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地质灾害:自我认识与防治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地质灾害:自我认识与防治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中国地质灾害及其形成

近年来,中国地质灾害频发,危害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需要重点面对的问题之一。地质灾害通常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地质体产生的已经或可能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生存环境或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造成破坏或损失的不良地质作用或不良地质现象。如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按致灾速度,可以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地震、火山、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后者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国家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中国由于幅员辽阔,地质情况复杂,大部分地区地质环境脆弱,易发地质灾害。近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快速发展又是以能源和资源的成本比较高为代价,极端气候条件的频繁出现,加之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改造作用的增强,地质灾害呈现增多趋势。所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不仅非常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我国地质灾害从西向东分别以贺兰山—六盘山—龙门山—哀牢山和大兴安岭—太行山—武陵山—雪峰山为界分为三大区域。西部,包括西南、西北地区,属高原山地,海拔高、切割深度较大,地壳变动强烈、风化强烈,岩石破碎,植被不发育,多发高强度、瞬时暴雨,坡地开垦、矿产开发等人类活动强烈。因此,这一区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分布广泛。泥石流多数形成在地形高差分异比较大、植被不发育、岩石长期暴露的区域。因岩石风化强烈、非常松散,遇到风雨,松散的岩石在雨水的作用下容易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破坏强度非常高。

东部区域为平原、低山丘陵和山间盆地,地形起伏不大,降雨丰沛。东部面临的问题是人口密度大,过量抽取地下水和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的人类活动剧烈。因此,地质灾害以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较少。所以,中国的东部和西部两个区域地质灾害表现方式不完全一样,预防地质灾害的方式也不完全一样。

中部区域包括我国西南、西北、华北和东北部分地区,为高原、平原过渡地带,地质灾害的特征介于东部区域和西部区域之间。西部区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分布广泛、发生频繁。中东部区域人口密度比较大,存在地下水过量开采、地面沉降比较厉害问题。

地质灾害是以自然因素为主体的。如果没有地质构造因素的话,人为的因素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是特别的大。从地质学角度来讲,人为因素也可以触发地质灾害。比如说,过度的采伐森林、过度的放牧、过度的采矿,都会使地表的岩石、风化。岩石暴露风化以后,大量的岩石碎屑涌入河流,使河流的负载猛增,原来的牛顿流体变为非牛顿流体,破坏力急剧增加。当固体颗粒和液体介质的比例发生变化的时候,就会变成泥石流。另外,地质灾害具有群发性和连锁反应。汶川地震引起岩石崩塌,先是堵塞河道形成了堰塞湖,堰塞湖决堤就会形成洪水灾害。自然界是非常严密的一个链条。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

最近几年,中国进入地质灾害频繁期,中国政府每年都投入百亿元以上的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比如,2009年,国家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近100亿元。2010年,由于地质灾害频繁、损失严重,政府投入的防治资金就更多了。仅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这一项,政府就拿出资金8亿元以上,这是非常大的一个数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环境承载力的负担是越来越重了。政府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变成一个常态的工作,以防为主,而不是等灾害发生以后再治。

对于中小河流而言,为加强易灾区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首先,要加强中小河流流域的植被保护。只有保护好植被,让进入河流的泥沙量减少,流体的动能才能减小,对两边的河床破坏力也就减小了。山区的河流可以把很大的石头冲下来,其破坏能力是非常强的。而水很清的河流破坏力比较小,这就是生态保护作用。其次,要保护山体坡面的稳定性,尽量不要发生滑坡。滑坡有两个危害:第一是可能会形成堰塞湖,一旦形成堰塞湖的话,不确定性是非常大的;第二是滑坡一旦形成,大量的泥沙进入河流以后,河流负载明显加大,对河床或河两岸的破坏力也明显加大。所以,对中小河流的治理是两个方面,一是流域内植被的保护,二是坡面稳定性的保护。特别是河流的凹岸,是地质破坏最严重的地方,应该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比如根据流量的大小,用石头、水泥把它给砌起来。

这几年为防治地质灾害,除了一些传统的方法以外,生物学的方法用得比较多。第一,利用植物发达的根系来固定松散的岩体。“5·12”地震以后,植物学家和森林保护专家到了汶川,发现森林茂密的山头的破坏程度要比在外面的山头明显轻一些。植物发达的根系可以把石头固起来,这是很多实验都证明了的。比如西北铁路的路基长期在外面的,很容易受到破坏;而在发达根系植物生长的地区,路基保护就比较好。第二是减少微生物对环境的破坏,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地震带上应避免建建筑物

