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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离”卦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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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邱崇(1980-),男,河南南阳人,山东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济南,250100。《周易》“离”卦新释邱崇摘要:《周易》的“离”卦是战争卦。卦名的“离”通“丽”,意为附丽,对于此卦而言指百姓附丽于君主。爻辞中“离”字本字当为“”,意指仓庚,用鸟占来预测吉凶。“离”卦讲述了一个部族在入侵之后,在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复仇成功的故事,重点要突出复仇成功的原因在于附丽于王,对应于《序卦》所言“离,丽也。”《说卦》中的“离为甲胄,为戈兵。”“离”卦传的解释合乎经的原意,是可取的。

关键词:离;附丽;仓庚;战争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4-7387(2012)01-0089-04 《周易》“离”卦向来解释多岐,大体有以下几种:一种释“离”为附丽,始于大传。《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孔疏:“离,丽也。丽谓附著也,言万物各得其附著处。”[1]释“离”为附丽一直沿袭到现代。《周易集解》作离[2],高亨本之,依《说文》释为山神兽。卦中出现的“黄离”即黄色之神兽,“日昃之离”即为傍晚之兽。释离为兽的还有现在的刘成春[3],其根据陕西青涧县一带方言,证明“离”即为狼,认为“离”卦为狩猎之卦。后高亨注《传》,则释“离”通螭,为云气似龙形者,虹之类。音转而谓之霓,黄离即黄霓。[4]李镜池依传世本作,依说文释为黄,仓庚鸟。,《说文》:“黄,仓庚也。鸣则蚕生。从隹离声。” [5]帛书离作罗,有学者据此认为罗为本字,释罗为狩猎用的罗网,如张启成,[6]对应于《说卦》中的“离为目”,“目”即为网眼。离卦九四中的“突如”,帛书作“出如”,阜阳汉简本作“其出如”,又结合《古易音训》引晁氏:“《说文》作作,云不顺忽出也,从倒子。易突如其来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或倒,京皆作,云不孝子也。” [7]曾宪通认为此字即“毓”字之省。又结合秦简《封诊式》中的《出子》篇,认定此“出”当释为“生”,即生孩子。据《爰书》解释离九四当为流产。[8]李尚信又在此基础上认为离卦讲的是与生殖有关的事情。“黄离”意为胎位正,“日昃之离”意为胎位不正,胎位不正故有流产之事发生。释“离”卦为生殖之卦,对应于《说卦》中的“离为大腹”。[9]“大腹”即怀孕,怀孕即有生育。

释“离”为附丽者,“离”当通“丽”。“离”“丽”来母歌部,双声叠韵,“离”可通“丽”。《广雅疏证》:“离与丽古同声而通用。” [10]《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丽。离者,丽也。”处于困难之中,当思附丽于别人以求援助而渡过危机,别人可附者又莫过于王。离卦所言本为战争,前半部分是受外敌入侵,损伤惨重,附丽于王,后得以复仇,故此卦称离,卦名本为附丽之“丽”,甚为允当。(详后)

其释“离”为兽或鸟者,都本于说文,《说文》:“离,山神兽也。” [11]“,黄,仓庚也。”《说文》所释当为两类不同的动物,其所释当为两个词。的甲骨文为(前六・四五・四)(前六・四五・六)(佚五一九)(河七四四)(甲骨文编)[12]。丁福保认为离古今字:“尖足布有作石者,古泉汇释作万石,非是,为离之古文,象兽之两角,小篆省作,隶书变为,离为古今字,江氏《尚书集注》,欧阳书今文,如豺如离,《史记・周本纪》作如豺如,又《易》卦本作离,自后儒以离卦之离为,而古文亡矣。” [13]离为两个词非为古今字。的甲骨文写法中隹形很明显,不是离字隶变的结果。《尚书》“如豺如离”《史记》作“如豺如者”,为“”假借为“离”。说《周易》中离本作“离”,现在作“”者为后儒所改恐证据不足。现在《周易》阮校本、唐石经本、敦煌残卷本都作“”,唯《周易集解》本作“离”,但释为附丽。如卦辞下引虞翻:“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于爻,初之五,柔丽中正,故利贞,亨。” [14]释“离”为“附丽”。《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引《九家易》:“戚嗟顺阳,附丽于五,故曰‘离王公也’。阳当居五,阴退还四,五当为王。三则三公也。四处其中,附上下矣。” [15]释“离”为“附丽”。故《集解》中“离”皆非本字,通“丽”。不当以《集解》中字作“离”而引《说文》释为“山神兽”。

