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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李双江之子一案”李家法律顾问在打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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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到8月29日,“李双江之子一案”在北京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自此案爆出之后,爆料、质疑充斥公众的眼球。2013年7月19日,律师兰和正式接受李家的委托担任家庭法律顾问负责对外发言。曾从事媒体工作的兰和在接受《人物》记者专访时展现出极大的自信,尽管面临诸多来自网络和专业人士的质疑,他坚称当下的核心工作是“要让舆论回归到理性的状态”。

人物PORTRAIT = P

兰和= L

P:你跟辩护律师承担的工作有什么不同?

L:我不涉及具体案情的和评述,不参与辩护也不参与庭审,只是案件的一些程序性信息,对社会谣言进行澄清,应该类似于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同时满足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P:不涉及具体案情怎么当好一个家庭的法律顾问呢?

L:除了这些案情之外的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发言。比如酒吧发表了一个声明,它阐述的内容和其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我需要给李家回应。

P:你是怎么获得李家信任的呢?

L:由于谣言满天飞,坊间对梦鸽有误解,觉得她不好接触,人很霸道。其实并非如此,她很和善,她一旦信任你,会放心交付。

P:第一次接触她是……?

L:之前我们就有过认识和交往,追溯的话很难说。

P:是你主动联系梦鸽的吗?

L:这是商业秘密。

P:此前,你还担任药家鑫案件后药父药庆卫名誉侵权案的律师,那个案件的舆论状态跟现在的这个案件相似吗?

L:很接近。那个案件爆出后,网上、媒体界充斥着药家鑫有官商背景的消息。后来,药家鑫被处决以后,我接触药父,发现很多东西都是假的。正因为我过药家鑫之父名誉权案,才知道舆论是可以这样操纵的。

公众纵的舆情给骗了,被骗以后做出错误判断。虚假舆论引导民众的误判,然后形成一种强大的民意,而后又在司法不独立的前提下,干扰了司法,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李双江之子一案”爆出后,我就感觉这个案子的舆情太不正常了,只要是对李家有利的,立马铺天盖地,一番谩骂,群起攻之。

这是一种“”式的操纵方式,所以,我得介入这个事情,对舆论方向进行拨乱反正。

P:你是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拨乱反正的角色?

L:Yes!对舆论拨乱反正,并不代表我对司法有这个作用。

P:你担心舆论抢占高地?

L:公权力干预是一种干预,舆论的干预也是一种干预。

不要以为公权力干预就是恶的,舆论的干预是善的,这是双重标准。

P:立二拆四、秦火火被抓,他们针对李家的许多条微博,很多被证为谣言。

L:这种商业化的谣言操控,目的就在于人为制造舆论。在药家鑫一案中,有记者采访过某个公司,付几万块,操作整个舆论。

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不仅要查处秦火火,更重要的是查明谁在雇佣他散播谣言?谁给他提供的谣言?

P:你最早替李家做官方发言是7月19日,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

L:从2月份开始,这个家庭一直在等,就是说,我们不说话,由法律来判定。后来发现不正常了,在关键时刻,总有媒体披露出关键信息。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呢,已经到了该说话的时候了。

P: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为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你选择不说一些事情?

L:目前来讲,在李双江之子这个案子,没有这样的现象,没什么可隐瞒的。

P:一些观点认为,你参与这个案件,本身也在影响舆论和司法审判?

L:我并不是想要干扰司法审判,我们的目的是司法不扰。我只是平衡证明,对于这种不正常的舆论氛围和舆论生态进行反击。

在传播虚假信息时,我是不是要出来辟谣呀?如果辟谣是罪的话,就没有是非真理了。

P:但是你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与对方实质是交锋式发言。

L:不是交锋式的发言,而且这种平衡关系是有必要的。因为舆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了司法。

P:你是怎么判断出来已经干预司法?

L:梦鸽对相关人员组织和敲诈勒索进行举报,并提请事实调查的要求,从3月份到现在没有回应。我们在侦查和在审查阶段,包括到法院庭前会议都提出来这个核心问题,但到现在都在刻意回避。

P:一些法学界人士认为,向法院提出调查的要求缺乏基本常识,法院的功能在审判,刑事立案和公诉须由公安、检察院执行,你们在恶意引导舆论?

L:因为在公安、检察院这个阶段,我们提出的没有得到重视,必须在最后关口让法院知道有这么一个情况。

P: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明知未成年人不会公开审理,为什么还要申请?

L: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提出公开审理是违法的。所以我们有权利提出。另外,社会认为李家有很深的家庭背景,那么,李家在表达一个态度:宁可牺牲自己的乃至儿子的隐私权,也要追求一种司法公正和公开透明。

P:梦鸽要求公开审理,是在博取同情?

L:需要博取吗?同情是博取不了的。这个社会同情过她吗?而且她需要博取社会的同情吗?她需要的是一个司法公正,这是她的核心诉求。

P:梦鸽现在的精神状态怎么样?

L:她承受压力已经够大了。舆论压力,社会压力,包括工作压力。但我跟她接触,不是那种大难临头、手足无措的慌乱,说话还是有条不紊的,个人形象方面也是非常得体。

P:你觉得对“李双江之子一案”的报道中,最大的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呢?

L:两个字:操纵。如果是自然状态,不至于如此。

P:采访前你和《人物》强调,要以对话体呈现采访,为什么?

L:我不希望歪曲、误解和延展性的解读,我希望完整、客观的表达。

P:选择媒体发言的标准是什么?

L:我觉得不谈标准,谈原则,原则是什么呢,不是说我想抛头露面,而是让舆论回归到理性状态,让司法回归到一个正常轨道。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没有太多太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