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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破产背后的结构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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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达158年之久的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根据美国破产法案第11章向美国破产法庭申请破产保护,这是美国金融史上最大的一宗公司破产案例。此后,美林的出售、对美国国际集团的接管以及高盛和摩根士坦利变成受监管的银行,自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颁布以来美国投资银行业遭遇了最严重的金融危机。目前美国社会各界都在期望政府能够拿出稳妥的应对危机方案,但问题是政府如何在政策上寻求一种既能够解决结构性问题又不损害投资激励机制的万全之策。

雷曼的发迹与困境

雷曼的发迹和破产轨迹既是一个成功实现的美国梦,也见证了美国投资银行业由盛而衰的发展历程。

雷曼兄弟公司的前身仅仅是一对移民兄弟开办的小杂货店。经济大萧条时期,雷曼兄弟公司是大力推广新型融资方式的先行者之一,曾帮助大量急需资金的公司成功融资。20世纪60、70年代,雷曼兄弟公司开始拓展其在全球的业务。截至2008年5月,雷曼兄弟公司拥有资产达6390亿美元,其中有1105亿美元高级无担保票据、1260亿美元次级无担保票据和50亿美元初级票据。大量的无担保票据和初级票据使雷曼在次贷危机的风波中不堪一击。2007年夏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雷曼兄弟公司因持有大量抵押贷款证券,资产大幅缩水,公司股价在次贷危机后的一年之内大幅下跌近95%。该公司财报显示,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末,总股东权益仅为284亿美元。为筹集资金渡过难关,雷曼兄弟公司被迫寻找收购方。但与韩国开发银行的收购谈判无果而终,而美国银行和英国第三大银行巴克莱银行也在美国政府拒绝为收购行动提供担保后宣布放弃收购。种种努力失败后,雷曼兄弟公司无奈之下宣布破产。根据破产申请的法律规定,提请破产保护的主体是雷曼兄弟控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旗下从事经纪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如雷曼兄弟资产管理公司和纽伯格・伯曼咨询公司等。

美国财长保尔森认为次贷危机的本质是“资金流动性不足”,实际上根本原因在于支付源头出了问题。为了扩展业务,雷曼发放了大量无担保的贷款,这一金融创新使很多低收入者也能够住上房子,从某种意义上为实现社会公正作了很大贡献。但这一思维是建立在假定贷款客户都能够如约还贷,一旦客户还不上贷款危机不可避免。

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结构性危机

100多年前,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说过,“我有两个主要的敌人:一个是我面前的南方军队,还有一个就是我后面的金融机构。在这两者之中,后者才是最大的威胁。我看见未来的一场令我颤抖的危机正在向我们靠近,让我对我们国家的安危战栗不已。金钱的力量将继续统治并伤害着人民,直到财富最终积聚到少数人手里,我们的国家将被摧毁。我现在对这个国家安危的焦虑胜过以往任何时候,甚至比在战争中更为焦虑。”100多年前的林肯的忧虑正在袭击着美国社会。从低收入者因为没有还贷能力被迫失去房子命运到一路走低的不良房产拍卖,从银行的挤兑到政府的接管,美国的投资银行和房贷机构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局。次贷危机和投资银行危机拉响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警钟。一系列金融领域危机的此起彼伏证明大萧条以来的金融监管制度在金融全球化以及金融发展新思路中已经基本失效,实际上美国财政部和新任财长保尔森已有所准备,早在2007年在保尔森的倡议下,美财政部已经在运筹调整金融监管体系,2007年3月爆发的次贷危机成了金融改革新蓝图迅速出台的催化剂。

当前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沿袭自金融业分业经营时期。在1929-1933年大萧条之后,美国国会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奠定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基调。在该法案下,美联储与货币监管局负责商业银行的监管、储蓄机构监管局负责储贷协会的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负责投资银行和经纪公司的监管,这一格局延续至今。然而,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象征着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复归,美国金融机构的跨界并购整合与交叉经营销售成为新趋势。然而,尽管重开混业经营已10年之久,但分业监管的格局仍未被打破。这就为金融机构钻空子留下了机制性漏洞。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金融机构利用实质性的混业经营手法来规避分业监管体系的手段越来越丰富、动机越来越强烈。例如,商业银行通过实施证券化,就可以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从而规避美联储对资本充足率的管制。与此同时,由于相关ABS和MBS的发起人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未全力介入对此类资产支持证券的监管。证券化将信贷风险由信贷市场转移到资本市场,但由于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是彼此分割的,从而不能充分识别和控制证券化的风险,最终酿成了次贷危机。

