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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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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选取上市公司“华虹计通”,对其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尤其对不合理、异常领域重点关注,怀疑其存在涉嫌财务舞弊,“包装”上市等问题,最后希望通过对华虹计通的审计分析,能从中带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舞弊;审计

一、案例介绍

财务舞弊是审计的永恒主题,随着现代战略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暴露在我们面前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越来越多,“技术”越来越高明。投资者想要真正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意向变得越来越难,“雾里看花”成为许多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写照。这些舞弊行为如果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到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也会危害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及持续增长。所以在审计中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关注并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华虹计通是国有控股华虹集团子公司,业务覆盖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 AFC )系统以及智能卡读写机具、智能卡应用软件系统设计和集成等领域。当时这家公司被多家券商称为“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的龙头”,但就在上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华虹计通却交出了一份不太令人满意的答卷。2012年7月11日,华虹计通半年度业绩预报,预计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约249%-2267%,上市不足一个月即业绩变脸,与招股书中所称公司“具有可持续性的盈利能力”形成鲜明对比。公司披露业绩下降一方面是由于项目节点的影响,同时销售收入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AFC系统业务收入占比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而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不得不引人怀疑,首先是应收账款为何大幅增加,其次是作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的减值准备的增加也让人心生警惕。另外,公开资料显示,华虹计通在上市之前,业绩就表现出了不够稳定的一面。公司今年1月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在2008-2010年间分别实现净利润1678万、2006万、3019万,增幅从2009年的20%猛地提高到2010年的1%左右,净利润波动幅度非常大。而在华虹计通上市一年后的年报数据显示,华虹计通上市后各项目全面缩水,不得不让人怀疑差距为何如此巨大,是否存在财务舞弊、“包装”上市等行为。

数据来源:华虹计通招股说明书和2012年年度报告。

在对华虹计通2012年年报进行审计后,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问题详解

拥有国资背景,主营地铁运营辅助设备的华虹计通,背靠着承办政府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上海轨道交通的自动售检票系统进而享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大发展所带来的“红利”,除了其自身营业范围单一、营收集中等硬伤外,其上市前后业绩差异大、实际与预期差别大也成为关注焦点。带着这种关注进一步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 令人怀疑的毛利率和ROE

公司2012年6月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作为一家射频识别技术的电子收费与支付系统解决方案设备供应商,华虹计通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3677%,其盈利能力远高于同行。2009年至2011年,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3%、3360%和2837%,而招股书提供的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372%、262%和2182%;华虹计通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2884%、3164%和3101%,而同行业的ROE平均值分别为2222%、864%和72%。但有意思的是,2011年,华虹计通的毛利率和ROE尚且高出同行6%和2376%,到2012年一季度末,仅高出同行132%和332%。

为什么毛利率差距这么明显?华虹计通认为完全可类比的公司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因此公司毛利率处于正常水平。至于ROE差异,华虹计通认为同比公司上市后净资产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因而华虹计通的ROE相对偏高。

但在2010年,1999年上市的众合机电(00092SZ)的净资产收益率从2009年的1726%降至930%,另外4家可比上市公司的ROE皆下滑了10%左右,华虹计通的ROE却上升了28%。不符合常理的毛利率和ROE,不仅不能表明其盈利能力远高于同行,反而令人心生怀疑,极有可能是华虹计通成本少确认或者人为虚增了收入。

仿佛是佐证一般,招股说明书显示2011年华虹计通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在内的7名高管未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华虹计通表示,这些高管同时是华虹计通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因此在控股股东处领取薪酬,并非免费高管。但可以确定的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华虹计通在高管薪酬上又节省了一块成本。

(二) “异军突起”的应收账款

针对上市后业绩变脸,华虹计通认为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项目节点的影响,使得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同时,由于毛利相对较低的AFC系统业务收入占比较大,营业利润下降。

招股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华虹计通AFC系统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28%、723%和83%,该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就占到当年营收的804%、4721%和328%。从招股书来看,AFC项目合同金额较大,从开工到全部完成结算通常要24-36个月,工作量的确认是基于关键节点和供货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华虹计通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且存在客户集中、实施进度不确定及向指定供应商采购的风险。

