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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章太炎的进化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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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焦唤芝,2012年考取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

摘 要:对于人性问题,传统学术一般都从德性的层面加以论述,而章太炎深受西方进化思想影响,主张善恶的俱分进化论。他认为,人性不能用单纯层面的善恶加以判定,它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兼具社会属性,其具体性质以及发展趋势等都必须从进化的角度加以审视。

关键词:章太炎;人性;善恶;进化

传统人性论主张从德性的层面对人性问题加以论述,而章太炎深受西方近代达尔文思想的影响,提出进化的人性论,为人性论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奠定了基础。他认为,人性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就其自然性而言,无善无恶;就其社会性而言,善恶兼具。所以,从人性的自然属性到社会属性可以看出,善恶还具有进化的属性,并且是两者并进,如影随形。

一、人性的自然属性:无善无恶

告子是中国人性论史上第一个对“性”的概念加以界定的人,他认为“生之谓性。”(《孟子・告子上》)荀子对此作了继承,认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性”是人与生俱有的属性,即“天之就也”(《荀子・性恶》),而不需要通过任何后天的所为。因为人生来就有“好利心”,所以导致争夺、嫉恶、残贼生而辞让、忠信亡,声色耳目之欲、生而礼仪文理亡,由此他得出了“人性恶”的结论。孟子认为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因为人天生具有“四端”,因而“仁义礼智”是“我固有之”的(《荀子・告子上》),这样孟子就对人性做了天生善的界定。章太炎反对这种传统的道德先验论,他认为“性”并非是事物固有的,“万物皆无自性”,生与性不具有时间上的同时性,生而后才有性,且由生到性不是无条件的,生必须借助于外力的功用才能为性,这就是所谓“说缘生者”,才能“假设以为性”(《辨性》)。这样,章太炎在否定“性”的先在性的同时,也否定了善恶的先在性,他说:“性善、性恶之说,皆不如言无善无恶者。”(《菌说》)

章太炎认为,“无善无恶,就内容言”(《菌说》),“内容”实际上是指人的自然属性,它本身并没有任何道德意义的性质。告子说:“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性在自然意义上,最初指的就是人本能的生理需要,对此,荀子做了更加具体的阐释,他说:“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荀子・荣辱》)荀子坚持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立场,认为无论是善还是恶都必须具有一定的自然基础。章太炎对此作了继承,主张一切感觉“缘天官”,认为人性的形成必须具有外在的“官骸”和内在的,如果离开了人的这种自然基础,那么人性将亡,所以“盖内有精虫,外有官骸,而人性始具。”在章太炎那里,这种内在的,一言以蔽之,就是“妄”,事物是“由妄想而成”。“妄”最初是中性的,无所谓道德价值上的善恶意义,它只是人类最普遍的生命本能,“人之有生,无不由妄。”它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自然属性。但当“妄”的天平失衡,过犹或不及时,它就会变质,不自觉地偏向一方。虽然“妄”本身非善亦非恶,但离开了“妄”,善恶也就失去了得以产生的由来,因此“舍妄亦无所谓真”,同理,舍妄亦无所谓恶。若“妄”不受理智约束为外在所诱时,将偏向恶;但在美德的引导下又能发展为善,若主体能自觉用礼仪加以约束,便能向着善“自化进步”,从而实现人性自然属性的正质变。(均见《菌说》)

二、人性的社会属性:可善可恶

谭嗣同在《仁学》中指出,孔子的“仁”,是自然和人类“不生不灭”的本性,一切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善。章太炎对此予以反驳,他说:“彼无善无恶者,并佛之所谓‘性海’,而非言人之性也。”无善无恶,只合乎佛教中世界本原的特性,而非人之性。章太炎在此说的人之性并不是脱离具体物质对象的“性”,而是“自社会言之”、“就外交言”,所以,当人与客观外界交往,人性就会“有善有恶”。洛克认为,人的心灵最初“是一张白纸,上面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章太炎也站在了洛克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立场上,反对先验的善恶,认为人的一切善恶观念都源于社会实践活动,也就是说,人只有置身于社会交往中,并根据自己已有的经验积累,才能为善为恶或进行善恶评价。人性的自然属性虽然是社会属性的基础,但社会属性是自然属性的深化,是人之为人的更本质界定。(均见(《菌说》))

(一)西方式论善恶:善恶生于自利

章太炎还引用培根的“自爱”论对善恶的来源加以说明。培根在《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一书中指出,一切道德都不是先天的,“都印刻着由其自爱发生的三重欲望或嗜欲”,一要自己生存,二要自己发展,三要自己统治别人。因而章太炎得出结论:“一切道德,皆始自利”(《菌说》),更具体地说就是“爱己身者,即人性本能之始也”(《菌说》),自利源于自爱,自爱是每个人为了生存而自我保护的本能,无所谓善恶,因而可推知:“自利非善恶”,若能推己及人,由自爱而爱人,那么自然能扩充人心之爱,与善道交接;但若爱己太过,超出本能,自爱流溢则“贪饕淫厉”生,最终善消恶长,所以说:“善恶生于自利。”(《言》)人作为感性的存在物,就必定有私心,合理且恰当范围内的自利是不可言善言恶的,只有当人们与他人交往时,根据其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对“自利”的把握尺度,才能就自利的质变方向进行判断。章太炎主张将自利性与社会性结合起来作为善恶判断的标准,强调道德的善恶不能离开社会利益而言之,主张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利益,认为高层次的善必须以社会整体的利益为判定依据,这就需要将自利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才能达到。

