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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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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制订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于2011年7月,于2012年1月1日期开始实施。湖北省建设厅2012年6月7~8日举办的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此次学习的体会及几点意见总结如下: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结构

总则:总则主要说明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

术语:对职业标准进行了统一的定义。

职业能力标准:

是《标准》的核心,共分为9节,3.1节规定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专业学历要求、基本能力结构和基本职业素养;

3.2~3.9节分别规定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八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职业标准》将专业知识的认知目标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掌握”是最高层次,要求能记忆所列知识,并能对所列知识加以叙述和概括,同时能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熟悉”是次高层次,要求能记忆所列知识,并能对所列知识加以叙述和概括;“了解”是最低层次,要求能对所列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记忆即可。

通用知识的构成及程度要求

《职业标准》中各岗位通用知识的构成相同,都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材料、工程识图、施工工艺和项目管理五方面知识,其程度要求各不相同。

职业能力评价,分为两节,4.1节规定了职业能力评价方式、组织部门以及专业能力测试内容,4.2节规定了专业能力测试权重。

二、该标准颁布的意义:

标准颁布的意义,可以简洁的概括为”一个分工、三个规范、五个统一”。

1、一个分工即建设部和建设厅的分工,建设部将对相关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实行去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省级建设厅实行岗位培训的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2、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岗位培训,完善培训制度

二是规范考核评价,省厅为考核主体,由标准出台前的主抓培训向主抓考试转变;

三是规范证书的发放于管理。

三、五个统一

一是全国统一标准。

《职业标准》统一规定了建筑与市政工程“员”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以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要求。各地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岗位名称和职业标准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应自行设置相近岗位名称,或提出与全国标准不一致的考核评价要求,但各省可以提出高于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二是全国统一大纲,但是教材可以不统一,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发各具各色的职业岗位培训教材

三是统一证书式样,这样更有利于人员的流动与互认。通过省厅统一组织考核评价的合格人员,可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关职业岗位的知识和能力,可受聘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可上网查询验证。

四是省内统一管理。

岗位培训考核的实施主体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在全国统一的制度框架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岗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发放管理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职业标准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各主要领域,在省厅内也涉及到不同处室的业务管理范围,涉及到不同企业、培训机构。人事教育部门要起好牵头抓总作用,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明确各职能部门、相关组织机构在培训、考核、发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有分工有合作,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

五是省内统一考核。这是岗位培训考核制度的关键环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逐步推行全省统一组织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计划要向社会公开,即每年考核的科目、次数和时间安排等。

三、标准实施后的意义

1.有效推动建设领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直接管理者,专业人员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职业标准》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专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做了统一规定,对于指导相关单位科学设置职业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岗位责任制,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提升人员职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工程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靠人;保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靠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靠技术和设备,更重要的还是靠人。《职业标准》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提供了客观的科学的依据,学习好、组织好、贯彻好、落实好该标准,能够造就出一支技术过硬、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的建设大军,为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使目前各省市各自开展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了全国统一的标准依据,为培训考核及证书的互认奠定了基础。标准实施后合格证的含金量要高很多。未来合格证书可能会集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教育协会、省级培训机构三家公章,全国统一出题,各省从题库抽题进行考试。作为高职院校,学生在毕业前摇取得二证,这个可以作为最好的切入点。

3.对提高现场专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和完善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拥有各种专业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分布在某一部门、某一单位内,人员级配是不平衡的,也就是说从事工程建设的具体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单位,他们的技术力量是有差别的;即使以某一个专业单位而言,技术力量也是不平衡的。由此,一个工程、一项设计或施工的水平,将取决于承担任务的科技人员的水平,这是客观的普遍情况。但工程建设不允许在质量上出现过大的差别,造成投资浪费、影响功能要求或甚至影响到工程的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作用,可以避免这种不允许的差别。工程建设标准化系列中,有关专业的标准规范,为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必要的规定。

4.引导建设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方向。本《标准》的制定,对于我们的职业院校,不论是高职高专,还是中职院校,甚至有些应用性本科专业,专业化的方向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在前段时间,搞过一些改革,比如教育部做过关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的改革,虽然很好,但不完全适用于我们建设行业,或者不适用于我们建筑行业的某些专业。这个标准出台后,标准里面含有很多的课程资源,这为我们建设教育的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各职业院校要以职业标准为导向,合理调整、设置土建类专业,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完善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织好校内实训和企业顶岗实习。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培训考核,取得考试合格证书,提高就业能力。

四、几个问题

1、标准颁布前后证书衔接问题

建设部已明确规定,对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即标准出台前的六大员证书)的人员,各地不得要求其进行相同职业岗位的重复考核取证。持证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争取在标准实施三年过渡期内,实现全国证书统一。湖北省建设厅拟用2~3年的时间,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更换证书。

2、职业标准范围

此次标准收录员的职业能力标准及考核评价,但并不是说仅仅局限于这员,以后会陆续编制其他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标准。

3、为什么没预算员

涉及到建设部下属两个部门的问题。《标准》里收录的员是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制及解释;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管理。

作者简介:胡秉香,女,1972年03月生,1996年毕业于西北农业大学,高级工程师,现就职于湖北省三峡电力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