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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文化旅游逐渐成为当代中国政府发展生态经济、减少资源性消耗的一种优势选择。一方面中国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价值和研究价值,具备了文化资源经济化开发的优势;另一方面,我国的文化旅游市场具备天然的消费潜力,这种市场消费潜力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但是,在中国进行了多年文化旅游经济开发之后,我们需要对发展过程进行总结,对这种经济开发模式进行审视,这是本文所重点研究的。
关键词:文化旅游 经济 形式价值 目的价值 开发体制
文化旅游的内涵及现状
文化旅游的兴起是最近几年开始的,因此,文化旅游并不是一个传统的、具有可借鉴先例的产业新模式。有人认为文化旅游是消费者物质生活达到一定高度之后,对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种追求,而市场操作者们正是基于这种消费需求,开发文化旅游。正如文化产业一样,文化旅游也是将一种无形的资源,比如历史文化,景观的观赏性等,通过消费转化为实体经济,实现其价值。目前,人们对文化旅游的定义,往往是从旅游的内容和对象进行的,比如“文化旅游就是对文化遗迹、文物展览、风景名胜和当地习俗等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新型旅游形式”。
目前来看,文化旅游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和投资者的喜爱。相对于资源性质的开发来推动经济的发展,文化旅游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环境GDP和经济GDP的价值型冲突得到了有效的缓解,这是其明显优势所在。在全国范围内,几乎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旅游产业,即基于本地的一些特色开展文化旅游。
整体来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文化旅游产业的内容就是通过人为的开发和重现,使消费者在观赏过程之中,在精神上达到一种愉悦或者在思想上受到一种启示和教育,这就是文化旅游的本质所在。这种文化感受以饱含文化内涵的旅游景点为载体,体现了审美情趣激发功能、教育启示功能和民族、宗教情感寄托功能”。这种旅游不同于一般的传统旅游,这种旅游业的存在,不仅仅是地域上的特点吸引人们注意,同时,文化旅游又以其神秘性、民族性、互动性和不可复制性成为市场需求的吸引力量。文化旅游从过程上看,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文化物质化过程,也是一种文化力量的推进过程,彰显一种文化的生命力。一个有内涵有价值的文化,往往在文化旅游之中,能够彰显其文化生命力内涵,进而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和发展,而一个不具备文明内涵,相对落后而无现代价值的文化,往往会成为日趋消亡的客体。
文化旅游的立体结构审视
(一)文化旅游的外在表现形式
加强文化旅游经济的开发,增强文化旅游产业在旅游业和国家经济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发展、保护经济发展下的环境正义和环境价值利益而寻找到的最佳经济模式。从外在表现来看,文化旅游一般以特殊的经济主体方式出现并参与到经济的转型与重构。
为了加快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经济战略结构的合理调整,实现国家文化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文化旅游可以以一种政府主导的价值观出现。在近几年悄然兴起的“重走长征路”,以及成为地方经济增长强有力推动点的“红色旅游”中,都用实践的方式,通过旅游结合实物,达到了经济效益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文化旅游的特殊价值,通过红色旅游能够凸显一二。
文化旅游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是隐性的。在目前的旅游行业中,单纯以文化旅游为内容的旅游模式还不是主流,而主流的模式是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以及时尚旅游等相结合,并不主张实现单纯的文化内容。实践证明这样的模式较为成功,我们可以笼统的称这种模式为“混合”模式或者广义的文化旅游。
(二)文化旅游的内在创新
文化旅游的内涵,并非对传统文化或者当地的土著文化、民族文化进行展示或者发掘,而是对当地文化或者其它特色的文化,结合现代市场消费的心里偏好和需求,加以创新,形成新型的文化旅游产品。
尽管文化旅游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开发模式,但是这并不影响到这种经济模式的定义和归类。从本质上而言,这就是一种销售的经济行为。2011年江苏省常州市旅游局局长苏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没有文化的旅游是苍白的旅游,同样,没有旅游的文化是封闭的文化。通过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从一个工业城市转变为一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10年年底,常州接待的游客超过两千八百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三百五十亿,对整个常州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以创意产业为重点的各种新兴文化业态正在常州蓬勃兴起,目前超亿元的文化企业超过17家,预计每年能创造近40亿的产值;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被吸引并融入到文化产业领域。在建的50多个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将给常州文化旅游业带来持久的动力。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达到5%以上,成为常州新的支柱产业”。直观的看待这一问题,其简单的模式就是将现有的文化或者特色因素,转变成一种精神享受,加以推销出去。如同一般的商品经济交换一样,文化旅游经济,同样销售的是一种特色和享受服务的质量,因此,创新在文化旅游经济之中,占有核心的灵魂地位。
从国际层面来看,文化产业以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例如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其文化产业的兴盛和文化旅游的开发,都透露出创意在文化旅游之中所起到的作用。这种创新,表现为一种“结合文化本色的创意活动”。2008年美国迪斯尼出品的《功夫熊猫》为国人的“创意”意识提供了难忘的一堂课。而中国人眼睁睁的看着传统文化—“功夫”和熊猫,被美国人加工,形成了熟悉而陌生的“创意”,就实现了文化产业价值的巨大跳跃,这给我国在开发文化产业、以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着眼点。
(三)文化旅游经济的纵向认识