(二)佛学式论善恶:善恶生于我执

章太炎还用佛教观点对善恶的形成进行解释,法相宗将第八识阿赖耶识作为根本识,它含藏包括善恶在内的一切事物的种子,因为它只是善恶种子寄居的土壤,因而本身无善无恶,由此派生出的人之本性也无善无恶。但第七识末那识“常执藏识以为自我,以执我之见现于意识,而善恶之念生。”(《五无论》)就是第七识执取第八识的种子为我,从而产生自我意识,形成“我见”、“我痴”、“我爱”、“我慢”“四根本烦恼”,从而为善恶的俱分进化提供了心理动因。[1]章太炎指出,在这“四根本烦恼”中最容易使人产生恶行的就是“我慢”的主体性意识,它具体表现为一种强烈的求胜欲,他说:“此好胜者,由于执我而起,名我慢心,则纯是恶性矣。”他把这种“好胜心”分为两种,一是“有目的之好胜”,主要表现为对财产、名誉等的追求,它“非以胜为限界,而亦在其事其物之可成”;二是“无目的之好胜”,主要指人类似蟋蟀等动物“善斗”的天性,它不为其他,“惟欲得胜而止”。(均见《俱分进化论》)正是这种求胜欲,导致人与人之间对立斗争,最终产生“恶”。在佛教观上,章太炎依旧坚持意识的社会性,当阿赖耶识蕴藏于生物之初,是“杂善恶”的,因而一切生物的本性无善无恶,当其受到外在的“熏习”后,“我慢”、“我见”等杂念有机可乘,于是“伏藏其间”的“善、恶”显现出来并彼此分化。[2]

三、人性善恶的进化:善恶并进

章太炎纵观社会历史道德发展的全过程指出:“由下级之哺乳动物以至于人类,其善为进,其恶亦为进也。”具体说就是“彼不悟进化之所以为进化者,非由一方直线,而必由双方并进。专举一方,惟言知识进化可尔。若以道德言,则善亦进化,恶亦进化。”生物的进化都不是单向度的、直线的,它总是伴随着进与退的双向互动,这在道德上的表现就是,善恶的对立矛盾,推动着道德的大发展。善恶就如一对连体婴儿,二者相伴而生,无善亦无恶,无恶亦无善,两者是“双方并进,如影之随形”,又“如罔两之逐景,非有他也。”简言之,就是善恶的“俱分进化”。(均见(《俱分进化论》))

为了更充分地说明善恶的“俱分进化”,章太炎还将其与行为主体联系起来加以解释。他认为,善恶的进化程度与生物的进化程度紧密相关,随着生物进化程度的提高,其为善为恶的能力愈强,因而善恶的进化程度也越高。对此,他对荀子“伪”的思想加以改造,提出了“伪善”、“伪恶”的观点,强调人在实践善恶方面的主体能动性。伪,在字形上可解构成“人”和“为”,字面意思就是人来行为。“伪善”、“伪恶”就是主体来实践善恶,所以善恶是否成其为所是的关键还在于一个“为”字。“伪善”,章太炎解释为“有为而为善”,就是“以为道德当然而为之者”。[3]如果主体能根据个人的善欲而努力实践,那么其所为就必定具有善的性质。“伪恶”,章太炎将其解释为“有为而为恶”,就是“心与行非同事”[4],就是说,有人由于受到现实困境的逼迫而放弃善欲为恶,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行为主体“其志犹不足”(均见《辨性》)。章太炎指出,社会实践活动只为个体为善为恶提供了可能性,只有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才具备成就善恶的现实性,所以在人性具备了善恶的社会属性之下,为善还是为恶,用章太炎的佛教观来论证就是“依自不依他”(《答铁铮》)的主体性意识。

总之,章太炎的人性论是一个层次分明的思想体系,一方面,他看到了人性的自然属性,无善无恶,另一方面,他又善于借鉴西方先进思想,创新般地用生物进化论来解释人性问题,强调人性更具价值意义的社会属性,就这方面而言,其有善有恶。此外,人性善恶还像生物一样具有进化功能,在其过程中,二者并进,如影随形,善亦进化,恶亦进化。(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参考文献:

[1] 张岂之,陈国庆.《近代伦理思想的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2000:365.

[2] 沈善洪,王凤贤.中国伦理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59.

[3] 刘琅.精读章太炎[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7:69.

[4] 刘琅.精读章太炎[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