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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纳闷,蓝花裤的出现,也就是枣儿的身影、气味、眼神、表情,竟然唤起了我对女人的渴望。尽管我依然抱着强烈返城的愿望,尽量克制自己不去想她那好看的屁股,但我还是禁不住把她和四个小天鹅联系起来。枣儿吸引我的不仅仅因为她是农村中少见的模样俊秀的姑娘,还因为她也喜欢文学和音乐,对城里来的我们这些知青,她有天生的亲近感。
1.“三夏”是农村最忙碌的劳作季节,原先还是带着青绿色的麦田,经过几个晌午的暴晒,立马变得金黄一片。如果这是电影,你可能会感觉到这一派丰收美景如此浪漫。然而,麦子收割后要脱粒晾晒,残存的麦秸秆儿要点火燃烧,紧接着就是运肥翻地,赶着趟儿地种下玉米、高粱。这边田头刚收工,那边的棉田又要忙灌溉了。
我下乡最突出的感受,就是人和牲畜没啥两样。最累的时候,我甚至幻想自己能变成那些满天飞的麻雀,有一双自由飞翔的翅膀,总比当牛做马强啊。
那天中午,我在地头上狼吞虎咽啃掉了几个馒头后,倚着棵树刚想打个盹儿,就听见队长冲我喊了起来:“王一平,叫上几个人过来抬抽水机。”我急忙站了起来,四周一瞧,几个男生都像野兔子一样哧溜蹿到半腰高的棉田里,任怎么叫也不出来。没办法,只好叫几个女生走到队长前。队长发火了:“瞧瞧你们城里这些青年的德性,光知道吃白馍香,穿棉袄暖,咋就不知道这都是庄稼人汗珠子八瓣摔出来的啊。”队长一边说着一边招呼我过去和他抬一头,那边则让四个女生抬了起来。几百斤重的抽水机很快就让那几个女生吃不消了,吱呀叫唤着,没走几步就要放下来歇息。我气得冲着棉田大声喊:“你们几个好意思啊!还他娘的算男人们吗?”
没把几个男生喊出来,我却把蓝花裤姑娘叫进了抬抽水机的行列。不,是蓝花裤主动替换下一个吱呀怪叫的女生。这一次,我没有顾上看蓝花裤的屁股,而是看到了她高昂的头颅。在逆光的映照下,很像一尊雕塑。嗯,这让我联想到阿尔巴尼亚电影《宁死不屈》里的那个好看的女游击队员。
队长吧唧着嘴称赞:“看看,还是人家丁早,不枉是念过中学的,更是咱庄户人家的知青啊。”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蓝花裤的名字,丁早,就是后来差点成了我女人的那个枣儿。丁早的加入给了我很大的力量,那边的队长扛着架子乐呵呵迈着轻快的步子,而我的肩膀生疼,铁架子都扣到肉里去了,腰有快断的感觉,但是看到丁早在前面吃力地行走,我的疼痛似乎一下子消失了。
抽水机终于被抬到了一眼水井旁,正当我在喘粗气的时候,一位农村大嫂打水的水桶不小心掉到井里了,她着急地一个劲地嚷嚷:“俺男人上工地挖河去了,这可咋办啊。”我不说二话就脱去上衣,让人用扁担把我从井壁上顺下去,憋了一口气潜下去,很快就把井底的水桶给捞上来了。我从小喜欢玩水,在学校还得到过游泳赛的冠军,潜水憋气是我的强项。等有人把我从井里拽上来,我能明显感到丁早看我的眼神,那不是看我拉琴时羡慕和惊讶的神情,而是带着一丝疼爱和埋怨。
我正用衣服擦拭身上的水珠,没想到丁早递过来和蓝花裤一模一样的粗布方巾,说:“用这个擦吧。”我连忙推辞,一边用衣服浑身乱抹,一边说:“不用不用,太阳一晒就干了。”这时我才感觉到肩膀火辣辣地疼,肩膀已经磨破皮了。没想到的是,丁早迅速用扁担勾住水桶,在井里轻轻一晃,便提上一桶清凌凌的水来,她把方巾浸在水里拧了两把,递给我说:“放到肩上,能好受一些。”还有一句话只有我听到了:“没想到你这城里会拉琴的人还会水呢。”说完,她一甩齐耳的短发,转身就走。
2.我下乡的地方在黄河故道,遍地黄沙,是典型的盐碱地。冬天,黑黝黝的枣树枝干把虬劲的杈杈伸向蓝天,倔强地随风摆动。春天,枣树发芽最慢,但是却最耐旱,庄稼无雨泛着黄色,而枣树绿色却是那么浓郁,全然超脱了大自然的摆布,只管生长,抽芽,开花,引来了蜜蜂嗡嗡地忙。
