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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脚丫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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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勇,1971年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中青年作家(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作品见于国内众多一线知名文学刊物,部分作品被《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读者》《意林》《散文选刊》等期刊转载,入多种年度作品选。著有散文集《野山野水》《草丛北斗》《穿草鞋的风》《余棉有韵》和诗集《故乡的秋天》等。

在只能通过半导体收音机感知横断山以外世界的少年时代,我曾经狂热地喜欢交响乐。

喜欢交响乐的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家里其他人都不跟我争,父亲曾反对说,简直在听一群人敲破铜烂铁;二是大概收听交响乐的人不多,在播送交响乐的时间段,收音机的杂音比播送流行歌曲的时候少,耳感好。

我父亲曾奇怪没有画面,没有歌词,靠主持人几句非常简单的介绍,我怎么能听得懂那些“破铜烂铁敲出来的声音”。后来他说我是贵族。其时,我跟他一样,衣服裤子都是洗过若干水的,上上下下满是补丁。

事实上,就那十几岁的阅历,就那一天正规音乐课没上过的水平,我并不能真正懂得乐曲的内涵。但我喜欢那乐器最最本质的发音,以及由这些华丽优美的乐器齐奏出来的曲调――对,是齐奏,那是国乐少有的,中国的二胡笛子琵琶,多为独奏,而齐奏与独奏比较起来,具有更强的表现力,能够表现更加丰富的内容,或气势滂沱,或悠扬婉转,或缠绵悱恻,或俏皮滑稽,或热烈奔放,或冰冷铿锵……无不表现得淋漓尽致。乐曲中传达出来的喜悦、愤怒、哀伤、快乐的情绪,常常深深地感染我。

那时候,我还有个感受是,每一首交响乐的每一种乐器,都像一个崇高的跋涉者,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出发,逐渐汇到一起,队伍逐渐壮大,一旦入伍,就撒开脚丫,朝向共同的目标,济济前行,或涉水,或爬山,或射猎,或围炉取暖,或破冰采凉,既把该种乐器最美的一面展示出来,又照顾好其他乐器,决不因过于突出自己,而影响整个乐曲的协调。有的乐器,比如锣鼓,一个乐章有可能只敲那么两下,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获得接纳、承认和肯定。它们就这样相扶、相携、相互关照,沉稳自信,一路前行,走完全程。

后来,读过一些书,知道交响乐分为舞曲、幻想曲、叙事曲、狂想曲等等。我从不刻意分辨它们是哪种曲子,只要好听,就没有理由地喜欢。跟许多能领悟音乐却不会成为音乐家的人一样,凭一双善于聆听的耳朵,我做着我的听众。

直到电视重播2010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我第一次整场性地观看完那场交响音乐会。我发现自己当年对交响乐的领悟,居然那么原生态,那么肤浅,却又那么接近乐曲的灵魂。这是电视上的第N次重播,我却第一次看到。之前的好多年,我都在读小说,写小说,我成了作家,我跟电视有仇,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从来不看,想听音乐有MP3。因此,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交响乐会也是可以搬上电视的,不但可以聆听,而且具有观赏性。那天,正是秋天,田野上一片收获景象,缺少季节表现力的城市却因为道旁树的落叶而显露出衰败气氛。这季节尤其需要圆润饱满、生机勃勃的音符。我一头撞进交响乐的怀抱。

那个叫乔治・普莱特的指挥,把对每一个音符的理解,化作了每一个精确而内涵丰富的手势,每一个细致入微的表情。这个干干瘦瘦的艺术老人,是那样招人喜欢。所有的演奏者都那么投入,完全像乐曲中必不可少的音符,他们的表情、动作,都随乐曲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舞台上,即使几十人坐在一起,没有哪一个是配角,人人都是主角。他们每一个都有资格称“家”。

在19世纪的克拉普芬森林,布谷鸟唤醒了森林的早晨,阳光纯朴而多情地从山梁上升起,各种各样的飞鸟从森林中悠然自得地飞起来,向阳光明媚的远方飞去,开始一天的寻觅;晶莹的露珠顶在草尖上,在阳光照耀下,每一颗都像一枚闪闪发光的小太阳;氤氲着薄纱般晨雾的溪水边,有个叫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巨人正背着手散步,突然,他被一阵饱含自由与快乐的旋律击中了,他用赞美山川、赞美祖国母亲、赞美挚友、赞美恋人的激情,以有限的音符,排列起震撼音乐殿堂的宏伟乐章,这就是《在克拉普芬森林》。它饱含的感情,穿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国界与种族,超越信仰跟性别,感染每一双热爱音乐的耳朵,而且将始终伴随着人类,直到永远。

记忆尤其深刻的,还有《浓情的舞蹈》,那么流畅,那么自然奔放,在音符排列的乐章中,森林里燃起了篝火,篝火边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牵着手舞蹈,庆祝他们的丰收、他们的狩猎、他们的美满恋情。所有的喜悦跟胜利无关,也就是跟争执、跟战争无关,人们脸上露出平和、舒展的微笑,少男少女们的欢笑穿越林梢。

还有许多许多。一个曲子,就是一条美丽的情感长廊,步入其间,你就会成为被音乐浸透的蜜饯。我不得不放弃感性的语言,称赞这场音乐会是人类最丰富、最厚实、最珍贵的音乐大典,它集中展现了交响乐的最高魅力,体现人类音乐创作与演奏的最高水准。

无论哪一首乐曲,听上去都没有特别深奥的旋律。它似乎在告诉人们,音乐是要让人懂的,只有让人懂了,才可能感人,让人动容。也就是入耳,方可入心。

这使人想起如今一些音乐竞赛。参赛者削尖脑袋,拼了命把乐曲往复杂和高难度方向拓展,为了获胜,竞赛各方咬牙切齿,拼着刁钻,无限升级。赛到最后,冠军倒是出来了,但那时候的音乐,不但观众听不习惯,连音乐人(家)都听不习惯。曲高和寡,音乐也就差不多完蛋了,或者说,艺术就这么被报销了。其他艺术门类,文学、美术、书法、曲艺等等,道理一样。艺术是人类跋涉过程中的小憩,是奔跑路途上抒情的一喘,应该高雅,但不应太复杂。

面对这样的音乐盛典,突然想起音乐竞赛,似乎联想得太远,罪过罪过!这样的精神盛宴,与竞赛毫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