我认为在目前科学技术条件下,人类还不能预测地震。因为地质科学现在依然是一门定性学科,影响地质的因素太多了。如果预报地震,首先要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这三个关键要素。但是,由于地质学研究还达不到完全定量研究,对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无法准确预报。可以做出一种地震活动的趋势分析。因为地震活动毕竟是地球活动的表现形式之一。地球活动有它的周期性,地震活动也有相对活跃期和相对宁静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以防为主。第一,普及地震知识;第二,加强建筑物抗震的力度;第三,对于大型建筑物一定要考虑地壳结构对建筑的影响;第四,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的监测。

中国地壳结构是条块分割,块和块之间的界限也就是板块和板块之间的界限,是容易发生地震的地方。比如说四川和云南是欧亚板块和冈瓦纳大陆之间缝合的地方,容易发生地震。另外,活动断裂也是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中国要对这些板块缝合线和活动断裂,特别是现在强烈活动的地区给予高度的关注。还要看到,现在全球进入了一个地震活跃期。第一,地震频发;第二,地震震级明显增强。

在地震带上最好不要建建筑物。特别是在活动断裂上不要建建筑物,在规划大的建筑物时一定要考虑地壳的结构。一般来说,大的建筑物要避开活动断裂200米~300米。如果在活动断裂上已经建好了建筑物,第一,要对活动断裂进行很好的研究,评估它的危险性,根据活动断裂的活动迹象判断它是走强了还是走弱了,与周边活动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认为活动断裂对建筑物危险很大,就要搬迁。如果认为最近一段时间断裂不会进行过分的活动,就可以稍微缓一下。日本的火山很多,天天有直升机在火山上巡查,看火山冒出浓烟的面积是大还是小,由此掌握火山活动的强度是增强了还是降低了。

我国防震措施的薄弱之处

日本是一个地震频发的国家,日本的地震防护系统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日本“3·12”地震中人员的死亡主要是海啸造成的,地震并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第一,日本全民的防震意识很强。每年,日本国民至少要演练一次发生地震怎么逃生。在居民区有定点的避难所,大家逃出来以后往避难所跑,这是措施之一。突然地震了,小孩儿知道钻到墙角或者桌子底下,连托儿所的小朋友都知道如何躲避。第二,日本对建筑物抗震的指数考虑得比较多。日本的房子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三层楼以下的,是木质结构。另一类是三层以上建筑,全部是钢结构。在日本,很少看见地震后楼层的中间断了。房子是整体的,无论是高楼还是低楼,房子可以整体倒下,但不会断裂。这样就减少了人员伤亡。第三,日本对地震监测非常重视。地震波导的传波,有纵波和横波。这两种波传波的速度不一样,传波速度快的波破坏力弱,传波速度慢的波破坏力很强。这两种波的到达有一个时间差,但时间差不会太长,以秒为单位来计算。如果警觉性高一点儿,这个时间差是最佳的逃生时间。除此之外,还要有非常明确的逃生路线和避难所。走得快的波过来以后,马上警报拉响,大家赶紧顺着原来演习的路线逃生。与日本相比,我国在这三个方面还是有薄弱之处的,一是防震知识的普及性不够,二是建筑物的抗震性差,三是对地震监测缺乏严密测量。

具体到中国已发生的汶川和玉树地震,汶川发生在交通条件非常差的高山峡谷地区,地震产生的灾害破坏性很大。地震发生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是怎么回事,要坐直升机跳伞下去才能了解清楚。玉树也是在高原地区,这直接影响救灾过程。但从政府的反应和救灾方面的协调来讲,中国的表现是最好的,包括中国在汶川和玉树的救灾。正因为中国有这么优秀的救灾表现,日本民众才对日本政府的救灾表现颇有微词。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对策与建议

近几年,中国非常重视地质灾害立法。在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这个条例在2003年11月24日由总理签发,就是国务院394号令,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条例是我们国家第一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的地质灾害防治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对于规范各级政府防治灾害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规里面有一个坚持的原则是,对人为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谁引发谁治理。比如这几年的一些溃坝现象,是一些矿业公司把尾矿垒在那里,在雨水的倾泻下造成的。

我们应规范和约束人类自身的活动对地球环境的破坏。第一,大家一定要认识到,保护地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作为地质工作者,地质学要做三件事:一是要给地球写一个说明书,把地球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历史演化说清楚。二是寻找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能源和矿山资源。三是保护地球。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人类要从自身出发,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人人都要有环境保护意识。第二,加强环境保护立法,这是极为重要的。第三,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法律的制度落实。

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努力。 第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工作,把地质灾害的监测体系完善起来、监测网络建立起来。第二,在一切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大的工程上马结合起来,不能搞先破坏再防治,那样成本就太高了。第三,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要有应急机制,特别是要防止特大地质灾害报道渠道不畅、反应不灵敏、应急措施不到位。第四,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明晰,最可怕的就是出了问题后找不到责任人。第五,进一步完善我们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机制,防止资金不足。第六,人才培养和地质知识的普及也非常重要。若从上面六点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中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一定会向前大大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