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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私募:是骗局?还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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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微传媒的网络私募实验告一段落。2月28日,这家公司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披露修正后的最终融资结果。据介绍,最终确认的投资者813人,融资总额107万元。

百余万融资在美微传媒所占股本不过5%,但它们来自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淘宝网上开店,面向公众募资。

两次遭遇淘宝下架

美微传媒由原爱奇艺新业务副总经理朱江创立,他称公司创立初衷是建立电视、杂志和网络的跨媒体营销平台。在多次融资受阻后,2012年10月,朱江在淘宝开设网店进行“网络私募”,并以出售会员卡附带股权代持的形式,尝试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2012年10月,其进行了第一次为期五天的网络私募;2013年1月9日,美微传媒启动第二次网络私募。

虽然Kickstarter等众筹网站在美国已经被认可,但在中国,网络私募的合法性问题,以及美微传媒等公司的实际操作都引发了广泛争论。

第二次网络私募启动初期,美微传媒曾尝试在淘宝上以每股1.2元的价格直接售卖股份,但卖出20万份后被淘宝强制下架。于是,美微传媒改为出售会员卡,在咨询电话中解释买会员卡相当于购买股份,淘宝网店上不出现股份字样。强制下架后,美微传媒对部分用户进行了退款,导致美微传媒宣布的最终投资者数量较初次宣布数据减少200余人。

2月7日,美微传媒的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因“产品违规”被淘宝关闭 。

朱江解读募资秘诀

朱江说,这次网络募资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营销策划行为,而“不是开个公司、拉个项目、开个淘宝店就能够融到的”。而能够发起网络募资,主要是做到了三点:

首先,2012年8月就开始策划,并进行前期铺垫。在募资前,就从营销的角度,为自己划定了三层营销圈:第一,和朱江特别熟的朋友,朱江的粉丝,特点是会很愿意支持朱江。第二,有淘宝等网络支付习惯的。第三,民间投资者。“我们按照这三层圈,一步步把客户圈进来,做到现在。

其次,重视流程和法律边界,每一个文件相当规范。

再次,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美微仅会员中心就配备了三个人,2月初的几天,他们天天十几个小时在接听电话。朱江说:“很多认购或者用户对我们的信任都来自和我们会员中心的沟通,这是用户购买决定之前最后的行为,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形形的效仿者

这些天,不断有创业者联系上朱江,希望取经。更有创业者公开表示要借鉴美微传媒的做法。ESG益生谷品牌创始人余晓兴就在2月16日称,想要效仿美微传媒,把ESG 10%的股份(100万股)通过天猫分几期销售出去。

“希望我个人这两次私募带来的争议,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尝试,能够为国内创业者带来新思路。”朱江说。

但也有很多人担心,网络便利性会让线下看起来正常的行为变了味道。

据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凤凰资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冯津曾通过新浪微博、新浪博客、微信、腾讯微博等网络方式,以“凤凰资本首创私募基金新销售模式”的名义连发数条信息,销售公司旗下产品。凤凰资本宣称“造就了一个新的奇迹,3天卖出10万份,目前被迫下架中。”但淘宝方面表示,凤凰资本淘宝店并没有订单和成交量。

监管部门未公开表态

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对美微传媒的网络私募行为公开表态。据朱江介绍,证监会监管处找他们了解过情况,双方只是探讨法律的边界,而不是执法行为。美微方面向证监会通报了其向用户退款的情况,并作了两点解释。其一,美微在募集资金时采用代持结构,公司股东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其二,虽然是在网上发起的资金募集,但80%的投资还是由机构投资者投资的。证监会要求美微提供了三方面的资料:退款情况;机构投资者资料;股权代持协议。

机构投资“受刺激”

媒体人出身的朱江显然知道如何制造舆论热点。这段时间,美微传媒在网络上公开卖股份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也吸引了更多机构投资人的注意。

2月23日,在其上海年度工作规划会期间,朱江对《创业家》记者表示,从年前到上海年度工作规划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已经超过网络私募个人投资的金额,接近300万元,而根据已签的投资协议,如果都按时打款,约500万元。“这是我之前哪怕最最最乐观都没想到的。”

在2月28日的美微传媒投资者电话会议上,朱江同时宣布,2013年计划引入首轮3000万元机构投资,目前已开始和潜在机构洽谈。洽谈成功后,现股东可以选择继续持有,也可以选择溢价转让,转让序列依次为会员代持股东、具名小股东、天使投资人、大股东。

个人投资者:对现在的融资制度有点失望

投资人为何愿意投资给陌生人和陌生的创业企业?他们的决定是理性的吗?

