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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 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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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对于勤劳俭朴的中国消费者来说,对衣服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被定义为“大宗消费”的汽车了。

在2013年5月1日执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私家车将取消15年报废“生死线”,改为60万公里引导报废。这对消费者来说或许是一个福音,却也引起了业界的深度思考,一个政策所引起的“蝴蝶效应”是好是坏令人遐想。

“代验”成新规蛀虫

“引导报废”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是新规中出现的新名词。对于非营运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将采取“引导报废”,也就是倡导主动报废,但只要车辆满足检验标准,依然可以行驶。只有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合格的情况下才会实施强制报废。这一规定让记者不禁想起了每次去验车都会有很多人站在验车场的门口举着“代验车”的牌子,收费200-300元不等,却有着统一的口径“包过”。这些人或因为“人情”或因为“利益”与检车场内部人员“合作”可以让一台冒着黑烟的老爷车顺利地通过“检验”,合法地获得上路权。新规一出,这一行业显然会更有市场,短期内一些以利而聚的“代验”队伍迅速扩大,一些无法达标的车辆可以花上几百元钱而躲避“连续三个检验周期”的限制,这种情况是必然出现的。遗憾的是在新规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对于车辆检验部分的细则,也没有看到有关车辆检验的具体、严格的规定,只此一种便会让一个好的政策向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不得不叫人扼腕叹息。

“进多出少”成拥堵隐患

在一些二三线的小城市或许难以感受的到,但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还可能带来另一个负面作用,就是涌入道路上的新车每年递增,可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大幅减少,这就像是一个消化能力退化的人,不停地吃,却无法健康地排。这势必会造成一种平衡的打破。应该报废而没有报废的车辆仍然在路上行驶,新车也在不停地增加,本已拥堵不堪的道路如何能承担?而新规中所规定的“60万公里引导报废”这个“引导”也没有过多地作出解释,作为消费者来说接受“引导”是有条件的,报废的前提是“报废补贴”至少不低于车辆的剩余价值,否则消费者更愿意把车辆买到二手车市场或者选择继续使用,这也极大地考验着政府对于新规的后续执行力。要知道“引导”报废需要各级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才行。

促进企业 提升质量

当然新规的积极意义也是不可否认的。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个人财产,不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新规的推出从侧面鞭策了汽车整车企业对于产品质量与品质的提升,要知道一辆汽车能够健康地行驶60万公里绝非易事,如果一个品牌的产品大部分都能够“老而弥坚”那对于这个汽车品牌的口碑与形象有着极大帮助。上海车展期间不少汽车企业的负责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对这一政策的重视程度不亚于上海车展,新规似乎变成了一道企业产品品质的及格线,不及格的产品终将被市场淘汰。

辩证地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欣喜、有担忧。当然还是希望新的政策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健康有序的执行,千万不要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