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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中的“赘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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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教了几遍鲁教版的《史记》选读文本,自以为对其中的每一篇选文都了如指掌,然而今年再教《史记》,有个爱钻牛角尖的学生向我提出了疑问:《史记》中有“赘笔”!

先看下文:

赵惠文王时,得楚和氏璧。秦昭王闻之,使人遗赵王书,愿以十五城请易璧。赵王与大将军廉颇诸大臣谋: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欲勿予,即患秦兵之来。计未定,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

——《廉颇与蔺相如》

难道大将军廉颇不在诸大臣之中?直写“赵王与诸大臣谋”,不是行文更简洁吗?是后来者的衍文,还是作者的疏漏?

再看另文:

魏有隐士曰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曰:“臣修身洁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故而受公子财。”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

——《信陵君窃符救赵》

第一句作者已经详细说明侯生的身份了——“夷门监者”,为什么到了后文还要再提其身份——“夷门侯生”?难道与《廉颇与蔺相如》的问题如出一辙?不会这么巧吧?

想想,也是啊,以“互现法”著称的作者为什么有如此“赘笔”呢?静下心来,再次深读、细思,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廉颇与蔺相如》的第一段对廉颇进行了细致的介绍,突出了廉颇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当时诸侯国当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当秦国以城诈取和氏璧时,就是这样威震四方的他却与诸大臣一样,不仅不能拿出计策,更没有主动站出来出使秦国!相反地位低微的蔺相如却能担此重任。作者故意将大将军廉颇从诸大臣中独立出来单说,不仅表明了廉颇在诸大臣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呼应了第一自然段对廉颇的描述,而且更加突出了仅为宦者令舍人的蔺相如无论胆识还是智慧都远远超过了廉颇!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力地突出了蔺相如的人物形象。而对比法恰是《史记》的惯用之法。

这种方法再次使用在了《信陵君窃符救赵》中。为了突出信陵君的“仁而下士”,作者让“魏昭王之少子,而魏王异母弟”、拥有“食客三千人”的信陵君去请一个在常人看来很不起眼甚至是无用的“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的侯嬴,这种对比本已达到描述的极致了,但作者并没有止于此,而是从细处入手,反复渲染这种差别,再次提侯生的身份就是这种渲染的表现。大宴宾客为请侯生,虚左亦为请侯生,再提身份,更将这种“仁而下士”心态描摹得近乎圆满:不仅将侯生的身份与众宾客的身份形成了对比,而且再次将侯生的身份与信陵君的身份和举动进行了对比,这样的人都要如此隆重地邀请,信陵君爱才下士之心跃然纸上。

所以,从学生角度看起来的“赘笔”实是文学中的“繁笔”也,是作者匠心所在!可谓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此种功力非精心为之绝不可有此效果,非文学巨擘无此经典之笔!这让我突然想起周先慎先生的《简笔与繁笔》来,他在文章一开篇就说:“从来文章都提倡简练,而繁冗拖沓为作文病忌。这诚然是不错的。然而,文章的繁简又不可单以文字的多寡论。言简意赅,是凝练、厚重;言简意少,却不过是平淡、单薄。‘繁’呢,有时也自有它的好处:描摹物态,求其穷形尽相;刻画心理,能使细致入微。有时,真是非繁不足以达其妙处。这可称为以繁胜简。”我想《史记》中这种经典的“赘笔”就是“以繁胜简”的最好表现吧!

当我把我的这些想法告诉了那个学生,那个学生不由地赞叹:“看来《史记》真无愧文学之绝唱的称谓啊!过去我还不信,经过这个事,我一定要字斟句酌地把这本选本读完读透!”看着学生手捧《读本》很投入的样子,我不由地欣慰地笑了。

(作者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