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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提速6蓝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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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公司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在已经上报发债申请的20多家上市公司中,证监会初步遴选出了中国石化、上海机场、深高速、华茂股份、中国铝业、韶能股份6家作为首批发行公司债的上市公司。据悉,公司债首批试点将在沪深300成份股中选择净资产大于15亿元的蓝筹公司发行。

自此,公司不再以企业债形式“寄生”,从而能够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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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3月首部企业债券规则《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问世,直至2007年6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出台,20多年的时间,公司债一直以“企业债”的形式隐性存在。

当时一些发债主体还不是公司制企业,所以就一直沿用了“企业债”之说。自企业债券诞生之日起,公司债和企业债就过着“兄弟一家亲”的家族生活,以致于很多人认为企业债就是公司债,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差别。

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有这样的观点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实际上,企业的外延大于公司,企业债包括公司债,它的范围要比公司债广泛。公司债,就是海内外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

据了解,20年前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中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批准企业债券发行。然而,90年代初,中国经济大升温的时候,由于发行债券成本明显低于银行贷款,一些企业开始债券融资。当时,由于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混乱,大量企业出现了无法到期兑付的现象。致使1993年《企业债管理条例》出台,条例规定全国企业债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各项指标都必须报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地方、部门”不得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也不得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这一规则沿用至今。

《企业债管理条例》吸取了“一朝被蛇咬”的教训,其出台规范了企业债的管理,尤其是审批方面,但也使企业债的发展从此受到了“桎梏”。中国企业要发债,首先得通过地方计委向国家计委申请额度,获得批准(通常需要一年时间)后,再将发行方案报央行审批。无论是国家计委,还是央行,在审批过程中都十分审慎:国家计委要求企业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因为固定资产“看得见、摸得着”;央行则事无巨细,从承销商选择、信用评级、发行利率、期限结构,到发行时间地点、投资者构成、还款计划等无不关心备至。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出台,不仅细化了企业债,将其分为公司债和项目债,便于管理,也改变了由监管过于严格而使企业债发行难,逼得公司摊薄成本也要增发股票的僵局。“公司债发行是件好事,这是上市公司融资的好途径。企业债发行困难的时候,公司融资除通过银行贷款外,就只有增发股票,以摊薄成本的方式吸纳资金。”证券分析师叶剑分析。

通过对比,记者发现《试点办法》较《管理条例》放宽了发行条件。旧的《管理条例》中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而《试行办法》中则放宽了这一标准,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平均”概念的引入打破了连续三年不容犯错的死规定。另外,《试点办法》出台之后,公司债由证监会核准,较之前的《管理条例》则少了几个“衙门”的公章,节省了时间成本。

从宏观层面来看,《管理办法》到《试点办法》的转变,在规范性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方面,《管理条例》中在发行条件等各方面比较笼统的考核标准在《试点办法》中拟出了具体的条文,这种由部门规定到金融法规的转变增强了规范性。另一方面,行政手段在逐渐淡化,市场性在不断增强。

投资渠道多元化

分拆后的企业债实行的是不同的管理模式,相比现行的企业债,在发行审批、负债主体、信息披露、评级制度等环节上作出了重大改革。据了解,公司债发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借鉴中国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机制,不再沿用企业债年度额度的审批模式。“公司债简便的发行方式有利于发行规模的扩大以及企业的融资。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法,企业又增添了一种有利的融资方式,投资渠道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英大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晓峰说,“发行公司债券,使得企业除了向银行贷款和上市发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外,又增加了一种资金筹集方法。”

据郑晓峰介绍,对投资者而言,公司债的发行,又多了一个投资选择。记者了解到,公司债的风险和收益均介于储蓄与股票之间,对于要求风险系数和收益均适中的投资者而言,公司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国家一直以来都是高储蓄率。公司债在发行初期遴选出来的企业都是优质企业,其发行的债券风险低,且收益要高于银行储蓄以及国债的收益,因此可以有效分流储蓄资金。”

由于管理层对公司债的支持以及公司债发行程序的简化,一部人担心公司债大量发行会分流股市资金,不利于股市发展。对此,证券分析师叶剑解释,“这次公司债发行对股市影响不大。一方面公司债试点少,规模小。相对于股市来讲,发行债券的资金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在规模、盈利等方面不是完全性的放开,是有条件限制的。因此,公司债规模短期内不会影响到股市。”

“不同的投资者有着不同的风险偏好。喜欢高风险的人不会因为公司债的发行就从股市抽资。因此,即便发行公司债是真的分流资金,也是从债券市场分流,而不是股市,在这点上是不用过多担心的。”郑晓峰也强调。

实际上,公司债的发行不仅不会负面影响股市,从长远来看,对股市还是一个长期利好的过程。“发行公司债能够减少流通股股东再融资的压力。因为通过债务的方式而不是增发股票的形式筹集资金,可以不必摊薄成本。”证券分析师叶剑说。

“市场资金很充裕。发行公司债有利于吸收多余资金。缓解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问题。”英大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晓峰表示,“有效的融资途径,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先进投资项目的竞争力,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从此提升股票市场上价值股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