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论纳税筹划的理论方法与实践应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论纳税筹划的理论方法与实践应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纳税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就此阐述了纳税筹划在中国企业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及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关键词: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营业费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10-02

一、纳税筹划的理论方法

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纳税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关于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看法,但笔者认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包括为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和承担社会责任、保证社会利益的社会目标两个部分。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一方面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因为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纳税筹划既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但纳税本身又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应重视纳税筹划,并将其融入自己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避开“税收陷阱”,尽可能地减轻纳税负担,同时通过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争取税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业现金收支,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损失。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都有重要影响。例如,在筹资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的资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所作的规定有所不同,是在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负担,企业必须认真加以筹划,选择有利的融资结构。又如,投资者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又如,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又要考虑到运转周期,以保证纳税时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还有,税收政策不仅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且对累积盈余也有制约作用,同样需要纳税筹划。总而言之,纳税问题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各个过程,融于财务管理的各内容之中。

二、纳税筹划的作用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纳税筹划和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的一致性和同步性,这种关系体现在: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账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技术基础。

2.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费用,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从而影响纳税人财务利益。纳税筹划可使企业不缴不该缴的税款,有利于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要按照税法要求记账、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三、纳税筹划实践应用方法

1.延期纳税。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应纳税额不能直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纳税筹划,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延缓当期的应缴税金,就可以改变应纳税额在各年的分布状况,从而使企业的现金流量提前,价值提高。如企业有一笔应税所得100万元,如果直接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25%的所得税率,应当缴纳25万元的所得税。假如经过纳税筹划,将该笔所得均匀分配到以后五个年度,则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每年只需缴纳所得税5万(20×25%)。虽然该笔业务的纳税总额不变,但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五年纳税现值只有21.07万元,相对节约3.93万元,即提高企业价值3.93万元。

2.企业可以通过设立销售公司的形式分摊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选产费。企业设立销售公司后,对内和对外共有两个环节取得营业收入,企业可以先将产品卖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出售的方式,产生双重收入,进而双重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这样完全有可能将原来超标准的三项费用全额在当年抵扣。而且,设立销售公司后,还可以通过转移价格的形式转移利润、分割利润等途径实现更大的流转税、所得税受益。当然,在这一筹划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做好成本效益分析。

3.合理划分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非、广告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对上述费用,企业应当在营业费用科目中分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各项费用的性质,尽量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可据实扣除的费用尽可能单列,不占用按标准扣除项目的扣除限额,同时,争取将按低标准扣除的项目转化为按高标准扣除的项目。

例如,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销售收入为1 000万元,企业当年业务宣传费的账面列支数额为8万元。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经税务部门审核,假定企业可以按销售收入5‰的比例列支5万元的业务宣传费,超限额标准的3万元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补税后,到税务师事务所咨询补税的原因,事务所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将发生的1.8万元展览费列入了业务宣传费,但实际上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营业费用据实列支。税务机关补税的原因是:企业参加展览会展销,未按规定取得展览会的合同书、邀请函等凭证,仅有一张发票,摘要是“展览费”。税务部门审核时,认定这项费用属于“业务宣传费”,税务部门的理由是:企业没有证据说明该项费用不是业务宣传费;企业已将这笔费用在“业务宣传费”科目中核算。如果企业能够正确区分展览费和业务宣传费,依法取得所需的合理合法的证明材料,单独核算,那么,1.8万元的费用就可以作为可据实列支的营业费用,则可以节约4 500元(1.8万×25%)的税收成本。

对于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如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来说,两项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不同,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比例远远高于业务宣传费;从宣传的角度讲,由于两项费用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企业可增加广告费、减少业务宣传费。

4.税负转嫁的筹划。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应缴税金全部或部分地转给他人负担从而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税负转嫁的筹划通常需要借助价格来实现,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1)税负前转。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的形式。税负前转是卖方将税负转嫁给买方负担,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的方法来实现。由于税负前转是顺着商品流转顺序从生产到零售再到消费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顺转。(2)税负后转。税负后转是指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价格,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给者负担的形式。由于税负后转是逆着商品流转顺序从零售到批发、再从批发到生产制造环节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逆转。税负逆转一般适用于生产要素或商品积压时的买方市场。(3)税负混转。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税负混转通常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向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所采用的方法。例如纺织厂将自身的税负一部分用提高布匹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后续环节的印染厂,另一部分用压低棉纱购进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原料供应企业——纱厂,还有一部分则用降低工资的办法转嫁给本厂职工等。严格地说,税负混转不是一种独立的税负转嫁方式,而是税负前转与后转等的结合。

5.注重综合筹划,有效降低整体税负。纳税筹划必须围绕“企业利益最大化”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纳税筹划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一税种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大。因而,纳税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要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

6.建立诚信和谐的税企关系。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也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避免产生税务争议。只有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同,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了相关义务,筹划方案才会转化为企业的实际利益。对产生的税务争议,一定要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只有建立诚信和谐的税企关系,才能保证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控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CPA考试委员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 隋玉明,王雪玲.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8).[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