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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模式、市场化管理模式以及外聘临时人员管理维护等模式,对云龙湖景区美化亮化系统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
关键词亮化加强管理市场化模式考核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云龙湖风景区是徐州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除了白天旖旎的风光外,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夜景照明系统使整个云龙湖风景区晶莹璀璨,让人如痴如醉,如临仙境。自2007年以来,徐州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云龙湖景区分期分批进行了美化亮化(资金投入为:2007年600万,2008年420万,2009年600万,2010年1800万,2011年800万2012年500万)。目前景区内80%以上的亮化设施投入运行都已超过2年以上,由于亮化灯具具有一定的自然寿命,按目前我市景观亮化标准(平均每天开启5至6小时,节假日或重大接待日延长)和目前开放式管理,一般一年左右出现光衰变色,两年开始老化和自然损坏,同时由于长期的日晒雨淋,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景观亮化设施平均寿命周期仅有三年。另外,由于目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亮化灯具的类型正在由气体放电光源向LED光源发展,导致灯具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甚至出现了2009年左右生产的产品现在已经停产,导致不能采购到备品备件的现象。现景区内亮化灯具共计有型号几百种,灯具数量5万余套,82%已超过2年质保期,由于维修经费不足,管理人员少,对景区亮化设施只能不断地进行小范围维修更换,甚至有部分景区亮化设施处于基本关闭状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鉴于目前在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景区亮化设施管理不到位、美化亮化设施没有发挥出应有效能的状况,拟建议采用以下三种管理模式和方法:参照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对景区亮化设施管理维护实行市场化动作方式;利用现有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将市场化动作的经费直接拨付市政设施管理站,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外聘临时人员对景区内亮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2、市场化模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制,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市场化的工具有好多种,比较低程度的市场化就是外包,我们所提的市场化模式就是将景区内亮化设施外包给信誉好、服务好、技术过硬的专业公司,使得管理维护成本最低、系统的效益最大化。
为了保证市场化模式的管理维护正常进行,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正规公司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信用管理手册;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
(5)固定的办公及管养场所并同时具有专用照明工程维护车辆;
(6)配备的专职技术人员中必须含有电气专业技术人员。
(7)确定中标公司后,签订一个内容全面、责任明确的维护保养合同也非常重要,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自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中标区内的亮化设施(包括灯具、电缆线路、配电箱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应急抢修(含设施偷盗)、灯具清洗、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
2)中标方必须配备适应中标区内设施防盗和维护管理的车辆、工具设备及工作人员,其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出。根据维护范围配备专用维护车辆,进行维护的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列明具体工种及人员安排,并提供维护设备清单。合同期内中标方负责管理本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3)为保证设施完好率,在合同期间发生亮化设施被盗或人为破坏的,中标方负责恢复。 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由中标方负责,保证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达到97%,路灯亮灯率98%的要求,照明设施完好率须达到90%以上。
4)合同期内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和需要,对重要路段影响美观和景观亮化灯具进行清洗除尘清洁工作。
5)合同期内由照明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不得私自安装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任何防盗设施,对亮化设施的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照明设备发生防盗报警发出警报损坏时或灯具不亮通知进行维修时,中标方人员要限时到达现场处理。
另外,在实施市场化管理模式时,同时必须加强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并进行考核。
日常巡查
考核小组对各标段的现场管理全部事项进行日巡查。
月度考核
综合日常巡查管护情况,工作任务单完成情况、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现场考核情况、有无媒体曝光等对中标人当月维护管理工作评定成绩,兑现经费。
3、加强管理方式
作为景区亮化设施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通过对现有管理人员加强监督考核,将市场化运作的经费直接拨付市政设施管理站,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是改变景区亮化设施管理不到位、提高美化亮化设施效能的重要手段,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3.1 建立多级管理制度
景区亮化设施是不同时期建设的,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日期也不同,设备损毁程度也不尽相同,投入管理维护的力量和资金也不尽相同,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可以对景区亮化设施建立不同级别的管理制度。
3.2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1)对于施工单位保修期结束,接收管理的项目。接管时对工程中的配电设施、灯具、管线数量进行认真复核,质量测试。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不予接收,直到整改完毕后再行接收。
(2)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设施做好移交记录。
(3)对接收的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强制性需要更换、淘汰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3 建立经费审核制度
(1)对单个项目按年度进行预算,上报财政评审。计入年度财政预算。
(2)按照招投标法或者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程序。选用有较强施工经验和完善售后制度的施工单位进行维护。
(3)对已接收的工程项目进行造价估算。
(4)对每月审核的维修数量进行计算,按月上报费用。以便及时拨付。
(5)按照接收的设施数量,按照损坏率估算出次月需要维护的经费。
(6)完善维修记录,在周期内按实对已产生的维护费用进行拨付。
(7)拨付的维修款必须专款专用。
3.4 建立现场管护制度
将设施的看护工作交给保安以及巡查人员,对接收的现有的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清点。由保安公司设立看护管理办法,和保安公司共同清点的设施数量。如发现设施损坏,由保安上报管理单位,经管理单位到现场查看责任归属并做好记录。确定属于被破坏、被盗还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明确维护单位和看护单位的责任。如属于质量问题,管理单位应及时通知维护单位进行维修。如属于看护问题,由管理单位对被破坏或者丢失的数量进行计量。同时通知维护单位进行维修。然后在保安公司的看护费用中扣除。在看护过程中如出现被盗窃、被破坏的情形,应及时报警并做好记录。如因设施被破坏而造成漏电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应在报警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最好现场实时记录(可以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数码产品的录像功能进行记录)。留下第一手资料。以便相关单位事后进行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