我们的村叫丁寨,从黄河引来的水在村头梨园子那儿形成了一个水塘。我至今还记得,每逢春天,梨园总是开满了雪白的梨花,给这个贫穷的村庄,染上了几抹诗意。我和丁早的第二次正面接触,就在这清新幽静的梨园子里。你可以想象,在一个类似世外桃源的环境里,一个城里的小伙子和一个农村的姑娘,能够演绎出怎样一个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
那年月,学校没开设生理课程,十八岁的我对女人身体的秘密一无所知。直到有一次利用打扫卫生的机会,从校图书馆偷看了一本旧画报才热血冲上头。那是几张苏联芭蕾舞《天鹅湖》的剧照,四个小天鹅的大腿和让我几乎眩晕,我哆嗦着把它们撕下来偷偷带回家中,反复观看。后来这几张照片在我几个铁哥们之间传来传去,成了无师自通、自我解决罪恶原欲的秘密武器。直到有一天,一哥们在课堂上忍不住偷看几眼时被老师发现,倒霉的他立刻成了学校“反腐蚀”运动的批判对象,最后还背上了一个处分。还好,这小子没有告发我。从那以后,关于女人的话题都成了,你多看女生一眼,都会遭到对方一句“臭流氓”的呵斥。
到了农村,艰苦的环境和单调的生活混合成强烈的愿望中,首先是回城,其次是盼着下雨以躲避出工,第三是能吃一碗肉,这些甚至超过了对女人欲望的压制压抑。有几次,我跟着村里那个叫铁锤的小伙子去刚结婚的户家听房,听到的无非是喝醉酒新郎的呼噜,或者女人轻微的哭泣,甚至还有男人的叫骂:“你这娘们咋这么难整啊!”接着就是一阵搏斗。咣当一声,不知道是男的还是女的给踹下土炕来了。我曾经憧憬过自己的新婚之夜,莫非就如此粗俗恶心么?
我纳闷,蓝花裤的出现,也就是丁早的身影、气味、眼神、表情,竟然唤起了我对女人身体的渴望。尽管我依然抱着强烈的返城愿望,尽量克制自己不去想她那好看的屁股,但我还是禁不住把她和那四个小天鹅联系起来。后来我才发现,丁早吸引我的不仅仅因为她是农村中少见的模样俊秀的姑娘,还因为她也喜欢文学和音乐,并对城里来的我们这些知青,她似乎有天生的好感,和农村其他人提防排斥我们大不一样。
一天晚上,村里组织青年团员政治学习,老支书知道我有拉小提琴和变魔术的特长,特意嘱咐要我表演一段,说是给大伙儿添点乐子。我记得,村小学的教室里点上了明晃晃的汽灯,老支书讲话后是团支书念《人民日报》社论,然后我就拿着琴登上了教室的土台子。就在挥琴弓的一瞬,我立刻感受到了丁早眼睛的存在,竟然鬼使神差地改变了原本要拉《白毛女》的曲目,拉起了布拉姆斯的小夜曲。那是夜的歌曲、夜的歌剧,也是夜的小说、散文和情话。虽然身处农村的夜晚,有狗的叫声不时传来,但我宁愿把它想象成十七世纪欧洲庭院的情诉。这淡定、舒缓、优美的旋律,可以安抚疲惫的心灵,更因为有丁早这样美丽的姑娘就在身边。
然而,我的投入并没引起共青团员们的共鸣,铁锤率先起哄:“拉的一套啥呀,不好听,不如变魔术好看哩。”一个知青点的男生轻蔑地回了一句:“对牛弹琴!”我不理会,照样拉着自己心爱的曲子。渐渐地,教室乱哄哄的,我拉不下去了,心中充满了愤怒。突然就见丁早从人群里起身,大声说:“吵吵啥,没看见人家拉琴么。”教室里突然安静了片刻,接着又喧闹起来,几个农村小子大声嚷嚷:“俺们村里的人喜欢吹喇叭的、唱大戏的,你这破玩意儿有啥听头。”
没办法,我放下琴,好像被逼着一样变了几个小魔术,草草收场。大伙散去后,我一个人在教室里望着琴盒发呆,丁早从门外悄然走了进来,声音细小,但我听得真切:“你的琴声真好,俺喜欢呢,听了以后总睡不着。”我立刻感觉找到了知音:“是吗?你喜欢听,我专门为你一个人拉一曲。”我边说边要打开琴盒,但丁早制止了我。“天晚了,你也该歇歇了。这几天我替俺爹看梨园,他去挖河工地做饭去了。”
显然,这是暗示我可以去梨园找她了。不知怎的,心里怦怦狂跳了一阵。
3.趁值班做饭的时间,我在一天中午去见丁早。梨园是用一圈矮矮的土堰围起来的,约有一亩地大,总共有几十棵梨树。七月,梨树的果实已经有拳头那么大小,那年是果树的大年,果实很多,枝头被压得弯弯的,透过树杈的缝隙,能看到梨园中央的草棚。我拿着小提琴,从围堰的缺口进去。原先,为了防止有人进园子偷梨吃,这个缺口特意拉上一道连接土枪扳机的小细绳,只要趟上,土枪就会发射夹杂着铁屑的火药,曾经有人就被打花了腿。我小心翼翼地拨开草丛,奇怪的是,原先的土枪线绳没有了。
