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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新起点、新作为,新业绩、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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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优秀法院”名单,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入选。海南州中院不仅是青海全省法院系统在今年获此称号的唯一一家,而且是全国409个中级人民法院中赢得此殊荣的仅有的5家法院之一,更是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藏区中级法院

海南州中院下辖共和、同德、贵德、兴海、贵南5个基层人民法院。凭借突出的审判业绩,海南州中院已连续八年被海南州委、州政府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九年被州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优秀集体”;连续四年获评全省法院岗位目标考核“优秀集体”。

2012年9月18日,高原正式接任海南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当天,高原发表了简短的履新感言:“近年,海南州两级法院工作一直走在前列……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团结带领全州两级法院干警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己任,坚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并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工作亮点纷呈,最高荣誉加身

1950年代,高原的父亲从部队转业,离开老家辽宁锦州,只身远赴青海海西,在劳改农场做管教干部,并在那里结识了高原的母亲,一名重庆支边知青。1960年代初,“农场二代”高原出生。1981年,高原从农场子弟学校高中毕业后凭借其出众的组织能力和敏锐的“商业头脑”,开办了农场第一家知青商店,几年之后,深感知识重要的他只身赴涪陵一中补习。1986年,高原高分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毕业后,他成了一名监狱系统的干部。1989年,因工作需要,高原调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控申、反贪、公诉等部门耕耘奋斗了24年。

“我在检察院公诉部门时间较长,对整个刑事法律、诉讼、程序等,都比较熟悉。去年9月,省委决定让我来海南法院工作,我其实压力挺大。”高原说,“一是因为跨系统,之前对民商事法律应用不多;二是因为法院处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要求和检察院不一样;三是因为之前海南两级法院工作出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因此,我工作的起点就比较高。”

海南州中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是对高原赴任海南法院工作“起点高”的生动注解——“全国优秀法院”是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2013年,海南中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海南州中院始终把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狠抓司法审判执行工作,全力落实为民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亮点”频现。

2010至2012年,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383件,审结6968件,结案率94.37%;共对456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94.68万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累计组织巡回法庭1456次,行程14.66万公里,巡回审结的民事案件占总数40%,确保了居住偏远诉讼不便的当事人打得成官司;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管理,一审案件上诉发改率同期大幅下降,涉诉案件明显减少,确保了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实际执行率、执结到位率大幅提升,全州法院每年以近95%的执结率确保生效判决得以执行。

为抓好审判管理,海南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与院长和审委会宏观管理、庭长自主管理、审判员自我管理一起,形成纵横交错、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审判管理格局。2012年,海南中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均衡结案管理”等四项机制措施,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审判管理年活动的亮点。

教育培训方面,海南中院每年选派优秀法官及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青海法官分院、江苏援青法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法官论坛”形式作学习汇报。同时,注重专项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为青年干警加强学习,提高才干创造条件。三年间共有13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占现有干警的25.5%,成为司法考试通过率最高的藏区法院。

站上新的起点,更加奋发有为

“面对党委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这些年收获的肯定和荣誉,我们的工作每前进一步,需要跨越的台阶更高、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大。”高原说。

为此,2013年,海南州中院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工作思路,以开展“新起点、新作为,新业绩新形象”为主题的司法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与发展。

高原认为,开展好这一主题实践活动,就要立足新起点,对新形势有正确的判断,对新任务有准确的把握,把既有工作视为新的基础、新的平台、新的起点;要实现新作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清醒的思想认识、全部的审判活动、真切的为民措施、务实的工作作风,去体现审判机关的独特价值;要创造新业绩,实干、苦干,提升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审判效果,升华思想境界、提升司法能力、自觉司法廉洁;要展现新形象,争取实现“在党委人大有地位、在八个中院有位次、在全省法院有影响、在人民群众中有形象”的目标。

具体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双语诉讼应用与普及工作,双方当事人均有双语需求的,组织双语庭审,使这项工作成为海南法院民事审判的一个亮点;刑事审判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巩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成果,努力推进执行和解工作,逐步建立起符合当地实际的执行指挥中心模式和运作机制。

保障为民方面,今年,海南中院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导诉、快速立案、司法救助、巡回审判、司法调解”等“八项司法为民”机制措施,在司法为民方面实现了新跨越。

此外,在队伍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强思想教育,抓好班子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加强廉政建设,重视宣传调研,努力把海南两级法院建成为学习型、规范型、高效型、和谐型、创新型法院。

“不断面临新困难,迎接新挑战,是法院工作的一贯常态。”高原说,“2013年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建政、以及海南州中院建院60周年。站上新的起点,需更奋发有为。我们将继续发扬勤勉务实的作风,继续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开创海南法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