个人投资者1:

投给朱江总比投到股票上面好

去年下半年,我在微博上看到朱江发起网络私募的信息,虽然很好奇,但也没在意,这个事情就过去了。朱江发起第二轮私募的时候,微博上消息越来越多,我更加好奇,就想着花一两百块钱买一点,看看是怎样的流程。但因为当时比较忙,后来还是没有买。

春节前,我问一个认识朱江的朋友,朱江为人怎么样。这个朋友说还不错,我就托朋友安排见了面。然后,我就投了一笔,不过没有通过淘宝。

我自己是做生意的,我并不认为这个事情会帮我赚多少钱,完全不是这个概念,我相信很多人也不是这个概念。

之所以投他,首先,他做了我们都做不到的一个事情。我们现在看很多关于物理、宇宙的记录片,能看到一部中国自己的吗?没有。他现在想把一个企业从开始到辉煌到没落的过程记录下来,这让人眼前一亮。不管他以后能不能做成,我认为他至少现在认认真真地做,就应该去支持一下。

其次,他身边有很多做事能力很强的员工。朱江本身没什么钱,这些人还愿意追随他,这是一些企业家做不到的。朱江的传播能力比一般人强得多,最后有1000多个人自发参与进来,这个影响力也是任何一个人没有做到的。你说他能忽悠,大家都不是傻子,哪有那么容易?

最后,我对我们现在的融资制度有点失望。现在还好点,以前作为小企业根本没人理你。投给朱江总比投到股票上面好,那不过是让人拐了几个弯,而且人家骗你是合法的。刚开始,我只是想花点小钱凑热闹,后来发现这不是一件凑热闹的事情,而是个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尝试。那我其他方面支持不了他,可以在这个方面支持一下。

朱江做好当然好,做砸也没什么。

(何敏,桑田智能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个人投资者2:

考虑到风险,没有多投

我是朱江的粉丝,通过他网上的简历,对他的为人和能力都比较认可。

1月12号,我在微博上注意到他在做网络私募,就打电话过去了解,然后他们把一些详细的文档发过来。我不是很清楚他们的生意,但总体感觉盈利模式有点单一,有一些担心,花了四天时间考虑,我才决定投;考虑到风险,没有多投,对投资回报也没有太高的预期。

(祝小靖,上海,航空行业)

个人投资者3:

如果溢价30%,我可能就退出

知道这件事,是投资圈子里的朋友介绍的。1月初,他公布发起网络私募,我上网了解了一下朱江和美微,觉得额度反正也不大,没怎么考虑就直接投了。

对他的业务,我大体了解一些。作为被代持的小股东,他们能定期做一些财务和业务上的汇报就OK。在美微引入机构投资之后,如果溢价超过30%,我会考虑转让股份。

(杨浩,天津,汽车行业)

个人投资者4:

友情支持圈内人

之前,我们拍一个电影的时候,还缺一笔钱,想过类似的公开募资,策划书都做了,但怕把影片搞乱了,最终没做。我1月份看到了朱江募资的信息,决定支持一下圈内的人,因为这个行业靠一个人或某几个人是很难做成的。

(吕玉安,北京,影视行业)

朱江:我为什么发起网络私募?

2月4日,i黑马邀请美微传媒CEO朱江撰文,谈他为何开展网络私募。

从2012年6月创办美微传媒以来,作为创始人,我一直在找方向、找钱、找人。我发起了一个“寻访中国100家公司CEO”活动,采访了中搜陈沛、YY语音李学凌等创业公司CEO,在寻访路上,一边采访一边与各种各样的投资人见面。我前后一共见过100多个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深入沟通的有26个;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资料准备,改了很多次商业计划书,包括商业模式的各种模型、数据、论证,各种控制风险的防范措施、财务预计、成本测算……我从中欧国际商学院毕业两年后,竟然将尘封多年的商学院知识又一次反刍。

结果是,我花了4个月时间与投资人见面,来去机票以及各种成本花费巨大,但没有得到一分钱,甚至跟有些著名投资人谈了很多次以后,得到的是“不投不熟悉的领域”这种简单拒绝,我所花费的大量时间精力,成了别人的时间消遣。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所谓跟投资人在电梯间讲一个非常棒的创意,然后他就投了创业者,后来成就了一个伟大的公司,这种故事,只是美国童话的中文翻译版。

在创业的路上,时间是创业者最承担不起的成本,所以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在法律的红线范围内,做一次通过自媒体(微博)的资金募集,在没有投资的状况下,背水一战,反正我也是光着脚的苦逼创业者。

从产品营销的角度看,美微传媒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公众商业财经媒体平台,那么它的公众属性可以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同时,从我们的电视节目《创业法脉》来看,既然要记录别人的真实故事,我们自己身体力行的探索也是法。

第一次网络私募

2012年10月5日,我开通了自己的淘宝店,放上了第一个产品:美微传媒会员卡,100元/张,这个会员卡除了具备一些权益,比如订阅电子杂志等等,另外配送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

