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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节选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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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16年的创作生涯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而又异常广阔的世界: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以及形形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来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同时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作品梗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又名《荒野的呼唤》。作品以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被野蛮轻易攻陷,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巴克是一头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和那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无刻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桑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桑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桑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桑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他。最终,他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分享一段读书笔记

我们将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严酷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笔者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是在人类文明社会中隐藏的原始生存本能。在文明社会,“野性”这个词似乎是不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然而我们的故事,就是从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开始的。

森林中始终有一种神秘的声音在召唤着巴克,而且越来越搅得它心神不宁,它对摆脱束缚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这种召唤属于古老的年代,属于蛮荒的世界,它使巴克早已被驯化的体内的某种东西慢慢苏醒了。

或者那只是一种梦境的呈现,但这种呼唤一直都被巴克记录着。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美好便时时诱惑着巴克。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

在森林深处有一种声音在呼唤。这种声音使巴克的心中充满了不安,充满了陌生的欲望,这使它感到非常迷惑。为此它经常发呆,并有一种甜蜜的愉。因为终究不知道这声音到底是什么,因而它就判断:这是一种野性的怀念,野性的躁动。有时它会追赶这种声音直到森林深处。它到处寻找,仿佛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它轻声地叫着,但是很明显,它的声音小,胆却很大,有一种反抗的意思,不可抵抗的冲动掌握了它。它会躺在营地上,懒懒地在日头下打瞌睡。但是它的头会突然抬起,耳朵突然翘起,专心地去听;它会猛地跳起、冲过去,冲啊、跑啊,这样子奔跑几个小时。它会跑过森林里的小道,穿过那些长满了一束束叫不上名字、北极地区特有的黑色植被的开阔地带;它爱跑到下面干枯的河道里;它爱偷偷地爬到树丛中窥探小鸟们的生活。白天的某个时候,它会躺在树丛的下面,观看鹧鸪鸟“咕咕”地鸣叫;另一些时候,它则在树林中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它尤其喜欢在夏天的子夜里跑进朦胧的月光下,倾听大森林睡眠中柔和的喃喃声。像人类阅读书籍一样,它也要试图去弄懂那些符号,听懂那些声音,追寻那种神秘:那种呼唤、那种醒着时候的、或是睡着时候的呼唤,那种自始至终都在让它去关心的东西。

一天晚上,它从睡梦中惊醒,睁开了热切的双眼,颤抖的鼻孔灵敏地嗅着,全身毛发竖起,形成了一个个波浪。从森林深处又传来了那种呼唤。这次呼唤音色分明,音调准确,过去从没有过――这是一种拖得很长的嗥叫。巴克知道这种嗥叫:这是一种古老的、从远古时代一直传到如今的嗥叫,连嗥叫的方式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像以前听到这种嗥叫一样,巴克穿过了沉睡的草地,快速而平静地猛冲过树丛。它接近了这种嗥叫声,越是接近,它就走得越慢。它小心地迈着每一步,终于走到森林中的一个开阔地。它挺起腰来,抬头向前看去,原来那是一只像木头似的、斜立着长长的细身材、鼻孔正冲天而叫的狼。

巴克没有弄出任何声音。那只狼停止了嗥叫,感受到了它的存在。巴克大大方方地摆了个姿势,半蹲半坐着,身体简洁地收拢在一起,尾巴又直又硬,四肢不屈服地踏在地上。巴克的每一个动作都混合着恐吓,还暗示着一种友好,这是一种使野兽和被掠夺者之间的会面濒于休战的表示。但是这只狼还是逃离了它的视线。巴克带着野性的跳跃跟随着,狂暴地扑了过去。巴克跟随着那只狼进到了一条黑黑的通道,在小河的河床上,有一大堆木头挡住了去路。那只狼旋转了起来,以它的后腿为轴心,用巴克以前的队友乔的时髦动作,以及所有被逼到困境中的、声音嘶哑了的狗们的疯狂:咆哮着,毛发高高地竖起,龇着牙咧着嘴,连续、快速、成功地猛咬着。

巴克没有进攻,而是用一种友好的态度,围着它转着圈。这只狼有点迟疑,有点害怕,因为巴克的身体是它的三倍大,而它的脑袋只及巴克的肩膀那么高。看见巴克过来,它猛地又跑开了。追击又重新开始了。

过了一会儿,那狼又被俘获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又重新做了一遍。显然这只狼的各方面条件都很差,不如巴克,但巴克却也很难抓住它。等巴克的头到了它的侧面,它就会跑,就会旋转着穷叫大喊,一有机会就会跑开。

但到最后巴克的顽强终于被这只狼所接纳。因为它靠鼻子去闻,终于发现:巴克根本就不想伤害它。于是它们就变得友好了,开始半害羞地、有点过敏地违背了它们那种野兽的凶狠劲而玩到一起了。就这样过了会儿,这只狼用一种大步子来表示它要到什么地方去了,它很明白地向巴克表示它还会过来。于是它们就肩并肩地穿过了阴沉沉的朦胧,直向着小河湾的河床上跑去,跑进了小河流出的峡口,跨过了一个荒凉的分水岭。那里是小河的发源地。

