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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转正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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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发规模由中央批准,对发行券的期限结构和占比,自行发省市也没有决定权。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地方政府主要是市政,因为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的事权,主要由市县一级政府承担。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省市地方政府自行发试点启动。这意味着中国地方政府终于可以以自主身份公开举融资。

在市场万众期待中,10月20日,财政部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试点办法》,对地方自行发的规模、利率、期限、承销、招标、定价、登记、托管、交易、还本付息等作了详细规定。

试点办法规定,试点自行发四省市2011年的地方政府券规模,要在国务院批准的规模限额内。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犹犹豫豫的改革

2011年,国务院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券2000亿元。财政部核定,上海市规模为71亿元,浙江省为67亿元(不含宁波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为69亿元,深圳市为22亿元。

除了试点四省市总计229亿元的发额度,其他省份和计划单列市今年的地方政府券,将于10月底由财政部发行完毕。

试点办法规定,2011年试点省市政府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试点省市应当建立偿保障机制,在规定时间将财政部代办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这一特殊规定说明,地方政府自行发试点仅仅走出了半步。还本付息延续了发行的模式,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这一规定向市场透露出明确信号,地方政府自行发仍由中央财政提供担保,地方政府的还本付息的风险水平,几乎等同于中央政府发行的国。

试点办法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券。2011年政府券期限分为三年和五年,期限结构为三年券发行额和五年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发规模的50%。

可见,不仅发规模由中央批准,对发行券的期限结构和占比,自行发省市也没有决定权。

试点办法全文仅17条,正文不足1500字。但其实质内容远超过文件本身,试点办法还将财政部发行地方的三个文件囊括其中,涵盖券预算管理、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券发行兑付三个方面。

财政部不但制定了地方政府券管理的制度框架,对券市场参与主体等具体事宜,也无须地方政府操心。试点办法规定,试点省(市)政府券承销商应当是2009~2011年记账式国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

中国地方政府发始于2009年,由财政部发行。财政部今年初开始研究地方自行发事宜,即介于中央发行和完全自主发行的过渡形式。但细查财政部代为制定的发机制,和财政部发行相比,地方政府自行发走出的半步,唯一的变化是发主体从后台走向前台。地方政府自行发,如同起了省市名称的中央政府国,完全由中央政府保驾护航。

中央政府放行地方政府自行举,如同对待刚刚落地的婴儿,小心翼翼放入已构造多年的温暖“襁褓”中。地方政府终于有了在阳光下行动的自由,但空间严格受限。由中央政府制定的举详规,犹如精心构造的温室,地方政府举迈出的这半步,无论举的地方政府,还是投资人,想遭遇风险也很难。

纷争再起

对自行发放到哪级政府,国家发改委倾向于赋予市县级政府,即市政,而财政部支持由省级政府发行,再转贷给市县级政府使用。国务院最终批准三个省级政府和一个计划单列市政府试点,以省级政府发为主,兼顾了国家发改委支持发行市政的看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从控制地方务风险的角度,省级政府发比较好,但经济实力和财政管理能力较强的市级政府也可以考虑。

刘尚希认为,从发和使用相结合的角度,应该让市县一级政府发。但中国有三百多个市级政府、近三千个县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发对监管能力是现实的考验。因此,地方政府发级次不应“一刀切”,应允许省级和市级政府政同时存在。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对地方发级次的争议,除了不同层级政府发各有利弊,监管权不同也是重要原因。如果以省级政府名义发,监管权就在财政部。如果允许市县级政府发行市政,地方政府可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发,核准权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坚决反对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发,理由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不透明,尽可能不搞。对此问题,徐林认为,让市县级政府或委托其融资平台公司发,就要在制度上做一些完善,建立地方政府发的一些基本制度,包括各级政府必须公开完整的政府预算,同时编制资产负表,只有具备这些基本条件,才能对地方政府作评级,让市场判断地方政府的务风险。

试点办法中,仅笼统要求发省市要“及时披露本省(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状况等指标”。今年6月末,审计署公布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务审计结果,此后,山东、山西、北京、新疆等十几个省份也公布了本地政府务情况。但到目前,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四省市政府并未公布其务审计结果。

而财政部制定的试点办法,也未规定发地方政府务风险状况的评估指标。目前地方政府发,延续了财政部发行的方式,由国务院批准。

对管理控制地方政府务风险的制度建设问题,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称,要探索将地方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和担保承诺行为,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务,提高财政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举―偿”管理体系。

“总之,建立起大众看得到的、清晰完整的政府资产负表,并由此建立有市场约束的直接融资机制,这才是避免风险的根本办法。”刘明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