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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非药品 药食同源不同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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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补钙、妇女补血、儿童补脑……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追求,各种各样的保健食品层出不穷,更有很多保健食品对效果的宣传更是甚于药品。那么这些含有药品的保健食品究竟与药品有什么区别,食真能当药吗?

近日,新华网报道国内某知名品牌的阿胶原粉只是普通食品,却以药品身份销售,该阿胶宣称“养血止血、美容养颜、强身健体、延缓衰老、提高人体免疫力”,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健品,有很多人认为保健品比药品要更安全,而一些含食药两用中药成分的保健品更是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他们普遍认为这些保健品既有效又安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一说,如《黄帝内经》中记载“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那么是否某些食品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当药品呢?

药食同源物品有哪些?

药食同源是指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了具体规定。将87种物品,如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列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中。

将人参、杜仲、刺五加、玫瑰花、野、银杏叶等114种列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八角莲、千金子、马钱子等59种禁止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

药食同源安全吗?

有人可能会认为既然药食同源,是不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药物就安全无害,像食物一样安全呢?其实不然,即便是药食同源的中草药,也得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使用得根据个人的体质而言,比如说茶,一般人都觉得可以明目,能常喝。实际上,如果是杭菊、白菊,稍微好一些,禁忌不多,但如果是小黄菊,则胃肠道功能不好的人不宜多喝。金银花清热解毒效果较强,一般情况下也不宜常喝。还有罗汉果虽然有润喉作用,但脾胃虚寒的人不宜食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常章富教授指出,“中药按其毒性分为有毒和无毒两大类,能长期作为食物的药物,一般都是无毒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

无毒的药食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如粳米、冬瓜等,即使大剂量使用通常也不会出现安全问题;而另一类虽然无毒,但它有明显的“偏性”,也就是说,对于某些人士是不适合的,例如人参、大黄等,这些药物如果大量使用,也会有潜在的毒性。

中药保健食品不能治病

虽然保健食品里面含有中药的成分,但食用这些保健食品达不到药品的效果,这是因为保健食品是用于调节机体机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生活中,常常有一些患有某些慢性病的老人会通过食用一些保健品想达到治疗疾病和延年益寿的目的,其实都是错误地高估了保健品的效果,因为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在上市销售前是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的,仅仅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检验合格就行。

此外,一般健康人从日常的合理膳食中即可获得充足的营养,并不需要再多食用特殊营养品或保健品,茫目的食用反而可能导致营养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