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对外反倾销:成效与应对措施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对外反倾销:成效与应对措施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中国各个层面均未将外国商品在中国市场的低价销售行为与倾销联系起来,倾销的危害性并未得到重视,更谈不上从法律上加以制止。这使外国商品在华倾销屡屡得逞,并影响了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认识的提高,外国在华倾销行为及其危害在近十年来逐步得到重视,部分行业的中国企业已勇敢地拿起了反倾销这一救济武器。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

自1997年首次运用反倾销手段保护新闻纸以来,中国对外反倾销力度日渐加大,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力度加大

自1997年12月10日中国对来自美、加和韩国进口的新闻纸提起了反倾销立案调查以来,截止到2006年6月中国对外就45种产品提起了反倾销申诉。整体而言,在过去近十年间,中国对外反倾销呈现出逐步增长的势头。1997年中国对外反倾销只有一起,在该年至中国入世前的5年间一共只有12起,平均每年2.4起。入世后中国运用反倾销手段保护相关产业的频率日趋上升,入世后的第一年即2002年受中国指控倾销并立案的产品达到9种,其中入世以来的四五年间中国对外反倾销的产品平均每年达到7.33起,是入世前的3倍。受中国反倾销申诉影响的国家/地区也不断扩大,1997年涉案国家只有3个,现已扩大到包括美、日、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墨西哥、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及中国的台湾省、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等在内的25个国家和地区,一些国家被中国指控倾销的产品达到20多种,如美国、日本及韩国分别有22种、27种及27种商品被指控在华倾销。

而受指控对华倾销的产品则从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如钢铁)、涉及人民生活必需品等劳动密集型的商品(如涤纶短纤维),扩大到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新兴商品。随着以零售业为主的外国服务业对中国服务行业的冲击,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外国服务业遭遇中国反倾销指控将会变成现实。

2.企业参与对外反倾销的积极性逐步增强,但地区分布不平衡

曾几何时,由于中国企业对国外对华倾销缺乏共识,一些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贪便宜”、“搭便车”心理作祟,往往不能及时运用反倾销来保护自己,如面对美、日彩色胶卷对中国市场大举倾销并严重威胁中国彩卷业发展的现实,“申光”、“公元”等众多中国品牌宁愿接受倒闭、被兼并的事实而不敢通过反倾销来维护自己。但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及国内产业受损事例日渐增多,特别是入世以来,中国企业合理运用反倾销保护自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日趋高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企业对运用反倾销手段保护产业持续发展的意识与行动差异很大。在已经发生的针对45种产品的反倾销案中,累计有117家企业提起了反倾销诉讼(有的企业如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参加了多种产品的),但他们中有76家企业地处东部沿海的10个省市,占全部申诉企业的64.96%。这在某种意义上表明东部沿海地区有效保护自身产业、维护企业利益的意识要强于内部省市。

3.维护产业安全的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商务部设有产业损害调查局及公平贸易局,专门从事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事宜,江苏、福建、浙江等省市则相应成立了公平贸易局(处)及产业损害调查处。在积极研究和运用国际惯例,参照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及地方各级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建设。如作为商务部确定的全国建立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已经确定将氨纶等30多种进口商品作为预警监测的重点。上述工作为反倾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4.反倾销立法日趋完善

中国的反倾销立法酝酿于上世纪90年代初,截止到目前为止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各阶段标志分别为: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7年3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2002年1月1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修订本。经过上述四个阶段的发展,中国反倾销立法已初步建立。

反倾销初见成效

虽然中国对外反倾销仅短短十年时间,但已初见成效,且发展势头良好。

1.受损产业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

截止到目前,中国已立案反倾销的7大产业中的绝大部分产业的产品价格逐步回升、生产经营状况逐渐好转,部分产业恢复和发展趋势十分明显。拿中国首例反倾销案――新闻纸反倾销案来看,当时代表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期终复审的12家造纸企业的新闻纸产量之和已占全国总产量的70%以上,中国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则由1998年的54.47%上升到2002年的67.3%。不仅如此,一些国内造纸企业开始注重产品质量,并使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2003年,在纸张抗张指数、撕裂指数、白度及不透明度等指标方面国内纸张均明显优于1998年,而且还适应印刷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色调标准等。对2000年以前立案且已作出最终裁定的新闻纸、聚酯薄膜、丙烯酸酯、冷轧硅钢片、不锈钢冷轧薄板及二氯甲烷等6个产业的统计显示,2002年上述产业的生产能力平均增长了18%、产量增长了19%、销售收入增长了31%、税前利润增长了283%、开工率增长43%。

