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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遭车祸生命垂危,妻子签字手术有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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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王斌(化名)遭车祸生命垂危,刘小圆(化名)力排众议,让丈夫在一个小医院进行了手术。最终,丈夫得救了,却落下半身不遂的残疾。王斌认为,如果刘小圆当时不签字,自己早就被送到大医院去了,手术一定会成功,王斌的残疾都是刘小圆造成的。一时间,刘小圆百口莫辩。

2011年4月3日,刘小圆拨通了本刊编辑部的求助电话,寻求帮助……

事件经过

刘小圆1971年出生在武汉市汉阳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89年,她进入父亲所在的工厂工作。1995年4月,刘小圆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汉口古田一路的王斌。

王斌时年27岁,家境普通,在一家玻璃厂工作。刘小圆和王斌恋爱一年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00年3月,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一家三口虽然日子过得普通,倒也其乐融融。

2003年底,刘小圆和王斌相继下岗。眼看日子无以为继,刘小圆只得在汉正街找了份卖衣服的工作。就在这时,儿子隔三差五生病,短短一年里,住了两次医院,而王斌又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日子越过越窘迫。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时间一久,刘小圆和王斌之间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经常为一点小事吵架。2005年4月,刘小圆让丈夫考了驾照,并找父母借了5万元钱买了一辆轻型货车,让丈夫跑运输。此后,家里的境况才有所改变。

2008年初,刘小圆发现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拿回家的钱也越来越少。起初,她认为是跑运输的人多了,市场竞争太激烈,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反倒安慰丈夫说:“赚钱固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不要太辛苦了。”

6月12日晚上9时左右,刘小圆从汉阳娘家出门准备回家,在经过汉阳郭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丈夫的车停在路边。她急忙下车想和丈夫一起回家,走近一看却发现,丈夫不在车上。刘小圆记起丈夫最喜欢吃郭茨口的夜宵,她立刻快步走向卖夜宵的那条街上。

很快,刘小圆远远看到,丈夫和一个打扮妖娆的女人,正在一家大排档有说有笑地吃东西。刘小圆的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她不动声色地悄悄走了过去。丈夫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和那个女人打情骂俏。女人的直觉告诉刘小圆,丈夫出轨了。

捉贼拿赃,拿双。刘小圆又悄然退了出来,躲在不远处的一处阴暗角落里,继续关注着丈夫的一举一动。半个小时后,王斌和那个女人付完账,手挽手地走向街对面的一家小旅馆。刘小圆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冲进了小旅馆,将两人堵在了房间里……

那个女人叫周莉莉(化名),在汉阳经营一家五金店。王斌经常帮她拖货,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情人。由于都是有家室的人,他们经常在外开房。

妻子在床,王斌顿时傻了。经过一番厮打吵闹后,刘小圆渐渐冷静下来――事已至此,如何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刘小圆冷冷地对丈夫说道:“你说这事怎么办吧?”

王斌诺诺地说不出话来,房间里一时陷入了可怕的寂静中。看着丈夫不说话,刘小圆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刘小圆提出离婚,但王斌死活都不答应。最终,在双方父母的调解下,刘小圆才勉强打消离婚的念头。

自从离婚风波后,王斌确实收敛了很多,每天都准时回家,赚到的钱也一分不留地上交。可是时间一久,他固态萌发,又和周莉莉腻在一起。刘小圆很快察觉出了丈夫的变化,她知道,自己的婚姻再无挽回的可能。

10月12日,刘小圆再次提出了离婚。王斌依旧不同意。刘小圆一气之下,收拾好行李搬回了娘家。至此,两人开始长期分居,

2010年10月12日下午3时,刘小圆突然接到王斌姐姐的电话,让她赶紧赶到蔡甸区的一家医院。王斌出了车祸,正在急救。原来,王斌中午接了一趟去蔡甸区拖货的活,在返程途中违规驾驶,与一辆并行的大货车相撞,结果他开的小货车被挤翻,人被卡在了驾驶室里……经医生诊断,他的颅内有淤血,如果不尽快开颅取出血块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

刘小圆赶到时,王斌的姐姐正在和医院交涉,她认为开颅这么大的手术应该到同济医院或协和医院做才保险。然而,医生却给出了比较中肯的建议:王斌现在经不起路上的颠簸。

看着急救室正在挂着氧气的王斌,刘小圆心里五味杂陈。可是一想到救人如救火,她当即拍板,在手术单上签字,立刻手术。由于手术及时,王斌很快脱离了危险,却落下了半身不遂的残疾。

丈夫残疾了,刘小圆决定既往不咎,回到丈夫身边照顾他。没想到,婆婆竟然不许她进门,还破口大骂道:“就算斌斌对不起你,你也不能这么心狠,想害他的性命,你这个恶毒的女人现在回来肯定是为了那笔赔偿金……”刘小圆真是百口莫辩。

2011年1月,王斌提出离婚。刘小圆同意了,但在儿子的抚养权上出现了分歧。王斌认为,刘小圆的品性有问题,儿子跟着她生活肯定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与此同时,王斌的姐姐更是经常去刘小圆的娘家闹。刘小圆有家不能回,只得在汉正街附近租房居住。

本刊援助

2011年4月23日下午,本刊记者赶到利济路刘小圆租住的房间内,见到了刘小圆。刘小圆一脸愤懑地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刘小圆说:“我当初签字就是想到先把人救过来再说,他(王斌)当时的情况真的是很危急,如果按照他姐姐的意思送到市内的大医院,估计在路上就断气了,他们现在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我真是既生气又无奈,最心烦的还是他姐姐隔三差五就去我父母家闹,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尝试着拨通了王斌的电话,电话是王斌的姐姐接的,她在电话里十分激动,认定刘小圆当时签字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最后她认为,刘小圆这么“恶毒”的人,就该净身出户,不但不会分一分钱给她,孩子的抚养权更是想都别想。

通完电话后,本刊记者告诉刘小圆,要想争取自己正当权益,只能提讼,既然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错,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并留下了本刊律师援助团的电话。

律师点评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周华、程松亮律师认为,本案有两个法律问题:第一,刘小圆对其签字同意手术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离婚后的财产处置与子女的抚养权。

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直接规定家属签署手术同意书的行为会产生法律责任。相反,如果医院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擅自手术,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家属并非专业医疗人员,只能根据医疗人员的意见而作出决定。既然医院提出进行手术,就表明医疗人员已经认为这是可行的医疗方案。在此情况下,家属签署同意书,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过错。因此,除非王斌能找到相应的证据证明,当时的手术方案明显不合理。否则,刘小圆不应对其签署同意书的行为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对于第二个问题,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关于财产,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残疾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其次,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应优先考虑子女及女方权益;再次,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王斌的婚外情如可证实,则王斌的财产应适当分一部分补偿给刘小圆;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适当补偿一部分财产给有困难的一方。

关于抚养权,一般要以子女为优先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本案中,王斌身体残疾,如果刘小圆并没有实质性的“品性问题”的话,应该有权要求抚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