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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曲线并购”绕开监管加速向国内种业上游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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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之母,种业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外资在我国种业市场的不断渗透,挤压了国内种子企业的经营空间,一些企业生存艰难,甚至沦为外资操控的“棋子”。据调查了解,很多外资种业巨头拥有深厚的国外政治背景。业内人士称,一旦这些外资企业完成对国内种业的垄断,可能以此为砝码,不仅要求巨额的垄断利润,甚至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国家安全。

根据我国现行对外商投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我国粮食(包括马铃薯)、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时,要求中方控股。当前国内企业与外资合作时,大多采取中方控股51%,外资49%的比例。调查发现,近两年来以新加坡益海嘉里为代表的一些跨国企业集团,正试图通过一种“人”方式,曲线并购国内种子企业并达到实质性控股,绕开监管加速向产业上游全面渗透。

现象:表面看是内资,实际被外资控制

一些企业表面上是内资种子公司,但种种迹象均显示其与外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实际控制关系。外资公司以此达到绕过国家《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开展种业投资的目的。

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是新加坡在华投资的独资企业,也是中国国内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之一。从中国种业信息网查询得知,目前与益海嘉里有关的持经营许可证种子企业共5家。据业内有关人士透露,其在佳木斯、安徽两个企业及北京嘉农之前的法人代表都是穆彦魁,而此人正是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此外,益海嘉里公司还利用投资地方粮油加工业的契机,加快了对地方大型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已先后介入对新疆和辽宁两家种业公司的投资并购。其中,参与新疆塔河公司增资扩股的行为已见诸官方正式文件。

北京嘉农的单一股东上海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更名为上海阔海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为内资企业,但法人代表是穆彦魁。从北京嘉农的情况看,2009年2月设立时的法人代表是穆彦魁,2009年7月变更为班彦芳,2009年10月又变更为王巍。工商部门存档资料显示:穆彦魁同时是秦皇岛市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班彦芳是该公司储运部经理,王巍是秦皇岛金海特种食用油工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根据秦皇岛金海工业公司官方网站,两家公司均为益海嘉里在中国投资的企业。

业内人士透露,这些企业表面上是内资,但与益海嘉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实际控制关系。

动向:跨国巨头加速向我国产业上游逼近

在种业巨头纷纷抢滩中国市场的同时,国际粮商也向产业上游逼近,ADM(编者注:Archer Daniels Midland,阿丹米公司,世界上最大的油籽、玉米和小麦加工企业之一)、嘉吉等外资粮商已将触角伸向中国山东、河南等产粮大省的“基层粮库”。

2007年5月,世界排名第三的瑞士先正达种业公司通过收购河北省三北种业49%的股份,拥有了三北种业丰富的玉米种质资源和一系列优良的玉米品种,并可直接使用三北公司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的营销网络;2007年9月,世界排名第四的法国利马格兰种子公司通过旗下VHK公司,与湖南隆平高科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大新集团合作,间接实现对隆平高科的实质性控制……

专家认为,进入21世纪,跨国种业巨头进入中国的速度明显加快,虽然国家通过立法限制外资控股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领域,但外资正以各种手段积极参与中国市场的抢夺。据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程斐介绍,2002年末,先锋公司与我国最大玉米制种企业山东登海种业成立了合资公司,拉开了外资并购我国民族种业的序幕。

专家认为,一些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后,名义上是中方控股,但核心技术、高层管理人员等都掌握在外资手中,合资企业实际由外资操控。外资在完成并购“排头兵”企业后,我国种子产业中小企业在外资挤压下面临严重生存危机,几乎没有能力与外资抗衡,而目前利马格兰、益海嘉里等跨国企业已开始不满于幕后操控,加速渗透我国种业的步伐已逐步走到了台前。

警惕:曲线进入的三种方式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外资曲线进入我国种业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人”注册公司进行并购;二是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外资出钱获取我国研究成果和种质资源;三是外资花钱买断中方成果在国际上的专利权。

北大荒种业集团董事长姜占卿介绍说,目前世界上几大种业巨头都已经进驻中国,比如孟山都已经有3家企业进入,他们很多是通过科研、育种的渠道介入,而国家在相关方面却没有政策限制。

据了解,益海嘉里一方面曲线并购我国种子企业,另一方面还在积极尝试购买一些国审品种,日前正在与贵州省农科院洽谈“黔单24”的相关事宜,对我国种业已展开全面介入。

专家认为,益海嘉里公司绕过我国法律监管,进入我国限制外商投资种业领域的行为,如不尽早加以制止而放任自流的话,一方面将对如国际四大粮商等全球粮油企业以及孟山都、先正达等全球种子企业形成不良示范,效仿之下将逐渐侵占国内种业市场,大大削弱我国对自主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能出于局部利益支持或默许此类投资行为,将形成对国内种业企业投资获取该地区优势种业资源的实质,与国家希望国内种子育繁推一体化大企业整合重组全国地方种业资源、迅速做大做强的导向背道而驰,会导致我国民族种业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实力成为一句空话。

研发与推广脱节 缺乏核心竞争力

业内慨叹:“没有好品种,只能沦为人家的生产车间。”“我们的研发与推广相脱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一些成果,但经常被外资以各种方式买走,我们的企业自身又缺乏研发投入能力,最终导致真正做市场的人没有好品种,只能跟着国外企业走,沦为人家的生产车间!”