2.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在已立案反倾销的7大行业当中,大部分产业的技术和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有些行业在实施反倾销后,国际间技术资本合作不断加强。如在反倾销启动前,中韩化纤业界的竞争基本局限于商品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化纤及其下游制品的贸易上;实施反倾销措施以后,韩国扩大了对华化纤特别是聚酯切片及涤纶短纤维领域的投资。现已基本形成从商品市场的竞争,逐渐转移到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来的良好局面。

3.跳跃关税的对华投资开始出现

随着中国对外反倾销力度的加大,被中国反倾销的国外企业出于规避反倾销的需要,转而通过向中国直接投资来规避中国反倾销的影响,出现了所谓的跳跃关税的外资。如占反倾销案件三分之二的化工行业,吸引了以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为主的外国资本进入,兴建了一批大型石化或炼化一体化装置项目,其中有德国巴斯夫与中石化合资的乙烯扬巴一体化项目、BP与中石化合资的上海塞科乙烯工程等。这些外资的进入虽不排除是外商出于规避中国反倾销的需要,但其对中国相关行业产能的提高及行业建设与发展是有推动作用的。

4.社会逐步趋于稳定

反倾销实践证明,与外国商品倾销相伴的是一国国内失业率的提高。而实施反倾销所产生的各产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逐渐好转必将有助于降低失业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3月,在中国已作出终裁的反倾销案件所涉及的5个产业的失业率平均下降约3%,未作出终裁的案件涉及的各产业失业率平均下降2%。而社会就业的增加及失业率的降低无疑对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国对外反倾销引起的一些负面效应:其一,中国部分下游产业中间投入成本增加。中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大多是中间产品,从对价格的影响看,无论最后是通过征收反倾销税还是通过出口国的价格承诺结案,均会使相关产品的价格上升。这在增加以倾销产品作为中间投入品的下游产业成本的同时,又会通过产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波及到国内其他产业,使其他产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并最终可能影响到整个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其二,针对中国反倾销而产生的规避行为,极有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在市场、行业和/或技术等方面形成垄断。

“三位一体”应对倾销

尽管政府、行业组织及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有不同的定位、分工与作用,但面对国外对华愈演愈烈的倾销行为,尽快建立具有“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应对”特色的、由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三方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反倾销体系非常必要。

1.政府的应对策略

第一是要转变观念。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认识到外商在华倾销已对或正在对中国相关产业构成损害或损害威胁,须及时采取措施反倾销,才能还中国产业及相关企业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有助于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其次应充分认识到反倾销是新形势下保护本国国内市场、排斥外来竞争的合法手段;再次,惟有引导国内企业团结一致、主动积极地参与反倾销,才能真正对企业及相关产业的利益形成保护。

第二是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帮助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主动、积极地提供有关数据统计资料,并配合调查机构对有关损害及倾销幅度的调查进行取证,使反倾销调查工作高效、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通过设立反倾销基金、数据库及/或研究机构,给申诉企业以资金、信息和人力支持。

第三是要对申诉方与公共利益方面的冲突加强协调。将国内消费者可能因该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增加的负担与国内产业受损程度相比较,注意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客观地听取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根据消费者剩余、关税税收和生产者剩余的权重不同,谋求反倾销措施的社会利益最大化,避免因片面保护某一产业部门而招致国家总体利益、对外贸易大局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巨大损失。

第四是完善对进口商品的宏观调控。严格实施《对外贸易法》,依法限制或者禁止那些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秩序、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生存环境造成危害的进口。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WTO规则适度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规模。利用WTO规则的各种例外条款(如幼稚产业例外、国家安全例外等),合法地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保护国家产业安全及国内市场。

