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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理论如何将利己主义与社会公共利益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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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斯密看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都是逐利的、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他在《国富论》中认为人们以竞争机制为基础从事生产交换等利己活动。经济人即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对从利己出发的活动进行调节、从而使私利与公益协调的力量到达一种均衡。这种力量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经济规律,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社会法规。

【关键词】 斯密;利己主义社会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D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04-01

斯密认为,商品价值都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这三部分分别构成了三个阶级的收入:以获取地租的地主阶级、靠工资生活的工人阶级和靠资本利润生活的资本家阶级。这三个阶级构成了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共同构成了整个社会总产品的价值。人人有都有利己心,每个阶级也有每个阶级的利益,各个阶级的利益不同,出于各自的利己心,相互之间的利益可能是相互矛盾的,但斯密却在道德规范和正义法则约束之下,把个人的逐利活动与社会利益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地租是为了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代价或价格,是地主阶级的一种收入。地主向租地人出租土地的原则是租地人得到的土地生产物足以弥补他所消耗的农业资本,并获得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地主阶级是特殊的阶级,他们不用劳心和劳力就能获得收入。斯密总结出每一次对社会状况的改良,都会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加,从而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有更大的购买力,推动社会经济繁荣。因此,地主阶级为了增加地租的收入,会想方设法的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根据级差地租,地租会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土地的位置不同,地租也不同。在《国富论》第一篇第十一章主要就是论地租,地主阶级希望增加土地的肥沃能力,从而增加地租的收入。而租种土地的农业增本家或者个体农民也迫切希望改善土地的肥沃程度,从而增加农产品的更大产出,农业家一般会投入更多的改良费用和更大的耕作费用,改良费用的增加提高了地租,耕作费用的增加提高了利润。随着不断地土地改良和耕作进步,粮食产量日益丰富,粮食的价格也会随之下降,整个社会的利益也相应提高。在自由竞争机制下,各个阶级追逐各自利益,农业家获得了更多的农产品,而地主阶级也获得了更高的地租。

工资是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工资是劳动的价值。工人的工资标准时至少维持工人本人及其家属必要生活资。工资的变化规律是工资与财富生产变动相联系,财富生产增长对劳动需求增加,工资有上涨趋势。因此,工人阶级与社会利益也是紧密联系的。当社会处于进步状态的时候,对劳动需求不断增加,劳动者工资上升;在社会衰退时,他们的工资甚至低于最低限度以下。社会繁荣时,他们享受不到其余两个阶级那样大的利益;社会衰退时他们却要承担更大的痛苦。斯密在《国富论》第一篇第八章中提到:下层阶级占整个社会的大多数,大多数人陷于贫困之中,绝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这也是不公正的,毫无同情心。丰厚的劳动报酬鼓励人们生育,也鼓励他们勤勉工作。丰富的生活资料会改善工人的生活,增强其身体素质,提高他们对生活的愿景,提高生育,促使他们勤勉工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了资本家以及地主阶级的收入,使得整个社会利益得到提高,人民生活安定。

根据耗费劳动决定价值原理,认为利润是雇佣工人创造的价值在扣除工资以后的余额。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而使用资本推动者社会大部分的有用劳动,但是利润不会随着社会繁荣而上升,也不会随着社会的衰退而下降,因此为了利润而生的资本家的利益经常会与社会利益相违背。他们总是在想让国家减少干预,扩大市场,减少竞争。前者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符合公众利益,而后者只是资本家想形成垄断,获得更大的利润而已。但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资本家也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同类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了自己产品的价格,进而获得了超额利润。技术的发明、改进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会逐渐由一个企业推广到整个社会,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提高生产率还有前文提到的增加劳动者报酬的方法,也会增加整个社会的利益。

斯密在《国富论》的第五篇《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中也有提到私人利益在法律、道德的约束下与社会利益相结合。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国防开支越来越多,三个阶级为了生命的安全、稳定的生活的基本利益,由社会负担此开支。“贫富上的不均等让穷人产生了把富人财富据为己有的冲动,而富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就促成了司法机关的产生”。而从工人阶级角度讲,工人会受到资本家和地主阶级的剥削、威胁、甚至是生命安全。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国家要设立司法机构惩治罪犯,保护公民。因此,司法费用应有社会或原被告承担。而一些公共设施和工程,如果不能有由直接受益人承担,就有社会负担。整个社会会因公共设施工程而受到直接或间接地利益。

每个阶级的理性人都会追逐各自阶级的利益,在道德和公正的约束下,“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利己、利他之力会不由自主的向社会利益趋同,并使整个社会的利益提升。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陈星译.国富论[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陈孟熙.经济学说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蒋永穆,刘后平,纪志耿.经济人假设的复归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