从纵向的角度来看文化旅游,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简单的历史遗产整合。以文物、史记、遗址、古建筑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层;在这一文化层面的旅游经济实际上是在原有的历史遗产物质基础上,加以整合,对消费者进行历史重现的一种展示,其自身蕴含的创意力量并不深厚,因此,这一阶段的旅游经济往往并不能获得高昂的经济开发附加值。比如安阳殷墟的开发,其本身并不创造附加值,只是变成博物馆等公益形式,所获取利益是有限的。第二个层面,加以现代艺术的文化展示。这种文化展示是揉和了现代市场因素,在展现传统文化艺术的时候,同时展示了以现代文化、艺术、技术成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层。本文所列举的《功夫熊猫》案例,正是这种文化产业的一个典型代表,但是具体到文化旅游产业,我们应当打破思路,将这种文化加工的模式结合当代的文化旅游进行思考,比如,在某地区的经济产业发展之中,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改换,用技术将原本属于荒漠沙土的地方,改造为荒漠的绿洲,结合当地的少数民族神话传说,开发出特色旅游,这样的例子,可以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第三个层面是传统的精神文化。这种文化的展示,以居民日常生活习俗、节日庆典、祭祀、婚丧、体育活动和衣着服饰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层。这种文化的展示是一种宗教的精神层面的内容,具有神秘性和新颖性。对于外来的游客而言,欣赏这样的文化传统,是一种“猎奇心理”所在,是享受一种对陌生环境的探索和认识,在体验这种文化传统过程中,接受并消费当地文化传统;第四个层面,即最后一个较为高深的层面,是以人际交流为表象的道德伦理文化层。这个文化层的构成相对较为复杂。在一些专家的论述过程中,这样的文化旅游开展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当地文化的科学筹划。这种以更高文化层级展示的文化旅游经济,是目前文化经济的特殊形式。
文化旅游经济开发的机制
(一)立法机制
文化旅游经济的开发,不能够脱离立法机制的护航。从世界层面来看,经济的开发无法脱离法制体系,否则这种开发会陷入到一种自发盲目的模式。对比欧美等发达地区和国家,文化旅游经济的开发都有完善的立法机制。立法机制在文化产业的开发之中有着以下几点作用:
从文化角度而言,无论是以书本知识产权出现的著作权,或只是以显示的旅游客观实体出现的文化传统及其艺术表达形式,都是一种无形的产权资本。法律在这一方面所体现的作用是功能性的保护作用。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要想取得较快的发展,完善的文化保护制度是必不可缺的。联合国制定的文化保护政策以及在WTO体制之下对原产地以及旅游服务提供地的“特殊保护”,正体现了国际层面对文化旅游的保障。
完善的立法机制,对于文化产业经济开发所起到的作用,最终可以归结为促进。除了上文我们讨论的保护作用,我们应当从深层次的促进作用出发,认识到法律,尤其是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机制,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先见的指导作用。政策的制定,尤其是有关于经济方面的立法,都是针对现有市场所存在的弊端和市场失灵时政府有目的的调节手段。在政策的促进和规范之下,我国的文化旅游经济,能够进入到有秩序的竞争和发展之中,实现产业的合理构架和发展。
(二)行政机制
文化产业要在市场之中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市场行业,要靠文化产业自身具备的开发潜力和市场融合潜质。当然,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积极的参与推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这种“过于热心”的参与,对文化产业的长久影响,是值得商榷的。
政府调控的力量,如果能够恰到好处的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失灵”现象起到补充作用,这样各司其职的配合,能够对文化产业的运行提供全面的保护,即实现微观与宏观调控的协调。
而值得指出的是,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开发过程之中,往往会取代产业本身的经济主体,成为经济的参与者。根据《2011年中国文化旅游发展手册》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的文化旅游产业,只有具有创新科技技术的产业,比如“动漫”等产业能够容纳非政府主体的参与,而即便在这一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政府也极度热心的提供了一系列的指导,建立国家产业基地,实现政府对动漫产业的伦理要求、内容审核,然而动漫产业也并非当初设想像那样走向世界。至于其他的文化产业开发,则因为严格而复杂的审批制度,政策与政治目的的混合,使这一问题沦为政府意志主导下的产业。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如果成为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为考核重心的“政绩”工程,就改变了文化旅游作为“经济模式”的开发初衷。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机制的展望
本文以为文化产业是未来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经历了传统的消耗资源环境取得经济发展的时代,中国的消费者也日趋理性。在选择消费的时候,会避免再次回归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的模式。
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并非一定要独树一帜的开天辟地进行新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把握文化旅游经济的核心概念创意,提高文化旅游在国际市场的有效占有率,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实质的物质财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当逐渐淡出文化旅游经济开发领域,而将这样的产业发展交付当地团体或者组织,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毕竟,在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之中,政府只是公共政策的提供者,而不能越俎代庖的成为市场开发的指导者。
参考文献
1.杨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与“文化势差”[J].社会科学家,1998(4)
2.高蒙河.历史文化旅游的几个问题[J].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1992(4)
3.吴季松.知识经济[M].北京科技出版社,1998
4.张国洪.中国文化旅游:理论、战略、实践[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5.肖星.中国旅游资源概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6.冯学钢,于秋阳.论旅游创意产业的发展前景与对策[J].旅游学刊,2006(12)
作者简介
范贞(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职业学院,讲师,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经济、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