帛书本“”作“罗”。罗古相通。《方言》:“罗谓之,谓之罗。”[16]《史记・五帝纪》:“旁罗日月星辰。”司马贞《索隐》:“即罗也。”今本《孙子兵法・行军》:“天井、天窖、天罗。”银雀山汉墓竹简作“天”。帛书作“罗”正是“”之假借。故《周易》此卦本字当为“”。

此卦中有敬(警)、焚、死、弃、征、折首、获等,都是典型的战争用词,此卦是典型的战争卦。《说卦》:“离为甲胄,为戈兵。”此皆为战争之物,此卦详细纪录了一个部族在外族入侵时依附于王从而得以复仇的故事。

。利贞。亨。畜牝牛吉。

为卦名,通丽,意为附丽,指百姓附丽于君主。离承坎卦,处坎之中,当有所附丽,最可附丽者,当为君王。离卦前面几爻情况都很危险,受到敌人的入侵,死伤很重,是坎卦的延续。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敬通警。《说文》:“警,戒也。从言从敬,敬亦。”[17]《周礼・宰夫》:“正岁,则以法警戒群吏。”警由敬得声,敬可通警。《诗・常武》:“既敬既戒。”郑《笺》:“敬之言警也。警戒六军之众,以惠淮浦之旁国。”[18]敬戒对举,其义自显。《诗・敬之》:“敬之敬之。”《毛诗傅笺通释》:“敬之本义即警也。”[19]需・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敬之吉。”不速之客来,有害无益,当提高警惕,作好警备,以防不测。敬亦通警。

“无咎”,没有危害。敌人来侵,见我们戒备森严,无从下手,所以没有咎害。但敌人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们在等待机会,一旦有机可乘,就会卷土重来。

六二:黄,元吉。

,即离黄,仓庚鸟。李镜池指出这是鸟占,得之。[20]鸟占是种原始习俗,是“根据鸟的鸣叫、飞行或出没活动来预测事物吉凶的。这种习俗几乎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中。”[21]旧解多释黄为黄色,非。黄当为正,由九三“日昃之”可知此“黄”当为日中之,黄有中义,故《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六二处下卦中爻,故言“黄”。黄色为尊贵之色,此爻处中道且尊贵,故吉。这是当时人们在日中时看到了鸟所作的占筮,结果吉祥。结合当时的情况,敌人刚刚退去,因为我们高度警惕,戒备森严,不敢仓促来犯,故吉。

九三:日昃之,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日昃指傍晚。日昃之离,傍晚时的仓庚。这也是鸟占。此爻重点在昃,昃非中,故《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九三处下卦之末,又据六二,有凶象。《象》所言“何可久也”意为六二之“吉”不能保持长久,祸不远矣。

