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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贩卖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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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互联网上的野生动物贸易,特别是“另类宠物”买卖,不仅需要公安和海关等部门的稽查,也有赖于科普工作者的参与。

富豪人士为炫耀而食用或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以及年轻人为猎奇而饲养“另类宠物”,催生了中国庞大的野生动物贩卖市场。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相当多的野生动物交易为逃避警方而转移到网上进行。与之相应的是,森林公安干警也致力于从网络聊天记录、论坛发帖乃至“陌陌”用户头像中,发现这些罪恶交易的蛛丝马迹。

从暗语看板到网络交流

清晨,一辆来自上海的卧铺客车驶进了丰台区的一个长途汽车站。在出站口,乘客们依次将行李放进安检X光机接受进京检查。突然,一名工作人员在屏幕上看到了可怕的景象:一个随车托运的箱子里,竟然装着2只熊掌和3只穿山甲!

这条由长途汽车站安检人员发现的线索,揭开了侦破一起贩卖野生动物大案的序幕。丰台区森林公安处派出警员,迅速控制了前来提货的嫌疑人,并通过突审和网上追逃,将分别位于福建和上海的另外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参与这起案件侦破的丰台区森林公安处外勤民警李京介绍,在这起案件中,北京的嫌疑人甲和上海的嫌疑人乙曾经通过互联网彼此试探,了解对方的“实力”。而后,乙来到北京“开拓市场”,为了取信于甲,乙“遥控”远在上海的同伙准备了那只货箱,通过卧铺客车运进北京。同时,甲还通过互联网与福建的“供货商”丙保持联系,秘密“批发”熊掌等野味,收纳在自家的冰箱里,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秘密卖给北京的某些豪华餐馆。甲的妻子是一名出售小商品的小贩,她的平淡无奇为甲的非法交易提供了“天然的掩护”。在侦破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第一次注意到了互联网上野生动物贩卖的“暗流”。

即使在大约10年前,野生动物交易也几乎不会和互联网发生什么联系。李京回忆说,在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比较成熟之前,批发市场是野生动物交易双方交流的主要平台。近百年来,在人类的干预下,近代物种的丧失速度比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

“比如说,我们可能会看到某个摊位前的黑板上写着‘掌’、‘甲’一类的字。普通人看到会不解其意,但这实际上是一种暗语,告诉潜在的买主这个摊位有熊掌和穿山甲等物品,或者至少有门路弄到。但这一类非法货物并不会随便出售,而是仅限于极少数熟客。摊主会小心地试探每位熟客,通常先从问熟客‘要不要野鸡’开始,逐次介绍自己的‘特殊商品’,直到确认熟客完全值得信任,才会给出用暗语写成的明细表。”李京说。

但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和乡镇开通了宽带互联网,而且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数量不断增加,中国的网民数量在近几年里呈现激增的趋势。与之相应的是,相当多的野生动物交易被转移到了网上,买卖双方也显得更为谨慎。同时,网民中年轻人更多的特点,也使在网络上交易的野生动物不再局限于奢侈品和食材,还包括了一些所谓的“另类宠物”。

“陌陌”成为破案线索

丰台区森林公安处刚刚侦破的一起蛇类贩卖案,就可以很好地说明网上野生动物贩卖的过程。在这起案件中,一名20多岁的蛇类爱好者H首先在论坛发帖子,号召同好们“团购”蛇类做宠物。他联合了与自己大体同龄的70余人,组建起一个私密的QQ群,由他作为中间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上家”购买蛇类,再视珍稀程度加价10元或20元,经由电子商务平台重新出售。H表示,他这样做仅仅是因为自己不富裕,却又酷爱“另类宠物”,因此希望通过组织“团购”并收取“劳务费”来为自己“赚”一条宠物蛇,却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侦破这个案件和其他几个类似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另类宠物’玩家有很高的警惕性。”李京说,“他们会在QQ群里写明‘鸽子(指警察等)、记者勿扰’,企图‘窥探情报’的人会被踢出QQ群,而且说到最为关键的话题,比如交易价格、买卖双方住址等,还会切换到私聊模式。可以说,现代信息技术成了他们逃避警方追查的‘掩体’。”