我按照公司未来一年的初创规模和收入预期,假设公司估值为2千万,按照一块钱一股,我拿出来其中的2%,即40万股票进行认购,在我个人的自媒体平台新浪微博上广告。

首次网络私募,我原本的预期是卖出去5万左右,虽然准备出让40万股份,但没想到的是,10月5日晚上21点挂出后第一单由深圳一个网友拍下,数量是2万元,随后5天时间,一共有481个网友认购,到10月10日晚,一共认购了38.77万。

在完成首次私募活动之后,我利用出差拜访广告赞助商的机会,在每一个能到达的城市,拜访当地的投资者。我们在星巴克、麦当劳、客户的办公室甚至路边,有的交谈长达三四小时,最简短的十五分钟,我给他们讲了公司的运营计划、产品和目前状况,以及我的理想,我每见到一个投资者,都会问他一个问题:你不认识我,你为什么投资给我?

深圳的一个投资人告诉我,首先他已经关注我的新浪微博大概3年时间,这3年我在干些什么,我的喜怒哀乐、我的工作变迁,甚至我在网上因为什么事情跟人吵架,他都非常清楚。他说:“我和你是特别熟悉的陌生人,所以你创业,我出一份支持理所当然,而且,更重要的是,你讲了一个非常好的故事,我愿意为你的这个故事赌一把”。

广州投资者赵威,他的太太知道我在北京“7·21”大雨夜,在新浪微博上召集机场免费接送滞留旅客的双闪活动,并且一夜开车在路上接送人的事情,赵太太告诉赵威,这个人跟你的性格很像,由于这个机缘而引起的关注。后来他发现我们同为中欧校友,之后我在广东开展业务,他主动出面给了我很多帮助支持,最后,他入股了美微传媒。当然,这是特例。有一次媒体采访,赵威给记者说了这个真实故事,记者根本不信,找我来核实,我对赵威说,这种两个男人的温情,还真的让人觉得是编的。

3个月以来,我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深圳召开了多次投资者见面会,面对面地与投资者沟通,听他们的意见,更多的是,美微传媒得到了意想不到的资源支持,1000多个投资者所聚集起来的能量,是我一个人创业前所难以想象得到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那种同为一个目标而参与的亲切感,非一般词语所能描述。

第二次网络私募

为解决公司运营上的资金问题,鉴于首次融资所积累的经验,我跟我的法律顾问在合同条款、流程上做了优化。1月9日,也就是首次美微传媒股东电话会议的第二天,我开始了第二次网络私募。

第一次网络私募我的定价为1元/股,到了第二次私募,我们已经完成首部电视节目的样片制作、播出平台谈判,广告商的销售已经开始,所以,我将第二次网络私募的定价为1.2元/股,溢价表示公司业务正在往前推进。

从1月10日开始,我每天在微博、微信上公布当天募集的资金数量,并且,我的团队在投资者付款之后的3日内,及时寄出了协议文件,位于广州的美微传媒会员服务中心也开始运营,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和合同回执,与会员进行日常沟通。

2月2日当天晚上,我们的会员服务中心一共接了300多个电话,有记录可查的是,她们3小时回复投资者的问答条数超过7000条,一直到凌晨3点还有投资者在不断询问。

目前我的团队由12人组成,他们以前大多是电视台的从业人员,包括财经节目的主播、编导,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上海和广州的办公室由朋友们赞助,免费使用。

美微传媒的公关负责人陆芳这两天特别焦急,她说网上那么多批评、质疑怎么办?要不要发稿解释一下?我说不必了,认可的始终认可,质疑的只是不了解我们,无论怎样做好自己最重要,不纠结,不解释,过滤掉影响自己的负面情绪,集中精力给公司运营好是根本。正所谓“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海外观点:众筹来了,风投们颤抖吗

众筹模式在海外已先行一步,这种行为会不会对传统VC造成威胁?海外的VC投资人们又怎么看?i黑马整理了Capital Business与当地几位VC业内人士的沟通。

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理事长Mark Heesen正在见证网络私募,或者说众筹模式对VC行业的侵蚀。但他认为众筹是好事,因为只有很少的创业公司能达到VC的标准,能拿到钱的更是少之又少。

天使投资人为创业公司提供最初的小额资金支持,可能受众筹影响最大。马里兰大学Dingman企业研究中心常务董事Elana Fine则认为,如果天使投资人的小额投资能够联合起来,众筹只能是小公司的一种资金补充来源,没有办法取代天使投资,“众筹对天使团体来说可能并非件坏事,我们要看到好的一面,因为有其他途径可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天使投资圈观点:网络私募时代到来了吗

朱江网络募资告一段落,但引发的争论仍在继续。2月26、27日,《创业家》杂志访问了六位天使投资人,听取他们对网络私募的看法。

参与人:

青阳天使投资合伙人 苏禹烈

青阳天使投资合伙人 何巨

海银资本合伙人 张志勇

新中欧创投合伙人 徐毅律

戈壁投资董事总经理 童玮亮

阳光投资公司Sunfy Investment(加拿大)总经理 周英

焦点一:合法还是非法?