蹑手蹑脚地走近草棚,躲在一棵梨树下望去,只见丁早正坐在竹席上专心看书。她穿了一件红色的上衣,阳光把果实的影子印在上面,被风吹得摇曳飘动。我不敢相信,这竟是我在偏僻的乡下看到的一个农村姑娘读书的场景。我故意拨动了几下琴弦,然后藏在树后。丁早放下书,右手扶着小草棚的柱子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会儿,说:“出来吧,瞧见你的琴了。”我只好走了出来,在草棚的木架子床上,我看到那本书其实是一本语文课本,书皮已经很陈旧了。
拉了几首曲子后,丁早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兴奋,话题便转到了读书上。我问她是否喜欢语文,丁早点点头。其实,那个时代的语文课本根本没有什么文学性可言,但其中的几篇课文节选了巴尔扎克、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的小说片段,还是让我们有了一些感兴趣的话题。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我有几个同学在省图书馆,自然能看到一些所谓的禁书,像《战争与和平》、《约翰・克里斯多夫》、《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等等。就像央求我拉琴那样,丁早又开始让我讲这些故事。于是,从《巴黎圣母院》开始,我开始了绘声绘色的讲述。就这样,趁着她爹在挖河工地做饭的十几天时间里,我只要一有空就往梨园子钻。
于连的个人奋斗和近乎荒诞的爱情、安娜卧轨自杀的悲剧、牧师孚罗洛的虚伪、丑陋却又忠实可信的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热情似火美丽多情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在这样一个不合乎时代的空间、不适宜的对象面前,那些传奇、那些历史、那些活生生的人物从我心底里哗哗流淌出来。多少年以后,我甚至还陶醉于为丁早讲述名著的那些个时刻:一个美丽的姑娘侧耳倾听,忽而被我的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忽而被我的描述吸引得如痴如醉,还被我的惟妙惟肖的模仿引发出嗤嗤的笑,表情特别单纯可爱。
从那以后,我就把丁早改口叫“枣儿”了。她并没有反对,对我这一称呼,只用“嗯”来回答,却从不叫我的名字,总是用“嗳”字代替。直到最后我当兵离开村头和她分别的时候,枣儿还是用一声“嗳”,只不过尾音拉长,充满了忧伤。
和枣儿接触的时间越多越长,我越感觉她不像是一个农村的姑娘。她爱美,爱幻想,爱文学。比如,她的口袋里总有一面小镜子,一把小梳子;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清香一定是香皂而不是普通的肥皂;她恨那些忘恩负义的人,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像孚罗洛、卡列宁、于连这样的男人都该死,他们对女人太坏了。”她会很晚还待在我的小屋里,一点也不理会窗外和村里人对她的窃窃私语;她的泼辣大胆足以让我心惊肉跳。一次,她进屋后冲我神秘地眨眼,说:“猜猜,我给你带来什么了。”我说错了,她就让我用手摸她的裤兜。我说“花生”,她便笑着掏出一大把放到我的床单上。
每次枣儿找我,她的裤兜里总不会空着,红枣、地瓜干、炒豆子、葵花籽。有一天,枣儿又让我猜裤兜里有什么好东西,我几次都猜错了,她竟然要我从她裤兜里把东西掏出来。对于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来说,第一次伸进一个女孩的裤兜里掏东西,而且又是夏天,那隔着单衣里柔软的肌肤和不远处的神秘地带,怎么能不让我激动万分而又战战兢兢呢?
我从枣儿裤兜里掏出的是几块糖,而且是很大的那种花生酥糖。晚上,舌头的甜蜜搅拌着我的迷惑:这是一个农村的姑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