美国财政部早在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前的2007年3月就开始酝酿这一改革方案。这说明美国政府的金融监管改革计划并非全然由危机驱动,如果说全球投资者曾经对美国金融市场和监管体系充满信心的话,那么次贷危机的爆发则摧毁了市场信心。即使在如此发达的美国金融市场上,依然充斥着结构性金融漏洞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牟利动机下的过度放贷与欺诈、利益冲突下客观性的丧失等等。而零散分割的金融监管体系,未能及时觉察、甄别、防范和化解危机,保尔森及财政部酝酿的改革计划势在必行。

保尔森计划面临的瓶颈

为了减轻次贷危机以及消除金融监管的盲区,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长亨利・保尔森向国会提交了一项长达218页的金融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系现代化蓝图》。这一改革蓝图是自美国1929年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改革计划。该计划分别为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提出详尽的解困方案。

短期方案具有典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特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一向具有“危机指向”的历史特征,它总是因应各类金融市场动荡或危机而做出相应调整,成立于1987年10月股票市场“黑色星期一”之后的协调机构――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此次成为短期方案的媒介。《蓝图》的短期建议就是在该小组中加入银行监管者,同时将该小组关注的领域从金融市场扩展到整个金融系统,以增进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为解决迫在眉睫的次贷危机,新成立抵押贷款创始委员会,通过设置执照标准、为州级监管机构评级打分的方式,来监督各州对按揭贷款的管理,以改变目前许多此类经纪人脱离联邦监管的现状。《蓝图》建议给美联储扩权,除监管商业银行外,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美国对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机构以及非银行次贷机构不同、有时甚至相互冲突的监管规定存在已久,既有监管空白,也有重叠。为了将其理顺,财政部认为应让美联储发挥核心作用。美联储官员应获得检查经纪公司、对冲基金、商品交易所和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机构商业行为的权力,甚至希望赋予美联储检查上述机构内部账目的权力。

就中期方案来说,其一,发放联邦储蓄牌照的初衷在于持牌机构为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提供充足的资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联邦储蓄机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居民住房抵押贷款之外,近年来,该类机构在居民住房抵押贷款中的比例大幅度缩减。因此,《蓝图》建议取消联邦储蓄机构牌照,将其纳入国民银行牌照体系。同时撤销20世纪80年代末成立的用于监管储蓄和贷款的联邦机构――储蓄管理局,将其职责合并给具有全国银行监管权的货币审计局,并可能将州级银行交给美联储或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来监管。其二,长期以来,支付清算体系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美联储应当承担支付清算系统的主要监督责任,有权设计对于金融系统非常重要的支付清算系统,全权负责制定监管标准,即美联储可能得到支付和转移证券的监管权。其三,在保险领域,过去135年都是由州保险监管当局进行监管,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这种分散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蓝图》建议在财政部下设立国民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管按照联邦保险章程从事保险业的公司,专注于国际性问题和顾问服务事宜,以逐步实行由联邦政府负责监管保险业。其四,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与证券市场的差异不断缩小,二者分业监管存在潜在的损害,且影响效率,因此《蓝图》建议合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期货和证券行业提供统一的监管。

在长期目标中,《蓝图》希望建立一个理想的金融监管架构,将所有金融机构分为三大类:其一为市场稳定监管者(美联储),建议加大美联储的权力,由它来收集信息并对整个金融风险进行监控,该职能将建立在目前美国货币监理署和储蓄监管办公室二者的基础上,在整个金融系统中起核心作用;其二为审慎金融监管者,把此前由5个机构负责的日常银行监管事务归总由审慎金融监管者统一领导,这一新机构负责向所有银行、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其他联邦机构支持的存款机构派出检查人员。它将消除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没有区别的“银行”和“储蓄银行”间的差别。其三为商业行为监管者,它将负责监管所有类别机构的商业行为(包括保护消费者、信息披露、商业实践及注册牌照等事宜)并为行业进入提供统一的标准。在此架构下,州的金融监管当局对州注册的金融机构保留执法和惩戒的职能。

但问题是金融创新最大的好处就是给低收入者提供了一个有弹性的初始空间,监管收口之后,如何在规避金融风险与社会公正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这也是金融改革应该思索的衍生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