沿着小河的那一面斜坡,它们下到了一个地势较低的地区,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向外延伸的森林。森林里有许多河流。它们平静地跑过了这个巨大的森林,跑了一小时又一小时。太阳越升越高了,天气越来越暖和了。

巴克大喜过望,它知道它正在对那种“呼唤”作出最后的回答。它和它的像木头似的狼兄弟朝着那个地方跑去。旧时的记忆很快向它袭来,它被惹起了性子,跑起了兴趣,它渴望地想见一见这种“呼唤”的影子,哪怕是鬼的影子也好。它以前已经做过这种事情了:那是在一个什么地方,在一个它能模模糊糊记忆起来的世界。现在它又要原样地把这事再做一遍了。此刻,它是那样地自由自在,在空旷开阔的土地上奔跑着。大地就在脚下,蓝天就在头上。

它们跑到一条溪流边停了下来,喝起了水。巴克想起了约翰・桑顿,于是它就坐了下来。那只像木头似的狼向着那个确实传来“呼唤”的地方跑了去,然后又反身向巴克跑来,用鼻子闻闻它,做出种种动作,仿佛是在鼓励它跑过去。但巴克却慢慢地站起身,转回了头,向着来的路上走去。它的野兄弟走到它的跟前,陪着它走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这一段美好的时光里,野兄弟对它反悔的举动轻轻地、软软地悲鸣着。巴克又坐了下来,鼻子向天空伸去,大声地嗥叫了起来。这是一阵悲伤的嗥叫……巴克坚定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它听着它的野兄弟们的悲鸣越来越模糊,越来越缥缈,一直消失在遥远的大森林里。

约翰・桑顿吃晚饭时巴克冲回了营地,它向主人表达了狂暴的欢喜,把他,爬在他的身上,舔着他的脸,咬着他的手――像个大傻瓜似的玩着。约翰・桑顿对这种玩法给出了一种特殊的回报:他抱着巴克前仰后合,笑着、乐着、深情地骂着。

两天两夜,巴克没有离开营地,从没有离开过主人的视线。它跟着他,看着他工作,看着他吃饭,晚上看着他钻进毛毯里,早上看着他走出帐篷来。可是两天之后,那种“呼唤”从森林里又传了过来,比过去的声音更大、更急、更响。巴克又不安宁了,它又被它的野兄弟的影子缠住了。它又想起了分水岭的那片微笑的土地,又想起了和它并肩跨过那片大森林的木头兄弟。它又一次在树林中徘徊,但是却见不到它的野兄弟。虽然它整夜整夜地守侯在那里,可那种悲伤的嗥叫却再也没有传过来。

第一次与野外与同类接触,巴克却没有丝毫的不适应感。也许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巴克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早已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野性并不仅仅只代表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

当巴克背离人类,转身走向荒野之时,我们看到那是本性使然,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奈。毕竟是人类把一只早已被驯服的狗又逐渐地推向了荒野,让它从文明的生活退回到了远离的荒野时代。

巴克体内本性的复苏冲动越来越强烈,它愈加渴望远离人类,投身于自然之中。在巴克心中,只有狂野奔跑,才是寻回了自己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才是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恢复了自己种族的天性。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狡猾,也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可抉择对巴克来说毕竟太难了。当它准备抛弃一切与它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它猛然回头了。是的,为了桑顿,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最后一点难以割舍的眷恋。

巴克之所以徘徊在所谓的文明世界与自由荒野之间,原因就在于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种感情,这么一种同爱情一样热烈,但又超越了爱情的某种“狭隘”的感情,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又能让你心甘情愿地为它死生契阔,不离不弃。

学习一种写作方法

运用多角度切入的手法描写人物

巴克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从而变得凶悍、机智而狡。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而作者对巴克这一主角的形象进行了多角度切入的描写,也使巴克的形象显得立体生动。

①对新生活的向往者。巴克从阳光明媚的南方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投入了远离人类文明的原始荒原。它很快适应了北国富有挑战性的生活并且喜欢上了那里。这种自然界生命的追逐是那么地自然和壮观,体现了个体的智慧和能力,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令人为生命的激动而感动。因此,桑顿死后,巴克就毫不犹豫地响应了森林里新生活的召唤,回到了充满神秘与冒险的自由的丛林,这体现了它对自由生活的向往。②凶残狡诈的领导者。巴克的狗性在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刻画。它不仅勇猛、凶残,而且狡猾奸诈。它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③充满爱意的奉献者。巴克与桑顿在一起度过了一段宁静温馨的快乐时光,桑顿像对待孩子一样给予了巴克最无私的仁慈和关爱。这也是它对人类的唯一留恋,是联系巴克与人类的唯一纽带。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爱,以及忠诚。

生活中有许多光彩夺目的明星,也有很多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们之所以能给人留下美好的记忆,就是因为他们都有着鲜明的个性。我们在平时写文章时,要的不是“高大全”的艺术形象,写人物切忌流于脸谱化,要有针对性地写出鲜活的有血有肉的现实形象。如写同学的“好”,可以写他一直默默无闻埋头做好事;可以写他平时种种顽劣不堪的行为,但关键时刻不失本真的举动;可以写他为班级挺身而出,或为同学仗义执言,使师长、同学都对他刮目相看。这样可以让你的文章更具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