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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但是近一年来有关国有股减持政策的重大变动,也使我们不得不产生一定的思考。
2002年6月24日,各大新闻媒体均刊登了国务院关于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有关决定。利好政策一经披露,大盘几乎打出了涨停板。去年10月23日,因证监会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股市出现的火爆一幕,在当日的市场中再现。
国务院的决定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当前股市的良性运行,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而且,这个决定也是一项有关股市长远发展的重大利好。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实际上彻底消除了股市多年存在的一大隐患。长期以来,减持国有股被股民称作是悬在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当巨大的风险悬在股民头上时,大家只能投机,无法投资,因为只要市场一传出国有股减持的风声,大盘立刻暴跌,股民随时都可能遭受巨额损失。本次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说从根本上消除了股市中的风险隐患,彻底改变了投资者心态不稳、信心不足的状况。
国务院的有关决定,说明管理层能够正视市场中的现实,勇于纠正错误,极大地顺应了民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管理层的做法应当得到充分肯定。但是近一年来有关国有股减持政策的重大变动,也使我们不得不产生一定的思考。
首先,在国有股减持问题上所引起的股市巨大振荡,说明在与股市有关的重大政策上,千万不能再犯错误了。我国的股市一方面联系着千千万万的企业,一方面联系着千家万户,股市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股市如果出现问题,各方利益均会受到严重损害。去年,因为推出国有股减持的政策,引起股市连续暴跌,不仅股民做出了重大的牺牲,证券公司几乎破产,就连国家的印花税收入也大幅减少。可以说,在这场股市的暴跌中,无论是个人、公司,还是国家,没有一个受益者,在股市中犯错误,带来的只有损失。
其次,事实说明,在推出与股市有关的重大政策上,必须根据市场情况慎重考虑,必须理由充分。去年,有关部门推出国有股减持政策时,许多人认为国有股减持对股市不会有影响,甚至有些人认为国有股减持对股市是一个利好。在没有真正了解股市,没有充分考虑政策后果的情况下,推出了国有股减持政策,结果造成了严重损失。此外,从本次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没有必要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套现筹集资金。而去年推出的国有股减持政策,其主要理由就是要筹集社保资金。现在看来,有关国有股减持政策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以不充分的理由减持国有股,必然不会产生良好的政策效果。
再次,虽然目前国务院推出了不在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但是这并不等于不再减持国有股。如果不减持国有股,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大头,一票说了算,一股独大,公司转企不转制的现象就永远无法解决。国有股不减持,我国的证券市场永远只能是一小部分股本可以流通,而大部分股本不可以流通,证券市场永远不可能完善。因此,国有股必须减持。关键在于国有股应如何减持?笔者早就提出应当让法人股分割国家股的主张,以此来解决国家股占大头,绝对控股的问题。现在看来,让社会法人在场外协议转让国有股,仍然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是,与过去协议转让不同的是,向社会法人转让国有股,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先并股后转让。即先将上市公司不能流通的股本进行并股,使这部分股本的持有成本接近场内投资者的持股成本,然后再向社会法人转让。这样做不仅维护了市场公平,而且并股之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平均每股税后利润,降低了公司股票及整个市场的市盈率,还可以有效地防止社会股东以低成本持有公司股本后,在红利分配时的利益侵占现象。同时,上市公司不能流通部分股本的并股转让与传统的不并股转让相比,对于购买方的社会法人来讲,其成本都是一样的,对于卖出方的收入来讲,也完全是一样的。并股转让,并不会影响协议转让的交易状况,而且这种方式还为上市公司中流通股与不能流通股的并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中央财政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