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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地才”莫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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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誓言

2013年中秋节,看着微博上各种秀恩爱文字和图片,莫小夕孤单地在电脑前反思自己,事业稳定,爱情依旧一片空白。这也怨不得她,怨只怨她喜欢上一个人,而这个人,名草有主。于是,她发狠写下一条励志微博:2013和2014交替之际,努力让他成为我的。

紧接着,一条评论过来,凑热闹地问:他是WHO?

发表评论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网络男“闺密”小蚂蚱。

莫小夕没理他,她穿上外套,打算出去透透气。

街上有情侣,在放孔明灯。莫小夕形单影只挤在人群里,挑了一个粉蓝色的孔明ST,是他喜欢的颜色,从包里拿出笔,把心里话写在孔明灯上: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写着莫小夕心思的孔明灯,一点一点升起,莫小夕心里狠狠发誓:今年,一定要抱得帅哥归,不然,就削发为尼去。

甩一甩头,她脚步飞快,仿佛是被注入能量的爱情小勇士,此时此刻,她要做的就是付诸行动。成功向来属于有准备的人,她不能打没有准备的仗。更何况,他身边,是一个富二代女朋友。

首先说明,不是莫小夕甘愿做小三,而是他女友真的不适合他,整天变着法子折磨俊哥,俊哥乐意,莫小夕可看不下去。

对了,俊哥就是莫小夕喜欢的男生,叫闵俊,俩人在同一个大厦上班。闵俊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外形俊朗,是这栋大厦里著名的“男神”,而且,他还非常懂礼貌,在电梯里,无论遇见谁,都会微笑。莫小夕一下就沦陷在他的微笑里,那上扬的嘴角,温暖的气息,简直要将她的心融化了。

第一次写空间日志,犯花痴,说在电梯里偶遇闵俊,佯装自拍,其实为偷拍,拍了很多他的相片,一张张挑选,做成桌面。小蚂蚱回复:“暗恋十年,不如明恋一个月。”鼓励她勇敢追求。

莫小夕求追“男神”秘籍,小蚂蚱说:男神更是男人,最爱女友温柔、体贴。

温柔体贴四个字,刺得莫小夕眼睛酸涩,浑身难受,因为这些特征她都没有。一会小蚂蚱又出主意:可以装呀,装着装着就变温柔体贴了。有句名言,不是说,他若爱你,你可以是任何人。如今人家不爱你,那你必须伪装成他喜欢的模样,承欢他。

谢过小蚂蚱,泡个脚,莫小夕心里怀揣美梦,沉沉地睡去。

睡得有多沉呢,沉得她没听见闹钟响,上班又迟到了,新主管言语犀利地批评她,以至于莫小夕没忍住脾气,直接来一句:“大不了我辞职。”

于是,下一个小时,莫小夕抱着纸箱茫然地站在电梯口处,冲动是魔鬼,正沮丧,电梯门开了'闵俊讲着电话走进来。

谦虚和爱心汤

现在电梯处于二十楼,离一楼还有两分钟,能发生点故事。只能快,不能等,于是一个趔趄,莫小夕手中的纸箱掉了,高跟鞋崴了脚。

蹲下来,一只手揉着脚后跟,一只手捡东西,眼泪吧嗒吧嗒的。

“没事吧,需要帮忙吗?”闵俊正好收了线,关切地问着莫小夕。

“需要。”莫小夕急忙说,很怕说迟了,闵俊就走出电梯了。

莫小夕一脸梨花带雨,闵俊微笑着问:“工作不顺心?”

“被炒鱿鱼了。”莫小夕声音很低。

“这说明,你的生活需要改变,好工作还有很多,我们公司也在招聘,有意向的话你去试试。”

闵俊的话,简直如春风一般,吹到莫小夕心里,所到之处,都是明媚。这就叫有得有失,莫小夕真没想到,偶尔冲动一下,也能收获惊喜。

“我一定会去的,谢谢你。”莫小夕高兴地说,等闵俊走远,莫小夕高兴地扔了手中的纸箱,不顾路人的目光,高兴地哼着歌:“咱们老百姓啊,今儿要高兴。”

爱情的长征,她已经开始了第一步。

闵俊所在公司招聘一名前台,其他均是有广告业务经验的销售者。写好简历,保存,打印,选了一件最能展示自己身材的衣服,即使是前台,她也得万无一失,志在必得。而且,莫小夕还做了一件事,去菜市场买了大腿骨,准备炖汤,当然是为了闵俊。

这是受网络男“闺密”小蚂蚱的指教,说这种生活小行动,会让人很受用、感动。

莫小夕没想到,闵俊会出现在面试的老师中。

他翻看莫小夕的简历,名牌大学毕业,曾在单位业绩优秀。于是,他问为什么会被炒鱿鱼,为什么要屈身当一名前台?

为什么?莫小夕盯着闵俊的眼睛,恨不得把心里话掏出来,新主管找她谈话,正遇见她翻看闵俊所在公司的招聘启事,追爱计划里,辞职是早晚的事,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应聘前台,是为了离闵俊近一些。

可是,这些不能说,因为闵俊身边还有七个老师,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广告这个行业我刚接触,想从底层做起。”莫小夕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莫小夕顺利地通过面试,她要求立即上岗。闵俊夸奖她,很有职业精神。趁着这句话的热度,莫小夕递上了保温盒。

“腿骨汤,送给你的。”

“这……”没有到饭点时间,送汤的确让人捉摸不透。

“我妈炖的,谢谢你昨天帮了我。”这就是莫小夕最大的优点,遇事反应快,撒谎不脸红。

不等闵俊拒绝,莫小夕赶紧从包里拿出另外一份,说:“你收下吧,我专门带了两份,送给你一份,你不喝,我就惨了。”

闵俊笑着收下,莫小夕的心里如一棵开花的树,那叫一个美。

梦圆了就行

新工作得心应手,收发快递,复印文件,莫小夕做得一丝不苟。她的性格里,从不自轻自贱,即使是一个小前台,也不忘记和大家打成一片,上班第一天,给每个同事订一份外卖,美其名曰见面餐。

吃人家的嘴短,于是,几个女同事俨然把莫小夕当成老友。休息的间隙,找莫小夕聊天,吃喝玩乐,穿衣打扮,就没有莫小夕不精通的。把几个女同事哄得,都觉得相见恨晚。

其实,莫小夕的初衷,是搜罗关于闵俊的信息。他来自农村,因外形俊朗,被总裁女儿看上,因为业绩突出,被总裁认可。闵俊应酬多,胃不好。企划的活,喜欢自己做,爱加班,女同事们都猜测,是为了逃避约会。因为总裁的千金,实在是难以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