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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朝使臣眼中明朝万历初年的沉重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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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中国正史史料中我们可以得知明朝的中后期繁重的赋役是造成大明王朝转向衰败、丧失民心并最终走向灭亡的重要原因。究竟明中期的赋役繁重到何种程度,通过朝鲜使臣许篈的《荷谷先生朝天记》可探知一二。

【关键词】朝鲜使臣;万历初年;沉重服役

赋税和徭役是封建国家的君主凭借政治统治地位从广大劳动者手中无偿征集的劳动成果。一般情况下,在王朝建立初期,统治者都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随着王朝进入没落期,赋税和徭役负担逐渐加重,最终导致,将封建王朝推向绝境。万历二年(1574年)来华的许篈同样关注了“天朝上国”的赋役问题。

一、许篈《荷谷先生朝天记》中有关明朝赋役的记载

七月二十九日,许篈一行到达渔阳驿,就宿于驿旁的莫违忠家。傍晚,许篈向莫违忠询问“中朝税敛多寡之数”。

违忠答曰:“一顷为百亩,凡耕一顷田者,岁中最丰则纳银七八两,而不稔则二三两。此外又有杂役,如出牛驴、酿官酒、养苑马之类,色目繁多。贫者则至典子卖女以偿之。大率耕一顷者,有年则收二百斛,次则百余斛,其在饥岁则得六十余斛。中人十口之家才可以自给,而今者赋役极重,一顷之出不足应县官之所需,故民胥怨咨焉。”余曰:“你亦苦此役乎?”违忠曰:“余则在族人官下,故不为此等差役云。”

二、对明朝赋役繁重程度的考证

“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明朝在建国初期规定的官田和民田的科则是:

官田 每亩起科五升三合五勺 (0.0535石)

民田 每亩起科三升三合五勺 (0.0335石)

由此可知,明初为了鼓励生产,官府所收取的田税非常之低。

根据明代度量衡与现代度量衡的转换可知,明代一石等于二斛,一斛等于五斗,一斗等于十升,一升等于十合,一合等于十勺。有年即为丰收之年,因此莫违忠口中的“一顷之税二百斛”则为一百石,即每亩需向官府缴纳一石收成;次则0.5石;粮食歉收则每亩纳0.3石。而根据《河间志》记载:“一夫耕田四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可知明万历朝的田税非常之重,甚至占了农民收入的大半。

通过明初田税与万历二年的田税税额的对比,可以得知明朝的田税已经成为农民沉重的负担。

如果说赋税是统治者对劳动者财产的榨取,那么劳役则是对劳动者人身的奴役和驱使,是对劳动者生产时间的直接侵占,而且古代劳役给劳动者造成的负担往往大于赋税。

人丁从出生入籍到十六岁为不成丁,十六岁之后为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以户为单位的称作甲役、以人丁为单位的称作徭役,临时派遣的称作杂役,莫违忠所说出牛驴、酿官酒、养苑马等皆是杂役。而明朝中期以后,北部边患日益严重,为了阻挡北部少数民族骑兵南下,明朝加紧修筑长城,同时构建九边重镇,派遣大量军士驻守边疆,因此明代农民的劳役负担不仅仅是莫违忠所说的杂役。此外据《荷谷先生朝天记》十月初六日记载,隆庆初贺节陪臣返回朝鲜时,至十三山驿,通事告于守驿官催车,“车夫即卖其十五岁男儿,买三辆,其余则计无所出,自缢而死”,更是对明朝劳役繁重的力证。

三、明朝赋役繁重原因的探讨

造成赋役加重的重要原因是明中期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享有免役免税权的皇室更是充当了急先锋。武宗皇帝即位后,“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其他王公大臣、外戚、地方官员更是纷纷效仿。此外,那些没有免役权的中小地主纷纷将自己的土地和户籍挂寄在享有免役免税的大官僚大地主名下,称作“诡寄”,上文中提到的莫违忠家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免税土地迅速增加而纳税土地则不断减少。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需要纳税的土地数为8507000余顷,到了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仅为4228000顷,纳税土地减少一半。

随着明朝政权的稳定发展,人口日益增多,而同一时期的纳税人口却不见增加。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有10652870户,共60545812人;而到了万历六年(1578年)有10621436户,共60692856人。经过了近二百年的发展,且期间并没有经历大规模战争,纳税人口数仅仅增加了147044人,对于人口的流失,周沈认为主要是“投倚于豪门”。

纳税土地减少、纳税人口流失,而纳税税额却逐年增加,这样就更加加重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致使许篈也不禁感慨:

余尝患我国之贡额繁重、民不堪命,今闻中朝亦如此,则愁怨之声举普天下皆然矣。夫华夷虽有内外,而其违忧怀惠之性则环四海如一,此仁人君子之所宜动念也。

通过对许篈《荷谷先生朝天记》的研究,我们可以得知,到万历初年,由于纳税土地的减少、人口的流失,加上统治集团的奢侈腐化,导致人民赋役负担严重,为了缴纳赋役甚至出现了卖儿鬻女的悲惨现象,大明政权走向衰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参考文献

[1] [韩]林基中.燕行录全集(荷谷先生朝天记)[M].韩国东国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0-71页.

[2] [清]张廷玉.明史·食货志,卷84.

[3] 伍丹戈.明代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发展[M].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5页.

[4] 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M].农业出版社,1985年第172页.

[5] 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和徭役[M].商务印书馆,1998年12月第118页.

[6] 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M].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531页.

作者简介:姚沛涛,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1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