单位的现实处境,对原告逾期还款的行为给予了一定的谅解,只是请求法院查封了被告的固定资产,没有立即要求法院采取查封被告单位帐号等影响被告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强制措施。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本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达成了调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结案后的体会。

本案结案后,银行方面对本案的结果极为满意,对法院的办案效率深表感谢;本案的各被告方也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没有任何意见,均表示要尽一切可能履行《调解书》内容,尽快偿还银行欠款;世邦、深圳众群的法定代表人刘刚不止一次地表示:感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感谢银行给了他们企业生存的机会,给了企业众多员工工作的机会,使企业有机会走出困境,继续发展。

笔者作为本案中银行的人,亲历了本案的全部过程。深切被本案承办法官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办案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方式所感染与折服,他们是银行的好卫士、企业的好帮手,科学合理地运用调解手段较快解决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从梁法官、张法官、王法官们的身上我们也看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热情服务、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