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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滨海新区第一产业发展缓慢,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金融深化程度低。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良好背景下,应抓住有利时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本文从滨海新区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入题,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加快滨海新区农村金融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滨海新区;农村金融;金融深化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2―0022―03
滨海新区作为环渤海经济的引擎,经济、金融总量连年保持20%左右的增长速度,然而滨海新区农业经济和农业金融的发展却十分滞后,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日益凸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命题,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因此,滨海新区金融业应该在助推整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提高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通过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一、滨海新区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滨海新区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滨海新区第一产业发展缓慢,产值逐年下降,农村、农业在经济中呈现边缘化的趋势。2005年滨海新区实现生产总值1608.63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中第一产业仅有7.7亿元,同比下降4.8%;2006年滨海新区实现生产总值1960.49亿元,同比增长20.2%,其中第一产业仅有7.51亿元,同比仅增长0.9%;2007年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实现生产总值1721.47亿元,同比增长20.15%,其中第一产业仅有5.89亿元,同比下降2.1%。
(二)滨海新区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滨海新区农村金融机构情况。截至2007年9月,滨海新区共有银行网点447个,网点设在农村地区的仅有57个,设在农村地区的银行类机构主要有四类五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
2.滨海新区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截至2007年9月,滨海新区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人员982人,占滨海新区银行业从业人员的16.84%,其中本科以上79人,专科401人,大专以下502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49%,比滨海新区整体低18个百分点。
3.滨海新区农村金融信贷情况。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贷款呈现数量萎缩、质量下降的特点。截至2007年三季度末,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计31.9亿元,占滨海新区贷款总额的2.32%;其中不良贷款2.4亿元,总体不良率7.52%。从农林牧渔企业贷款来看,贷款总额3.53亿元,仅占对公贷款O.28%;不良贷款1.63亿元;不良率高达46%,在全部行业中质量最差。从农户贷款情况看,辖内共有农户66791户,其中发生借贷关系的17654户,仅占农户总数的26.43%。农户贷款28.37亿元,占全部个人贷款的26.32%;农户不良贷款8008万元,农户不良贷款率2.82%。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支农的贷款总量25.6亿元,其中各类农户贷款16.86亿元,农民个人贷款6.85亿元。
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农村金融提出新要求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目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区域经济总体格局中依然较低,“二元结构”特征明显。资金投入不足仍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对银行信贷和金融服务提出了更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一)农村日益凸显的现代农业特征,迫切需要大额农贷资金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培养各种市场要素,需要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专业批发市场、社会化服务市场等,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将不断提升,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更趋旺盛。
(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走势强劲,迫切需要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和配套服务
目前滨海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农村中小企业已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生力军。农民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迅猛发展,既迫切需要大量较低成本的信贷资金,又需要在贷款、结算、汇兑等诸多环节获得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农村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建设,迫切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
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农村道路交通、教育、卫生、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农村小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这就迫切要求及时扫清信贷资金回流和导人的障碍,建立和完善信贷投入机制,合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滨海新区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资金供给不足
当前,滨海新区农村资金外流现象较为严重,一是由于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全部调离农村。二是各商业银行农村网点机构的资金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支持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采取上划的方式汇至其上级行。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部分用于市政建设、大型集团客户、热点行业,脱离了支农的定位。
(二)支付结算成为发展“瓶颈”
随着滨海新区经济的发展,相当大比重的生产经营与全国各地都有资金往来,希望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先进、方便、快捷的结算要求越来越迫切。与此相对应,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方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现金、同城结算占据主导地位,信用卡、通存通兑等应用覆盖率极小。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的“瓶颈”,不但导致了大量低成本存款的流失,而且制约了新品种开发,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创新与服务相对落后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加上机构缩减、竞争不充分,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弱化。同时,农村信用社依然关注小额农贷,不能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贷款方式上,除对少数已评级农户以信用方式发放小额贷款外,其余贷款一般都得提供相应的抵押或质押。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使农民贷款成了难题。
(四)农村贷款各项机制不完善
没有建立完善的对农村贷款进行贴息、补贴、税收减免、税收返回等杠杆机制,农村担保机制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商业性农业保险连年萎缩,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资金投入。
(五)小额贷款的管理能力欠缺
农村贷款主要由农户、农民和小企业贷款构成,呈“金额小、周转快、笔数多”的特点。发放一笔小额农贷,从调查核实、建立档案到收本收息前后需花费大量时间。仅发放小额农贷一项业务,农村金融机构就需投入大量的人财物,由于每个信贷员管理上千户贷款,有没有相应的信息系统支持,致使农业贷款管理粗放、风险难以控制。
四、滨海新区新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培育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进行开发性金融业务试点。在“发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城乡基础设施贷款、县域城市化的项目贷款,承接扶贫开发贷款,承办县域地区的市场债券、兑付、向县域金融机构批发资金”等方面先行先试。二是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目前滨海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正稳步推进,下一步要做好专项票据的兑付工作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降低不良贷款等工作,将强化支农服务功能列入考核和检验改革成果的重要依据,使农合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上真正发挥主力军作用。三是组建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之上,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
(二)创新业务,形成品种多样化格局
一是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发展慢、农户收入少的问题。二是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以适应经营者对结算、票据流通、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大力开发有潜力、吸引力的业务品种,以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多样化的需求。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创办个人理财、整合存贷款、、结算业务;积极开办小额存单质押、保险质押以及其它有价证券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办理银团贷款,使信用社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并有效地分散风险。三是建立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应建立完善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信用社可在贷款利率上实行差别利率,对担保方式的贷款实行高利率,抵、质押方式的贷款实行低利率,对优质客户实行低利率等。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转变经营思路和经营作风,推广使用农户贷款证制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二是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完善信贷、资金、结算及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和保障等服务功能,提高支农综合服务水平。要在优先保证满足社员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扩大服务领域,大力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和养殖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三是加快电子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农村信用社应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努力实现产品多元化,尽快开通全国联行,加快电子化、网络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实现业务实时化、系统化、网络化和科学化。
(四)构建多层次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信贷群体,难以提供可用于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财产,且收入不稳定,缺乏显示自己信用的衡量标准。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缺位阻碍信贷资金流向“三农”。政府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应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首先,应探索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模式。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如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研究农民信用和个人收入担保相结合的农民创业型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贷款担保模式。大力推行和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深化和完善旅游未来收益权抵押贷款、有线电视收费权抵押贷款、各类联保贷款、动产抵押、保险保证贷款、仓储质押贷款等适合农村特色惠及多数农民的贷款方式,为“三农”服务。其次,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社会保障制度较健全的农村地区,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流转,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第三,推动建立行业担保协会或行业担保公司。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引导农村各类行业协会成立行业性担保协会或担保公司,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担保基金。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五)建立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体系
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的农村金融人才,必须从更新金融人才培养观念及优化金融人才培养环境做起,对金融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摸索,以推动新环境下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体系,目前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新的培养目标,优化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环境。为了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促进农村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必须以社会对农村金融人才类型、素质的要求为导向。考虑不同层次金融机构对人才的需求,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确立新的农村金融人才培养目标。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金融课程内容和体系。注重选用和引进国内外高质量的金融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这是培养新时期金融人才、夯实人才基本知识素养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三是构建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备创新意识的农村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