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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产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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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农副产品市场不时出现价格大幅波动的现象。面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我们究竟该如何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流通体系不畅是否真的是价格上涨的“幕后推手”?特大型城市在农产品供应以及流通上面临着怎样的挑战?“农超对接”是否是优化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唯一模式?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农产品流通领域也备受关注。

这种现象尤其是在一些特大型城市表现得更为突出,您能给我们谈谈像北京、上海、广州等

特大型城市在蔬菜消费上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农产品涨价潮背后的风险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担忧,而价格上涨主要是蔬菜价格的上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这几个特大型城市在蔬菜消费上面临着以下几个共同的挑战。

一是特大型城市的蔬菜需求巨大。一般而言,特大型城市都面临着巨大的资源性挑战,因此,消费品自给率一般较低,甚至农业产业在GDP总额所占的比例仅有1%甚至等于零。这样的话,这些特大型城市其蔬菜占有率也比较低,主要依赖外省市的蔬菜供给。

二是特大型城市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以北京为例,2002年至2010年北京市蔬菜播种面积逐年递减。由2002年的12.2万公顷下降到2010年的6.75万公顷,下降幅度达到44.7%,至今除2007年外,均未超过70000公顷。

三是特大型城市自给量大幅度减少。随着北京市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减少,北京市自产蔬菜的数量越来越有限,更多地依赖外埠供给,自产蔬菜由2002年的545.6万吨跌至2011年的296.9万吨,下降幅度达到45.6%。总体而言,从市场供应层面角度分析,北京市蔬菜的自给水平基本稳定在11%左右,水平较低。

四是特大型城市消费量大幅度增加。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型城市有着一般城市所没有的蔬菜消费量,如2011年北京有居民2018.6万人,有全国各地游客2.1亿人次,有境外游客520.4万人,有外国商务人员5万人。这么巨大的人流量带来巨大的蔬菜消费量,因此,北京80%-90%以上的蔬菜来自于周边区域或者长途跋涉于海南、新疆,甚至国外。

五是特大型城市“最后一公里”成本上升。许多特大型城市都将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在郊区,而城市内部都有严格的交通管制,因此,从郊区进入城区后,许多蔬菜价格大幅度上涨,主要是制度性物流成本上升,还有店铺管理费用、以及人工成本、摊位成本、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费及其税收等等,于是使得城郊蔬菜批发市场的价格与城市零售终端蔬菜价格相差10多倍,这被称为“一公里”现象。

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原因

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但农产品价格高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农产品的制度成本较高,占到了成本中的70—80%。如较高的路桥费使长途远销的农产品成本提高,较高的罚款使农产品成本提高。虽然现在设立了绿色通道,但这是限制品种的,除了白菜、大豆等,其他农产品还是要收过桥费的。

第二个是流通成本。科学技术水平导致现有的物配过程当中成本比较高,但成本高又不仅仅是环节成本,还有网点不均、物配效益不高等成本,这个占到成本中的10—20%左右。现在普遍把制度成本与流通成本混为一谈,认为物价高应该降低流通成本,这是不对的。

第三个是农民生产成本在逐步增长。土地不断减少,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的价格都在增加,这些都是导致农产品价格上升的因素。有人专门计算过,白菜、萝卜、、土豆,即使一分钱都不要,拿到北京来卖,也是要5、6毛一斤,这不不包括农业科技投入、水、电、油等开销。

第四个是农产品金融化现象。农产品本来就是一种普通产品,但通过炒作就可能大幅度上涨,如最近的鸡蛋、大蒜,这两者现在都不应该上涨,为什么?因为现在这两种农产品都是销售淡季,而且还都是生产的高峰期。因此,农产品金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破解当前农产品价格“过山车”的困局

要想农产品价格波动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类,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一个完善农产品产销体系

首先,应该鼓励农民安心生产。农民最擅长的就是生产,让他们去销售,就是给农民压力,就不能让农民安心生产。然后,我们应给他们做好全产业化的服务,做好信息服务、产前服务、产中服务、产后服务,使他们更便利地去生产、销售。

其次,要重视农产品流通。就拿北京来说,把所有蔬菜、水果都挡在四环以外,小型车进城,都没地方停靠。一定要注意特大型城市的农产品流通。因此,这就要求通过制度变革来降低制度成本,这是解决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的一个长期远行的机制,也是一个根本性的机制,这个长效机制不建立,农产品产量和价格波动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再次,要提高保障率。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包括财政体系、税收体系、金融体系、保险体系、信息体系、应急体系,共同对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正常进行提供重要的保障。

农产品“短流通”是伪命题

农产品“短流通”是一个伪命题。流通环节不正当的层层加价确实是造成农产品价格偏高的原因之一。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一般要经历“收购商”、“区域市场”、“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农贸市场、早市、社区农产品供应点、超市农产品供应点”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成本问题,导致层层加价,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农产品价格。

短流通是一个伪命题。新疆一北京、海南一北京的流通渠道就不可能短,但是销地适当提高自给率是可行的,北京农产品水果自给率15%,农产品水果价格上涨后自给率提高到35%,如果能提高自给率会更加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避免“菜价整成肉价钱”。环节既不是越短越好,也不是越长越好。不同生产品种的环节多少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一概而论减少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缩短所谓的流通渠道,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流通成本。所以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应该坚持少环节,而不是“一刀切”地追求“零环节”。

“农超对接”不应成为单一渠道

我的看法是,“农超对接”不应成为单一渠道,并且对于这个方式我们也要辩证来看待。比如,“农超对接”虽然给农民提供了将农产品外送的渠道,也削弱了农民的优势地位,这个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巧立名目收费,比如入场费等等。各种形式的收费会让农民负担加重,违背农超对接的初衷。

二是周转时间太长。对于农民来说,平时买卖多是现金结算,而超市采用银行结算,并有时间不定的付款期。若以每车10吨菜,货值2万元计算,若结算时间达一个月,就是60万元的货款,对于农民来说,这笔钱不是小数目。

三是条件苛刻,借标准来压价。超市原本与合作社签订了合约,但在菜价下跌时,超市就想压低收购价,不便公开违约,就以产品卖相不好等种种理由拒收农产品。

农产品流通不应只是“农超对接”,还应包括“农餐对接”、“农基对接”、“农批对接”、“农消对接”(周末菜市场),应探索多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如生产组织主导的供应链、批发市场主导的供应链、零售企业主导的供应链、物流配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物流园区主导的供应链等。单一的渠道体系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