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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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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积极进取、稳步推进的原则。课程改革是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革命。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处理好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客观科学地处理课程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切实有效地稳步推进新课程的实施。

二)整体进入、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我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于不同学校,实施分类指导,各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

需三)科研引领、以校为本的原则。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全新工作。必须加强对学校实验工作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同时对于新课程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尊重普通高中的自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发挥学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主体实施新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四)政府主导、通力合作的原则。课程改革是国家意志、政府行为。影响大的复杂社会工程,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统筹协调部门力量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争取家长和全社会的支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目标和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市教育局的要求。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创造性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发具有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建设、实施和管理能力。

二)构建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管理机制。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校课程文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不断发展、教师不断提高、课程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制度,加强对学校教学水平的监测,制订和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考备考改革方案。

四)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将培训与教研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我县普通高中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五)构建教育资源共享和开发的有效机制。实现学校之间人才、设备、场所等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之间互通有无、互利共进、均衡发展。加快基础相对薄弱普通高中的发展步伐,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发展水平。

六)以课改为契机。实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组合与配置,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课程改革培训工作

1.坚持“先培训。不上岗”原则,组织高中校长、教师、教研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2.采取统一规划。研训一体的办法开展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县培训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通过省、市、县和学校四级培训渠道,实现“全员、全面、全程”培训的目标。建立由学校、教研机构共同参与的校本培训体系,充分利用教研、培训网络和教学资源库,加强校本培训,加强网络研修,形成研训一体机制,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使受训者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把握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为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新课程的实施与建设

1.县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和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负责新课程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施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

2.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开发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按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要求。并在保证开齐必修课程的同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开设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比例,因地制宜开设好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省级示范性高中建立比较完善的课程开发、更新制度与机制。能够开设70%选修Ⅰ模块,并形成一批深受学生欢迎,能提供示范、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市级示范性高中能够开设60%选修Ⅰ模块,开好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初步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一般中学能够开设50%选修Ⅰ模块;各学校要努力发掘本校课程资源,开设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的学校课程。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年提高开设率。

4.各普通高中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本校新课程实施的具体工作。

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效率。

2.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根据《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为学生选课和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建立适应新课程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和课程方案要求制定学生获取学分的办法。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真实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严禁在学分认定中弄虚作假。

4.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根据新课程实施要求。建立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给予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新课程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开发

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省教育厅编制的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学校选好用好教材,建立民主、公开、透明的教材选用与管理机制。

2.积极倡导各学校引进和开发多样性的课程资源。鼓励挖掘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校际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

3.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

五)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和综合评价监控体系,确保综合评价真实可信。

2.建立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将教师教学评价与专业发展评价及敬业精神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研究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及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

3.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对自身办学理念、发展规划、组织管理、课程实施、队伍建设、学生发展、育人环境与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自我评价;引导社会,以课改为契机。家长对高中教育的正确定位和正确评价,建立家长、社区参与评估学校的机制。

六)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

1.县上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课题研究组和学科专家组。对课程改革的主要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科研支持,对全县课改实践进行指导。

2.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强化教育科研工作。县教研室要以学校为主体,以课改研究为中心,规划并开展教研活动,做好对新课程实施工作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

3.建立高中课程改革样本校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庄浪二中省级课改样本校为基地,积极探索,不断总结,为全县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形成各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制定全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规定。

2.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等参加的通识培训和面向全体高中教师的学科培训、课标培训和教材培训。

3.组织、准备高中新课程教材和其他课程资源。

4.对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习阶段。以后逐年推进。直至所有普通高中在校生全部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

2.各普通高中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全、开好所有的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

3.推进课程资源开发、整合、利用以及相关制度建设。为选修课程的开设创造条件。

4.探索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做好学分认定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5.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和联校培训。

6.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典型案例、经验的推广。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

1.做好选修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探索学校“必+选”课程设置背景下学校管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新课题。

2.完善学校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价工作。构建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3.设计学校新课程背景下的高三复习计划。

4.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典型案例、经验的推广。

第四阶段(实施阶段)

1.组织好高三年级选修课的教学及高考复习教学。及时调整复习策略,迎接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检验。

2.做好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材料的整理工作。

3.总结三年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过程的经验及教训。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创新思维,进入新一轮循环周期。总结经验。提高效果,促使全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序、健康、规范、科学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主体作用。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必须强化新课程实验的责任意识,各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教科研机制等,逐步建立体现学校个性和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

二)强化政策保障。从政策上、制度上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出台与新课程实验工作相关的教师人事、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教育局、学校要分别制订全县、学校课改方案和实施意见。

三)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将高中课改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列支30万元专项资金(每校5万元)用于课改的组织、培训、调研和指导。坚持“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县级政府的责任,按照新课程的实施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学校软硬件基本达到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条件和需要。

四)优化教育布局。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的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朱店、阳川、韩店普通高中高初中分离,优化高中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满足新课程实验的要求。

五)加快均衡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进取、整体规划、分类指导”推进策略。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高中示范和辐射作用,课程改革工作的推进中。发挥其资源优势,与其他学校“联谊”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六)实施典型带动。为加强对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省级高中课改样本校要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先进经验,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全市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推动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七)加强舆论宣传。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方案》精神和改革的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目标任务、基本内容和意义,宣传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示范学校和典型经验,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