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从“第一”“之最”说开去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月24日的《人民铁道报》 报道,从1月15日起,(铁路旅客)客流开始上升,昨日客流量上升到300万人, 其中直通客流量达到112.7万人,客流量为今年之最。
一年有365天,当天的记录为一年“之最”,当然有一定的新闻意义。但再一算,既然是今年,当然是2005年。2005年刚刚过去了不到一个月,连一个月都没有的记录,何谈“今年之最”?
还有一则2004年的报道,说的是某运输企业2004年三季度客运量大幅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127%。”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忘记,2004年的“去年”,正是“非典”肆虐的时候,人们在家里还怕被传染上 “非典”病毒,没有急事一般不会出门。火车、汽车等各种交通运输工具上,几乎空无一人。拿那个非常时期的客运量作比较,来说明今年运量大增的成绩,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实,像这样在新闻报道中,动不动就号称“之最”、“第一”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在一些记者的心目中,好像只要能和“最”、“第一”之类的挂上个边,自己所报道的新闻价值就会大大提升。因此,是真正 “第一”的当仁不让,不是“第一”“之最”的,挖空心思也要“傍”个“第一”、“之最”。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称之为新闻一样。
其实,在一则新闻报道里,如果报道的事件和人物是“第一”、“之最”之类,当然更好,也更有新闻价值,这也是毋庸置疑的。但“第一”、 “之最”之类,却并不是评判一则新闻的价值大不大,是不是新闻的唯一标准。事实上,有很多优秀新闻作品,都是来自基层,反映的是“小人物”。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优秀新闻作品,并影响整个社会、甚至得到长期传诵,主要来自于记者匠心别具的慧眼,来自于记者深入与心入的交融,是微观社会典型对宏观社会大潮的诠释与注解,是记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产生的火花。
之所以发生记者惟“之最”、“第一”为新闻的现象,首先是记者自身不深入基层,作风漂浮;对新闻主体只看表面,不究原因;只见现象,不看本质。为吸引人的眼球,无奈只能“扯大旗作虎皮”,把“之最”、 “第一”之类当“卖点”。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牵强附会的“之最”、“第一”之类,也许一时能蒙骗受众的眼睛。但受众稍加细究,或时间一长,这些故弄玄虚的噱头必然会暴露无遗。到那时,损害的是新闻媒体的声誉,受害的必然是记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