事实上,完工百分比的确认是很值得商榷的,它主要依靠外部证据和内部控制,也就是说项目节点的影响是部分可控的,体现在财报上即应收账款的调节。而这只是调节应收账款的手段之一。①而早在招股书公布之初,关于应收账款的质疑就一直存在。招股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华虹计通的营收年复合增长率为190%,应收账款年复合增长率却高达12166%,201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从上年的130843万元增至42971万元,增幅达4倍,同期营业收入却仅增加10%。与之相对应的是,2009年至2011年,同行业企业众合机电的营收年复合增长率为674%,应收账款年复合增长率为19%;中海科技(002401SZ)的营收年复合增长率为1619%,应收账款年复合增长率为3466%。

正是由于华虹计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畸高,才对其应收账款产生质疑,怀疑其放宽信用政策存是否为调节利润,是否存在通过大幅赊销做大账面利润,至少也证明应收账款质量不高。

(三) 诡异的应付账款

华虹计通所披露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应付往来款余额等关键性数据,竟然与该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同为上市公司的上海普天定期报告中的对应数据天差地别,相差金额竟然高达数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和2010年,华虹计通向第一大供应商上海普天采购了70114万元(含税)和42416万元(含税),除去17%的增值税后,分别为641123万元和36226万元,而上海普天向前五大客户之一华虹计通销售了76040万元和3487万元,较前述金额分别多出119282万元和172061万元。更奇怪的是,2011年,华虹计通从上海普天采购了7328万元(含税),除去17%的增值税后,为491733万元,而上海普天向第五大客户销售了427647万元,但是上海普天的前五大客户中却不见华虹计通踪影。在这显然的数据矛盾背后,隐藏着哪些秘密?两家上市公司又是谁在说谎?

华虹计通却表示,双方披露数据的差异主要是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如一方年底时已经开票,另一方却还没有拿到票。

如果说在两个连续年度内差异金额有正有负且金额大体抵消,这还能用统计差异来解释,但是连续两年上海普天的销售金额均远远高于华虹计通的采购金额,且差异额合计已经高达291343万元,显然用正常的财务逻辑已经无法解释这种矛盾的产生原因了。如果不是上海普天在大量虚增收入,就只能推断华虹计通隐瞒了采购信息。

双方财务数据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还对应着一种可能,就是两家公司针对部分业务,而且是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高额业务确认标准不同。也即上海普天一方认为商品的主要风险已经转移给了华虹计通,自己一方已经完全实现了对外销售;但是华虹计通却还认为商品的主要风险还应由上海普天来承担,因此还不能确认为自己的存货资产,同时也无需确认负债。

但是,这也无助于解释华虹计通的财务漏洞,因为上海普天的财务数据也是经过审计的,这意味着在上海普天出具年报时,审计机构应当已经获得了来自华虹计通的询证函确认了此项往来款的性质和金额,否则审计机构是不可能为上海普天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也就是说,华虹计通针对先前已经对外确认过的负债,却未体现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中,这进一步加大了该公司存在隐瞒采购、隐瞒负债的财务舞弊行为。中国资本研究的首席分析师齐宪臣表示即便是入账时点的差异,也不应该导致金额相差数千万。而实务上,这种性质重大的业务基本不可能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可以直接断定一方有作假的可能。联系华虹计通前期业绩表现来看,可能提前确认了收入,延后确认了成本,造成后来利润大幅下滑,前期提前确认的应收账款造成后期减值损失增加。

另一方面,华虹计通的现金流量状况看似相当不错,根据现金流量表数据显示,2008年到2011年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发生额分别为2924万元、392123万元、424396万元和344万元,同期合并净利润金额则分别为16781万元、200648万元、30191万元和208172万元,则各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金额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多出了127714万元、19147万元、122486万元和34282万元。由此也导致该公司在没有银行借款的同时,2011年上半年末货币资金保有量高达16012万元。

但是问题在于,该公司富余的现金流量并非是建立在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基础上,相反却是出于应付账款的大幅增加,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从2008年末的42993万元增加到2011年上半年末的1138482万元。奇怪之处在于,华虹计通为何在坐拥拥有巨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却仍然欠着大笔货款而不向供应商结款?这令人生疑。

