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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延迟退休”这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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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表示,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该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此举使舆论一片哗然。

事实上,“延迟退休年龄”的提出并不新鲜,至少从2008年开始,就已经提过几次,但每一次都遭到民众的炮轰。这一次同样不例外,而且反弹更甚。据新浪网的调查,93%的网民反对。见诸于公共领域,甚至街头巷尾,大多是反对的声音。

改革不能演变为公民倒给国家福利

先看一下人们为什么反弹得这么剧烈:

第一个原因是,养老金管理混乱,也不公平。按现在养老保险的政策:企业缴纳20%,属于统筹账户,用来现收现支,个人缴纳8%,是个人账户,即属于个人的钱,按理应该是帮个人一直存到退休的。然而,统筹账户的钱不够用来支付现在退休的人领退休金,于是便把个人账户的钱也挪用了。相当于说:你的钱先用来支付退休的人,至于你退休后,要领到退休金,再让年轻一代帮你支付吧。

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逻辑:如果统筹账户的钱不够用,为什么国家不兜底?是没钱吗?以2011年为例,这一年中国财政收入高达10万亿元,国企利润实现2万亿元。但补贴给社保的钱,不过是区区1954亿元而已。

养老是一种社会保障,本质上应是国家对公民提供的一种福利,而绝不是拿老百姓的钱,搞成一个让还在工作的人养退休的人的“养老保险系统”。如果是这样,老百姓还不如自己把钱存到银行养老。

而当养老金账户出现亏空,随着人口日益老龄化,担心崩盘,便打“延迟退休”的主意,这从道理上,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第二个原因,是在原本就不公平的“养老双轨制”下,构成对普通劳动者更大的不公。

按照“养老双轨制”,现在的公务员,以及某些事业单位职工,并不需要交养老金,退休后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但是,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却是企业退休职工的3倍左右。很多人问:凭什么同样是辛劳工作,得到的待遇却远远不同?如果延迟到65岁退休,意味着,纳税人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供养将再增加5年,纳税人的负担将更为沉重。

同时,普通劳动者将再多交5年养老金(以及其它社保的钱),少拿5年退休金。这样,非常可能,他交了几十年的社保,所出的钱已经远大于他在退休后直到死亡所领到的钱了。这已经不叫国家给公民的福利,而恰恰是公民倒贴给国家的福利。

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人的月收入是4000元,每月缴纳28%(单位20%、个人8%)的养老金1120元,40年工作时间总计缴纳社保53.76万元;65岁退休后按社会平均工资4000元的40%领取退休金,每月领取1600元,到72岁7年间只领取13.44万元,两者差额40万元。

非常清楚,延迟退休,会对普通劳动者构成盘剥。如果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账户的风险,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改革“养老双轨制”。而如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交养老金并进入统筹,即使国家财产没有砸钱,养老金账户亏空的风险,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不去想办法解决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反而继续打已经做出很大牺牲的普通劳动者的主意,怎么可能让人信服?

就此而言,延迟退休并不符合人道主义和民本思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说和国际接轨,但在各种社会福利,养老制度,以及劳动条件上都还没有和人家接轨的情况下,这样的接轨缺乏前提。

以上这两个原因,无论如何是必须正视的。

出台政策必经的三重检验

到目前为止,好像能够为“弹性延迟退休”进行辩护的理由只有:中国的人口红利已接近消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的负担加重,因此,要考虑让人们延迟退休。现在是“弹性延迟”,而以后,肯定是“刚性”了,因为这是“必然趋势”。

作为一种建议,或者研究,如果导向了政策,必须非常之谨慎。因为一旦出现偏差,后果就会很严重。

严格来说,如果以后要在政策意义上提“延迟退休”,必须要先经过三重检验。

第一重检验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要求一个政策,在考虑出台前,必须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和相关各方的博弈、协商。任何一个政策都会作成有利于民众的假定是难以成立的。

从多年来人们对“延迟退休”建议的反弹看,它是通不过这个检验的。要有民意基础意味着,这个民意绝不能由某些官员或专家来代替表达。它可以是民意调查,可以是公共争论,可以是人大讨论,但绝不可以只是“专家论证,政府部门出台”。

第二重检验是正当性。如果不首先改革“养老双轨制”,不解决养老金管理中的诸多混乱、腐败问题,不真正实现养老金的全国连网,不解决养老金被地方所绑架等问题,可想而知它也通不过这个检验。一个把需要养老的人分成两个“系统”的政策,谈何让人多工作5年就能解决老龄化问题呢?在自身管理养老金尚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人们又为什么愿意多交5年养老金、少领5年退休金呢?而假如一个中国公民,因为户籍和工作所在地的分离,导致了他的养老金的领取、接续困难重重,他为什么愿意多交5年,甚至他凭什么要参保?

如果所有这些问题回答不了,是无法在道理上说服普通劳动者延迟退休的。

第三重检验是功利性。任何一项制度、政策,都要考虑它的成本和收益,如果收益少于成本,那就不要干,因为它给一个社会带来的好处,无法抵销它所带来的坏处。

延迟退休到65岁,能够看到的好处,不过是社会养老的风险减少,但它所带来的坏处,是普通劳动者因为工作时间的加长而导致人生的痛苦加重,是在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老年人的延迟退休加剧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影响社会稳定,是人们觉得交养老金亏了的反感、反弹心理……这些,都必须得到客观的、全面的评估。

也许现在最该做的,不是想着要研究什么“延迟退休”,而是研究一下,该怎么建立公平的养老金制度,怎么加强养老金的管理,国家该给养老金账户补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