第五是应完善中国反倾销立法。完善反倾销法律体系,建立坚实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法律屏障,是中国首要的反倾销策略。当前的工作重点在于:提高反倾销立法的档次,尽快制定一部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反倾销法律法规;完善中国反倾销配套法规;加强反倾销规避的立法。

第六要加强专业反倾销队伍的建设。反倾销工作程序繁杂、专业性及技术性强,只有专业人员才能适应。虽然中国目前对外反倾销规模很小,但发达国家的经验启示我们,中国今后反倾销立案数有逐步增加之势。因此,须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加强专业反倾销队伍的建设。这支队伍可由两个层次的人员组成,一是反倾销专门人才,一是社会反倾销兼职队伍。对于前者,可采取全球公聘和自我培养两种模式。

2.有效发挥好行业协会的功能

WTO、美国、欧盟及中国的相关规定和/或法律均规定,只要符合WTO《反倾销协定》的要求,允许由行业协会作为国内产业的代表发起反倾销调查。从国外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申请人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占很大比例。但在中国目前就45种产品的反倾销申诉案中,只有2种产品是由行业协会(均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作为反倾销申诉方的,可见行业协会在中国对外反倾销过程中的作用应该加强。具体而言,中国相关行业协会应扮演好以下两个角色:一是进口市场监管者。行业协会应对进口产品市场实施监管,准确、及时地向协会成员通报涉案进口商品的数量、价格、市场份额及对国内市场影响等方面的信息,跟踪、调查了解各国商品的经营动态,一旦发现有损国内产业的情形发生,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反倾销申诉者。针对中国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有的还归不同行业部门和/或地方管理的现状,行业协会应充分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在必要时及时代表企业申诉。

3.企业应对策略

作为相关的企业,第一是要辨证看待反倾销。首先应认识到外国商品倾销的潜在危害性,树立起反倾销意识,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外国商品销售的趋势,一旦发现外商在华倾销,及时采取措施。其次,切实认识到保护落后生产力不是我们反倾销的目的。企业惟有励精图治、卧薪尝胆,才能保证不至于被外国同类产业冲垮。

第二要建立企业预警机制。一个建立了良好预警机制的企业是能够让自己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已经或正在遭受倾销”影响的。经验表明,在企业产品销售量下降之前的前三年本企业产量一直平稳上升,但在此销售年度:或是由于非企业的原因造成产量突然下降,且国外同类产品销售却持续上升,或是由于国外产品迅速进入市场,使本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速度加快,本企业销量下降。此时就需要企业自身的预警机制发挥作用。

第三,企业应及时提出反倾销申诉。这是中国首例反倾销申诉案――新闻纸反倾销案等诸多胜诉案给予我们的启示。在国际贸易中,你让了人家,别人不会领你的情;相反,如果倾销的是你,别人是不会通融的。今后一旦中国企业发现国外倾销并对有关产业造成损害时,应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四,要加强企业之间的团结合作。与反倾销应诉中被诉企业精诚团结非常重要一样,在中国企业反倾销申诉中同样也需要相关企业团结一致,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这主要基于以下事实:只有相关企业在反倾销申诉时达成一致,才有资格提起反倾销申请;各参加申诉企业在提供损害材料与证据时密切配合,并及时提供;各申请企业对外是国内产业的一部分,对内相互之间为竞争对手的特点决定了在反倾销申诉过程中,企业间不能进行恶性竞争,否则会加重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并可能会给国外应诉方以口实,对方会指出有关产业受损是国内企业相互竞争的结果,与其低价销售无直接联系,而一旦这种联系失去,倾销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基础。

第五,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与反倾销调查部门的联系,这有助于更详细地了解进行反倾销的具体实务,在提起反倾销诉讼后胜诉把握更大。建议加强与商务部及企业所在地的公平贸易局/处、产业损害调查局/处的联系和沟通,以便更好地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确定反倾销策略,组织好各种材料,以及其他准备工作。同时,还应加强与本行业协会或商会的沟通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