“大耋”泛指老人。对比来看,“不鼓缶而歌”者当为年轻者。年轻者看到日昃之离,知祸亦不远,灾祸要来且不作积极准备,老人们发出了叹息,即梁寅所言“过刚不中,志荒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突,《说文》:“犬从穴中暂出也。从犬在穴中。”[22]段注:“引伸为凡猝乍之称。”[23] 突如”指敌人从埋伏处突然出现,我方没有戒备,感觉很突然。帛书本、阜阳汉简本作“出”,“出“即自内至外,与入相对,指敌人自隐藏的地方出来,这是我方看到的情况。《书・顾命》:“诸侯出庙门俟。”《诗・北门》:“出自北门。”《诗・出车》:“我出我车。”出生即婴儿从母体内到母体外,“出”引申为“生”是很自然的。《尔雅》:“男子谓姊妹之子曰出。”[24]《尔雅正义》:“出嫁于异姓而生之也。”[25]正以“生”释“出”。但“出”作出生在文献中使用较晚。甲骨文中“出”字很多,皆作出入之“出”,没有出生之意。十三经索引有“出”字200例,无一例用出生义。在西周初期“出”不作出生讲是清楚的。《汉语大词典》出生义项下引第一个用例为《荀子・礼论》:“无先祖,恶出?”已经是战国后期了。故此爻中的“出”不当如曾宪通释为“生”,六五、上九爻中“出”字亦不作出生解。曾氏所引用例有:《说卦传》:“万物出乎震。”《集解》引虞翻曰:“出,生也。”《管子・四时》:“其德喜嬴,而发出节。”《注》:“出,生也。言春德喜悦长嬴,为发生之节也。”《后汉书・窦融传》:“孝景皇帝出自窦氏。”《注》:“出,生也。”“万物出乎震”,虞翻以“生”释“出”。《说文》:“生,进也。象木生出土上。”“出”,《说文》:“进也。象木益滋,上出达也。”两字同训为“进”,故“出”可训“生”,“生”非指生孩子。《管子》:“其德喜嬴,而发出节。”亦非指生孩子。故此两例使用不很准确。《后汉书》中“出”为生义,但用例较晚,与《周易》没可比性。

“出”与“突”比较,“突”更能显示出敌人来之突然,我方措手不及,以至被烧杀抢掠,损失惨重。“突”有出义,“突”定母物部,“出”昌母物部,两者音近,故帛书作“出”。

“突”,《周易音训》:“晁氏曰:说文作作,云不顺忽出也,从倒子。易突如其来如,不孝子突出,不容于内也。或从倒字。京、郑皆作,云不孝子也。”[26]高亨以为逐出不孝子也,即流放之“流”。“流”古文字作(3.1334古陶文字征)[27]意为逐出不孝子,“来如”即被流放之子来家,“焚”、“ 死”、“弃”为施于不孝子之刑。[28]似与卦中其它各爻很难联系起来。曾宪通释为毓字,毓即育,《周礼・地官》:“以蕃鸟兽,以毓草木。”《注》:“育,生也。”[29]径释“育”字,显然认为“毓”同“育”。《说文》:“育,养子使作善也。”[30]此字似为“育”字。京、郑作与帛书本、阜阳汉简本“出”字对应,曾氏也据此证“出”字意为生。盖“突”有出义,故帛书本写为“出”,“出”在汉代有生义,“毓”有生义,京、郑又写为“毓”。