随着野生动物贩卖转到网络上进行,森林公安干警在侦破案件时,也不可避免地要用到一些属于信息时代的技术手段。爆料人提供的QQ群和聊天记录,网络论坛上内容可疑的帖子,乃至交友软件的用户头像,都有可能成为破案的线索。

“有一次,我们追捕一名贩卖珍稀蛇类的嫌疑人,已经追踪到了他居住的村子。但村内小路交错纵横,如果贸然开始抓捕,嫌疑人极有可能逃脱。这时候我突发奇想,假定嫌疑人也安装了能标示位置的手机交友程序。”李京打开手机,调出交友程序“陌陌”对记者说,“于是,我的同事打开自己的‘陌陌’,并摇动手机刷新附近陌生人的名单,随即发现其中一个人的用户头像背景中有受保护的蛇类,而且他距离我们不过300米。我们依靠‘陌陌’的指引,悄无声息地一点点抵近这名嫌疑人,最终锁定了他的住址,成功将他抓获。”

电子商务背后的血腥

通过互联网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并不意味着可以逍遥法外。“互联网不是绝对的自由空间,同样有一定的秩序,比如在网络论坛上发表违反法律或者侮辱性的言论,会被管理人员屏蔽和删除。”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主任郭耕说,“基于同样的道理,出现在网络论坛等场所的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也应该因为违法而被屏蔽。如果它们能长久地‘存活’在那里,就说明管理人员缺乏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相关法律常识,需要公安等执法部门对他们进行培训。”

而在那些被森林公安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中,一些“另类宠物”爱好者对生态和法律的无知,仍然让人感到震惊,并且成为科普工作短板的真实反映。

熊掌等野生动物食材有相当一部分并非中国大陆出产。比如,在北京查获的熊掌,很可能来自东南亚地区。它们入境后通常先被运到广州,再从那里被发往上海和北京这两个所谓的“集散地”,而后分别从这3座特大城市扩散到华南、华东和华北及东北地区。

与此类似,在爱好者的地下交易网络中流通的“另类宠物”,也往往产自境外,经过公路长途转运方才来到北京。举例而言,一些原产自东南亚地区的蛇类,通常会先被运到中国台湾省,在那里被伪装成人工繁育、可以被当作宠物销售的动物,随即运往香港特别行政区,而后再进入深圳,由深圳或广州发往全国各地。

“在动物学上有‘应激反应’的概念,也就是动物在受到外界有害刺激,比如被捕捉或者受伤的时候,会处于紧张状态。”郭耕说,“因此野生动物交易的每个环节,从捕捉、运输到销售,以及购买者提供的饲养环境不合适,都会导致动物的死亡。其中,除了被捕捉者直接杀死的情况以外,将动物从罗网、夹子等捕猎器材中取下的过程,是死亡率最高的环节。考虑到运输总量,死于运输途中的野生动物也为数不少,因为小型鸟类在长途公路运输中的死亡率大约是1/20,黑猩猩大约是1/6。”

网上“护生”有赖科学普及

因为爱好给大量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另类宠物爱好者们和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炫富者一样。

一部分另类宠物经营者还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向潜在的购买者灌输与科学事实相悖的信息。李京说:“在一些电子商务网站上,我们会看到另类宠物的说明里,有意掩盖了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为它设定的濒危等级,甚至将受保护的濒危动物说成在原产地司空见惯的物种。一些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一、附录二,却在中国没有自然分布的动物,经营者会特别说明这一点,让潜在的买主相信这些动物不受中国法律保护,可以自由买卖。”

“对于这一类动物,中国会比照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标准进行保护,私自买卖同样会触犯法律。”郭耕说。

遏制互联网上的野生动物贸易,特别是另类宠物买卖,不仅需要公安和海关等部门的稽查,以及国家对互联网上非法信息的监管,或许也有赖于科普工作者的参与。只有购买这些罪恶商品的人认识到他们的交易背后有多少鲜血,原本生活于自然环境中的野生动物,才真正结束了由罗网带来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