我国引进外资的重要目的,是要提升国内种子产业水平,但当前外资在这方面的贡献十分有限。美国先锋公司与敦煌种业合资的企业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据酒泉市相关种子管理人员透露,敦煌种业只是先锋公司的生产车间,只负责生产,根本拿不到先锋公司的核心科研成果。先锋公司通常不允许参观,如果没有先锋公司的人带领,外人连厂区都进不去,更别说要学习外企的管理经验。敦煌先锋每年销售额超过亿元,公司还对外宣称曾投资6000万元,当年就收回成本,但2008年敦煌先锋在酒泉市的纳税额只有100多万元,还不如几家大的饭店,对地方财政贡献十分有限。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和说,敦煌种业之所以与美国先锋公司合作,就是因为仅靠敦煌种业自身根本研发不出能走向全国的品种。他认为,种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但由于我国科研和生产经营脱节,我国90%以上的企业没有研发能力,即使有研发能力,企业也投入不足。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说,跨国公司用于科研的投入一般占销售额的10%左右,而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研发投入仅占销售额的2%左右,很多企业主要靠购买品种经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我们拿不到人家的技术,人家把我们的技术、成果不断拿走,回过头来再从我们身上赚大钱。”张世煌说,这种现状实质上是我国的种业研发、推广体制造成的。研发与推广脱节,一旦核心技术被国外掌控,种子企业只能跟着国外企业走,我国在种子行业上将彻底失去话语权,届时沦丧的将不止是种子一个产业,而是与之相关的下游无数个产业,粮食安全、国家安全将操控在国外手中。

外资种业采取小规模进入以点带面

专家认为,外资进入国内种业已经成为事实,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要避免外资对国内种子产业形成实际控制的局面,就要把握住种业的两端,一端是种子的研发资源,一端是种子的市场经营资源。

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丁万志建议,首先,外资合作对象必须有国家力量。单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在与外资结合的时候,基本都是抱着“乘大船捕鱼,收获丰且风险小”的心态,关注点主要在合资能否带来利润,而对于是否控制研发、生产、营销这些重要环节,是否确实将国际种业巨头的一流研发成果引入国内,是否控制优秀资源的倒流这些问题并不关心。他建议说:“国内种子企业可以与外资合作,但必须让外资拿品种、拿育种材料入股,品种必须归合资企业所有,否则这些企业很容易沦为外资控制国内种业的工具。”

其次,限制外资开展多头合作。由于种业的资本敏感度较高,较大规模的外资流入容易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注意,造成审批困难,因此以杜邦先锋为首的外资种业采取小规模进入、各个击破、再形成合力的方式对国内种业展开包围。而这种方式对国内种业的杀伤力是显而易见的,不加以遏止就会为外资种业以点带面、形成大规模优势提供机会。

同时,控制科研院所与外资的结合。国际种业巨头以非常低廉的成本投资共建实验室、合作开发、支持课题研发经费等方式攫取了我国一流的研究成果,并将其触角延伸到省级甚至市级的研究机构。

最后,还应切实加强外资进入种业的资格审查,避免曲线进驻绕开监管。

建议建立“安全审查机制”

外资无论是幕后操控还是曲线控股国内种子企业,最终都是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控制我国农业源头的目的。专家建议,国家下一步对外资在种业领域的并购重组、知识产权的获取、购买要建立产业安全审查机制,明确相关的具体政策,规范与外资的合作模式,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种业安全。

中国种子集团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企业与外资的合作,没有一个具体怎样审定的方法,相关部门并没有一个类似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或者审查办法,发改委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里面,种业类是限制投资的,但是具体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审查方法,尤其是涉及到并购重组的时候应该怎样审查,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他们认为,对于外资的审查应该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以利马格兰进入隆平高科为例,就没有经过农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只有当地商务部门的批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隆平高科间接地被利马格兰所掌控。

包括利马格兰、益海嘉里,实际上都是通过“人”方式很简单地避开了中国的监管。丁万志分析认为,跨国企业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关键要看这种合作是否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之上。如果合作的同时国外企业也输入技术、资源,把他们的品种也拿来,这种合作与交流有助于促进共同进步,但目前都是国外把我们的技术、成果拿走,研究成熟后回过头来再控制我们的市场。

目前我国种业的管理涉及到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要在真正意义上建立起安全审查机制,必须各部门通力合作。业内人士建议在对外资进行安全审查的同时,应大力扶持国内民族种业的发展,使之逐渐形成与国外企业对抗的能力,最终掌控市场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