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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LLPS)的主要障碍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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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指出了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主要从法律制定、市场需求和外部环境来分析其主要障碍,并从这几个方面提出了障碍的克服方法。

【关键词】 有限责任合伙制;审计需求市场;事务所组织形式;审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23-01

一、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一大趋势

(一)从当前形势来看

1995年底,美国原“五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美国的执业机构完成了从合伙制向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型。受此影响,法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相继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对事物所的组织形式进行了变革。2006年,我国对《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对“有限责任合伙”加以确认,消除了我国引进有限责任合伙制度的法律障碍。新的《合伙企业法》从制度上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趋同提供了保证,有助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更加规范有效的组织形式实现做大做强。

(二)有限责任合伙制的优势

有限责任合伙制不仅强化了合伙人个人在执业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促使他们更多的注重对公众利益的维护,而且还可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证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赢得社会公众的充分信赖。同时,有限责任合伙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公众利益与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的共赢,它必将成为未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目标。

二、有限责任合伙制在我国发展的障碍

(一)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只有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这两种形式,这无疑限制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的发展。

(二)审计服务收费无统一标准且收费金额总体偏低

目前我国审计市场中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这不仅影响到审计执业的独立性,也造成审计业务的收入无法与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个人所承担的风险和专业服务水平相匹配。

(三)审计需求市场的非理性

我国的审计需求市场缺乏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审计价格脱离审计质量成为审计服务购买者几乎惟一的选择标准,这种非理性导致承担无限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将在获得同样报酬的情况下肩负更大风险。

(四)债权人向个人财产索赔的不可操作性

在有限责任合伙制组织形式下,事务所以其全部合伙财产向债权人承担责任,而有过错注册会计师要以个人财产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然而,在我国,由于个人财产的难于验证,使得债权人认识到其对个人财产的追偿只能是空中楼阁。

(五)缺乏必要的外部环境,没有与推行合伙制相配套的制度建设

一是个人财产的界定、分割的制度有待建立。二是尚未建立有效的执业风险责任保险体系,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责任难以分散。三是缺乏社会诚信的制度匹配。合伙制的法律特性对社会诚信提出了相当的要求,不仅要求合伙人之间必须相互信任、具有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而且要求整个社会在制度的约束下诚实守信。

三、促进有限责任合伙制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一)逐步加强我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制度建设

1.修改《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 合伙制”。

2.修改《合伙企业法》。增加有限责任合伙的内容,或者制定《有限责任合伙法》。

3.开展调研,总结现有合伙制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情况,研究有限责任制改制为合伙制的相关问题以及合伙制转为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财产变更、法律责任、资格承继等方面的问题。

(二)形成与审计风险相匹配的审计收入水平

我们可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一是由行业协会规定统一的基础收费标准(可根据不同事务所的情况自由浮动一定比例),并将这种标准与审计业务的风险程度挂钩。二是由政府税收政策对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的盈利水平进行辅助调整(当市场的理性程度达不到预期水平时)。

(三)规范上市公司发展,提高审计需求理性程度

审计市场需求的理性程度主要取决于审计服务购买者,而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发展,强化广大股东的实际影响力,使外部审计真正发挥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作用,使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们真正能够从审计质量而非审计费用角度出发购买审计服务。

(四)完善个人财产界定与保全制度

首先可以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档案动态跟踪管理,对其执业变动情况、收入情况等信息进行动态追踪。其次可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公开机制,使注册会计师个人收入的透明度得到提高。再次可以完善个人财产纳税申报制度,通过税收法律对个人财产起到一定的监控作用。

(五)继续加深对有限责任合伙制组织形式的理论研究

可以将其纳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由专家进行研究,也可以由行业协会作为热点问题由全体执业人员集思广益,形成包括有限责任合伙制法律依据、施行方案、配套措施、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内容的理论体系。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对有限责任合伙制具体推行路径与方法的研究都将成为审计行业未来的焦点。

参考文献:

[1]李心合.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制改造[J].会计研究,2010,7.

[2]胡奕明.WTO与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J].会计研究,2000,7.

[3]季春铭.浅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和发展[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6,2.

[4]刘燕.有限责任合伙解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11.

[5]刘国常.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科学出版社.

[6]谢世飞.关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探讨[J].煤炭经济研究,2007,3.

[7]王强.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J].中华经网,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