何巨:涉嫌非法集资。这么搞,不就相当于上市,上市没有任何监管就是巨大的风险。都这样搞,淘宝不就成证交所了吗?一定有问题。

周英:法律上肯定有问题,但就像最早国内做贸易是非法的,那叫投机倒把,在淘宝上开网店是非法的,那叫无照经营。从这个角度看,你不可能找到一个绝对合法的事情还能够有钱赚,这就是中国特色。法律有滞后性,有可能十年后才说:你合法。

张志勇:不一定是非法,但是离非法的边界太近了,不是特别安全。尤其当众筹的资金范围超过某个范围。

焦点二:网络私募是否适合初创企业?

张志勇:一个公司如果有上百个乃至上千个小股东,企业决策是有问题的。而且,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和管理挑战本身已经很大,加上众多投资人的牵制,船小好调头的先天优势将不复存在。

徐毅律:天使投资,不是钱投进去就结束了。早期创业者各方面的缺失很严重,比如,各种资源、管理能力、市场渠道,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可以他们在一起,用各种方式帮他们。

童玮亮:即使众筹,也应该以私募形式,而不是公开进行。毕竟是个生意,公司毕竟有商业秘密。

周英:股东多不会对创业公司的运营造成影响。股份越分散,实际上大家越不会操心和干预,反而是如果你找一两个大投资人,他们参与的动力通常比较强。股权越分散,自由度越大。

焦点三:普通人可否介入天使投资?

苏禹烈:随着中国人对商业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多人拥有了抵抗风险的能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天使投资和早期投资,小额的投资者多了,未来必定会出现众筹模式。但这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童玮亮:对公司的投资应该由一些相对专业的投资人来做,如果你是朱江的朋友,和他比较熟,相对比较信任他的公司,是正常的。如果你不认识他,只是在淘宝店看到他写的一个东西,就相信他去付钱,可能会有问题。

徐毅律:从事天使投资,理论上要对个人投资者的资质是否合格进行认定。而且即便是天使投资人,他们一般也只投自己熟悉的领域。众筹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创意、文化等产业,第一,大众比较容易理解,第二,大众比较容易产生兴趣。而科技型的项目,就需要比较多的经验和判断技巧以及专业能力,并不适合众筹。

焦点四:投资人利益谁来保护?

徐毅律:创业者自己刚开始都没有想好,也许做了一半发现做不成,投资人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挺难的。

苏禹烈:一个项目,如果专业投资人都不愿意投,然后去找社会上的普通人融资,在中国很容易变味。而且一旦发生纠纷,百八十口子都来找你了,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周英:既然投资者愿意冒这个险,就意味着他能承受这个风险,同样的钱投到股市上,也许很正规、很专业,实际上会赔得更多。

支持者VS质疑者

支持方:

早期创业项目募资方式会发生深刻变革

@王冉:未来早期创业项目的募资方式一定会发生深刻变革,这里面不应存在所谓非法集资的问题。早期企业卖股票和菜农卖菜一样,都仅仅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规范也需要靠市场化的约束机制和募资平台的透明。如果以互联网募资平台来募资被视为非法集资,那一定是相关法律和监管太滞后了。

@世纪佳缘小龙女: 挺好的,就当买彩票。

@易观于揚:这是互联网颠覆性能量的又一例证,在解决信息透明和信用保障问题后,银行和股票交易所都将被互联网旁路,被脱媒。

@大道长:众筹集资是创新,要注意1.易造成创始人的控制权减弱,2.股东过多,沟通和管理成本较高,3.股权结构复杂,后续vc和pe接力会麻烦一些。总体来看,大力支持创新和试水!

@全先银:虽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发行证券,但这种crowdfunding应是未来初创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美国JOBS法案已经把这种融资方式合法化了。

质疑方:

迟早会出问题

@李开复: 初创公司的投资,风险巨大,淘宝投资者没有经验,可能不理解或过度乐观。另外,这么多股东如何沟通?这么做是否合法?我觉得迟早会出问题。

@liujd2: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所以涉嫌违法。

@刘宏的微博:超出了非公众公司的人数限制,而公众公司是需要证监会行使监管职能的。

@赵乐米: 早年间“纳斯达克上市原始股”骗局的翻版吗?我都采访过几起,最让我心桑的是,那个骗局到现在还存在,且有人信。

@青冰1982:1.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才是股票,这家公司是否能达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2.不是上市公司股票只能私募发行。3.私募发行股票也有非常严格的手续。 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而且是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