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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厅是“收发室”还是“便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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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兴起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简称行政大厅),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已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突破口。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行政大厅逐渐变得名不副实,有的甚至快变成“收发室”了。

“丫环管钥匙,当家不作主”

我市某区派驻行政大厅的有26个部门,进行政大厅审批的事项有194项,只占该区审批事项的58.4%,而其中在大厅立等可取的只有6项,直接办结率仅有3%。许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都不能在大厅办理,进场部门普遍存在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突破时限、增设环节等现象。这种情况在我市比较普遍,不少群众把这种情况戏称为“丫环管钥匙,当家不作主”。

“丫环管钥匙,当家不作主”的现象不仅在我市存在,在全国各地也比较普遍。

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昆明市委、市政府曾对全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即行政大厅)进行明查暗访,结果让人不容乐观。如在寻甸县便民服务中心,其入口处的电脑查询台积满厚厚的灰尘,触摸显示屏无任何显示,成为摆设。设置的服务窗口有的只办理接件、咨询等业务,具体审批要到机关去办理,让办事群众多次往返于中心与机关之间。在官渡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对外公示为26个,但有人留守的窗口只有10余个,有的窗口虽然有标牌,但工作人员已撤回机关。在湖北省武汉市某区,虽然职能部门几乎将审批事项的一半纳入“政务超市”,但是,纳入“政务超市”的基本上都是没有收费的项目,而那些天天有人办、一办即可收费的项目,全都留在局里面,群众要办事,还是得天天跑部门,致使“政务超市”有“场”无“市”。

正是因为普遍存在“丫环管钥匙,当家不作主”现象,有的行政大厅成了安置“闲杂人员”的去处,行政大厅被老百姓戏称为“闲政大厅”。

行政大厅缘何发展受阻

行政大厅是市场经济逐步发展、政府改革逐步深入的产物。由于受整个体制与各地客观条件的制约,它也像其他新生事物一样,正在经历成长的烦恼。

行政大厅是政府统一管理与部门利益矛盾的争斗场。行政大厅把分散的审批及部分收费项目集中在一起,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对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问题,确实非常有效。但正因为这一点,就必然会触及部门和个人的权与利,其发展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有的部门以各种借口,软拖硬抗,有的部门对审批事项采取明进(大厅)暗不进、小进大不进等办法,即使进入了也在“体外循环”;有的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到位,或选派的人员素质较差,致使窗口不能及时处置审批过程中的问题,重大项目和主体项目必须由原单位办理。在我市,还存在市级职能部门与区县争利的矛盾,部分市级职能部门出于利益驱动,迟迟不肯将手中的审批权力下放到区县,群众在区级行政大厅办事出现超时,大多是市级部门冗长复杂的程序审批造成的。

行政大厅是人事管理权归属争执的爆发地。目前,行政大厅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窗口的办公费用也由各职能部门自己支付,大厅只履行监督协调的职能。而行政大厅和各职能部门属于平级关系,日常工作很难协调。要想使服务大厅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窗口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管理、接受监督。然而目前的窗口人员都是由各职能单位调配而来,人事、工资等基本关系都在原单位,窗口工作时间一般又是一年或两年一换,加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就使得绩效考核达不到预期效果,也造成大厅整体效能差的问题。为了尽可能将各窗口组合在一起,有的大厅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甚至相当严格,窗口工作人员觉得比原单位自由空间少,工作强度却大得多,因而对服务大厅统一部署的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合不紧,支持不力,甚至暗中抵触。

行政大厅的设立和管理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尴尬。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要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但行政大厅属于什么性质呢?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定位。正因为如此,各地对此有诸多不明确的问题,比如各地行政大厅的名称不统一,职责不一致,机构性质也各不相同。什么级别的政府需要设立服务大厅?其设立的要求是什么?程序是什么?如何处理与原单位的关系?内部如何管理?又如何监督检查?目前行政大厅的设立和操作,都还普遍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

行政大厅亟待凤凰涅

如果把行政大厅比作凤凰,那么一场彻彻底底的改革风暴,则无疑恰如熊熊烈火。

改革机构、理顺体制,无疑是当务之急。首先,尽快解决行政大厅的设立和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尽快用法律确定其地位。我们可以先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比如由地方行政法规或地方行政规章予以明确,试行一段时间后再统一立法。

其次,为避免行政大厅形同虚设,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梳理政府权力,把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大厅。这些审批权不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保证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目的。

第三,服务大厅内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要本着服务的精神,按政府正式部门的标准来设计。大厅建设的关键在于有独立统一的人事权,如果大厅能够成为独立机构,就可以对所有进厅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人事调配职能,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尤其要把好大厅的进人关,确保大厅人员的素质。

第四,创新服务方式。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争取“一网打尽”各种审批程序,群众在家里、大厅、大厅的各个派出点,都可以申报、办理各类审批事务。特别是那些需要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要实现各部门数据库的无缝对接。同时,利用网络优势,逐步对行政审批业务信息实行电子监察,对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实施综合监察、程序监察、时限监察、收费监察,做到事前能够进行预警纠错、事后能够进行绩效评估。?笊(作者单位:重庆市纪委监察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