传世本“突如,其来如,焚如”,前后都不言“其”,唯中间“来如”前有“其”字,稍显错乱。汉简作“其出如”,和后面的“其来如”对应整齐,似可从。“其”远指代词,指来袭的敌人。前两动词前有“其”字,揭示来者,后面“焚如,死如,弃如”,两字成句,更能体现现场节奏快速,气氛紧张,场面惨烈,我方损失之大,文学色彩浓厚。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沱”本指水名,“出涕沱若”意为眼泪很多,如同滔滔江水,形容内心无比伤痛。“沱”荀作“池”,一本作“沲”。“沱”“沲”异体字,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南之沱江又名沲水,“池”为“沲”字之省。此爻言受敌人侵略之后,我方人民内心悲痛欲绝,泪如江河,发出声声的哀叹。悲痛之情绪会转化为复仇的力量,这种复仇的力量使大家凝聚起来,跟随王出征打仗,得以报仇雪恨,所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离”通丽,意为附丽,人民是阴,王公是阳,阴附于阳,百姓跟随王出征,正合卦旨。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嘉,《尔雅・释诂》:“嘉,美也。”[31]《说文》:“嘉,美也。”[32]《书・无逸》:“嘉靖殷邦。”《周礼・大宗伯》:“以嘉视亲万民。”“有嘉”,孔疏:“有嘉美之功,所断罪人首,获得匪其丑类乃得无咎也。”[33]“有嘉”即有功。后面“折首,获其匪丑”详述功绩。有释“有嘉”即有嘉国,甲骨文中“嘉”字常见,皆不作国名,十三经中“嘉”字出现35例,亦都不作国名。《前汉・地理志》有获嘉县,属河内郡。《韵会》中有嘉州,属犍为郡。可能汉代始有以“嘉”为地名者,此处“嘉”不当为国名。以前“有嘉折首”句,“嘉”后不点断,还是点断为是。 “匪”通“彼”。[34]“丑”意为众。《尔雅》:“丑,众也。”[35]《诗・出车》:“执讯获丑,薄言还归。”郑《笺》:“丑,众也。”[36]《诗・绵》:“立冢土,戎丑攸行。”毛《传》:“丑,众也。”[37] “获匪其丑”帛书作“获不”。于豪亮:“当借为。”《诗・遵大路》:“无为兮。”《疏》:“与丑古今字。所以读为丑。获不的不字和获匪其丑的匪字都应读为彼字,所以获不即获彼丑,获匪其丑即获彼其丑,彼其即《诗・羔裘》《侯人》“彼其之子”的“彼其”,王引之云:‘其语助也’。所以获不和获匪其丑的意义相同,即《诗・出车》:‘执讯获丑。’《常武》:‘任执丑虏之意。’”[38]

“离”卦为战争卦,对应《说卦》中“戈兵”、“甲胄”。战争之所以获胜在于附丽于王,卦的前五爻都写人民处在灾祸之中,敌人入侵,烧杀抢劫,人民痛苦不堪,此承“坎”卦之故。但附丽于王,此仇得报。取胜关键在“离”。上九“王用出征”,王弼注:“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孔疏:“离道既成,物皆亲附,当除去其非类,以去民害,故王用出征。”[39]所谓“离道”即百姓亲附于王,即《彖》所言:“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即《序卦》所言:“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以此观之,传之所释深得经旨,若合符契。

参考文献:

[1][33][39]王弼注、孔颖达疏:《周易正义》,中华书局聚珍仿宋版,第181、184、184页。

[2]现在的《周易集解》丛书集成本作不作离。不知高亨据何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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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7][22][30][32]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76、308、53、153、310、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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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吕祖谦:《古易音训》,续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第36页。此段文字续四库本,曾宪通、高亨都曾引用,基本意思未变,但文字与此差异较大。

[8][24]曾宪通:《周易・离卦卦辞及九四爻辞新诠》,《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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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念孙:《广雅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页。

[12][27]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4、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4、257页。

[13]丁福保:《古泉学纲要》,说文学刊二卷第一期,《古文字诂林》第4册,第105页。

[14][15]李鼎祚:《周易集解》,从书集成初编,中华民国25年,商务印书馆,第 153、156页。

[16]钱绎:《方言笺疏》,广雅书局刻本,光绪十六年。

[18]毛亨、郑玄:《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69页。

[19]毛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96页。

[20]李镜池:《周易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0页。

[21]刘毓庆:《〈诗经〉鸟类兴象与上古鸟占巫术》,《文艺研究》2001年第3期。

[2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46页。

[25][31][35]邵晋涵:《尔雅正义》,续修四库全书经部小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21、58、61页。

[28]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8页。

[29]郑玄:《周礼郑氏注》,士礼居本,嘉庆戊寅年,卷三。

[34]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8页。

[36][37]毛亨、郑玄:《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03、1160页。

[38]于豪亮:《帛书周易》,《文物》198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