(四) 涉嫌隐瞒负债

当然这并非是主要问题,关键是在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本身存在重大问题,涉嫌隐瞒负债的情形。

根据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680)是华虹计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截至2011年上半年末,华虹计通应付上海普天货款金额为314674万元,这应当对应着上海普天的应收账款。但是根据上海普天2011年半年报披露,华虹计通是上海普天的第一大应收款客户,共涉及三笔金额合计高达9339万元(见下表),相比华虹计通招股说明书披露金额多出了278721万元。根据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基本逻辑,在资产总额确定的前提下,负债金额越高势必对应着净资产金额越低。就华虹计通公司来说,如果假定资产总额的数据披露是正确的,低估应付账款278721万元的行为,就对应着虚增净资产金额278721万元,这一金额占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末净资产总额1201179万元的232%。这意味着华虹计通有可能未将全部对外借款计入财务数据,涉嫌隐瞒负债、虚增净资产,且涉及金额影响巨大。

更何况,从上海普天披露的往来款数据来看,华虹计通的应收账款包含有一年期以上应收账款,这意味着华虹计通对部分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还都未予偿还,不仅令人怀疑其商业诚信度不高,而且也再次使人对于该公司坐拥的大量货币资金的真实性产生质疑,至少令人怀疑华虹计通大笔货币资金是出于受限状态。

(五) 个税代缴存疑 涉嫌严重税务违规

华虹计通采购数据与重要供应商(同为上市公司)销售数据之间存在数千万元的数据差异,这样已经足以令市场为其数据真伪胆战心惊了的质疑外,通过深入分析该公司的招股书,发现华通计通在上市前曾多次实施现金分红,其中2008年度实施现金分红312万元,2010年实施现金分红12732万元,上市前的2011年上半年还实施现金分红1200万元。然而在大方分红的背后,却隐藏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重大疑点。②

在华虹计通上市前的股东构成中,包含有不少自然人持股,合计持股比例多达2361%。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需对员工从企业获得的薪酬、股票分红等收入履行个人所得税款代扣代缴义务。以2011年上半年实施的1200万元现金分红为例,对应需由华虹计通为接受现金分红的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万元666万元(12002361%20%),而这一点应当同时体现为现金流量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的减项,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的增加项。

但事实上,在华虹计通2011年上半年现金流量表数据显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即为全部分红金额1200万元,并未相应扣除666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项金额。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2010年实施现金分红12732万元,同期现金流量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却为133943万元,其间差额足以用于自然人股东所获得现金分红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金额。

(下转第69页)

由此可以判断,华虹计通公司很可能在实施2011年现金分红过程中,未及时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存在严重的税收违规行为。

就上述问题,企业给予的回复为:“公司历次均履行了分红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不存在自然人股东未缴分红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但是,回复中并没有对上述财务数据前后矛盾给予正面解释。

四、几点启示

会计的目标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仅有助于外部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正确估值,更有利于发挥对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作用,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反之,虚假的会计信息会扰乱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

(一)上市资格审批部门应该严格审查申请公司的资格,在源头上掐灭违规上市的苗头。华虹计通拟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就有许多问题存在,很遗憾的是审批部门并未发现其存在“包装上市”的情况。

(二)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层的监管。对一上市业绩即“变脸”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一旦发现违规披露,应及时遏制、严惩不殆。

(三)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 会计信息不仅要满足现实所有者的需要,而且要满足潜在投资人的需要。信息披露,不仅仅为所有者,而是社会公众这一庞大而复杂的服务群体。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还要在制度上加大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频率的规定,要不断的完善各项信息的披露制度,对于公司故意隐瞒不予披露或进行虚假披露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上市公司有虚假披露的欺诈行为,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甚至终止其上市资格,避免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流于形式。因此,要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制,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强化诚信勤勉义务和责任追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的透明度,杜绝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使会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真实、完整。③

参考文献:

[1]陈和琳 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利弊分析[J] 财会通讯, 2010年3月2日(第九期)

[2]国际商报 上海华虹计通:个税代缴存疑 涉嫌严重税务违规[EB/OL] [2012-3-10] 新浪财经

[3]刘婷 透视绿大地财务违规事件[J] 财务与会计, 2011年12月(理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