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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下移 财力下倾 精力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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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更加重视和关心“三农”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了走新型“三农”发展道路,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管理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支持建设新农村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

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规范性等本质特征。公共性就是要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新农村建设项目,凡能通过市场化运作的,都要依靠市场机制解决,财政不能大包大揽;凡是农民有需要,市场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的,财政部门应当着力支持解决。公平性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视同仁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城乡公共资源配置要向乡村倾斜,工农公共资源配置要向农业倾斜,区域公共资源配置要向苏北和基层倾斜。公益性就是服务公共利益,注重社会效益。要针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优先支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短腿问题。规范性就是以法制为基础,财政管理规范安全有效,保证新农村建设成本低、效果好、农民满意。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本质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地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全局的高度出发,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向重点支持农业、重点支持农村、重点让农民受益转变。

从现阶段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公共财政也具备一定的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撑。“十五”时期特别是近三年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32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6.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规模不断壮大,2005年达到167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财政实力的逐步增强并将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基础。2005年仅省财政对“三农”领域的各项投入就达150.4亿元,在2004年增长55.3%的基础上又增长了32.9%。今年省级财政“三农”投入将增加到180亿元以上。省级安排的“三农”支出占省级可用财力的23%,省级新增财力用于“三农”的支出超过50%。

近几年我省财政支农工作的实践

“十五”时期特别是近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让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千家万户,让公共财政春风吹遍千家万户,让公共财政雨露滋润千家万户。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减法”“加法”一起做。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两工”和以资代劳数额。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由7%调减为4%,全省有五个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了农村“两工”,实行一事一议筹劳制度。2005年,实现全面免征农业税,农民人均负担从税改前的177.9元下降至20元左右;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2005年全省面向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直接补贴达到10亿元。二是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年来,全省财政共安排105亿元,支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5.8亿元,支持修建农桥、疏浚河道;省财政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外向型农业、设施农业和农业三项工程等项目的投入累计达10.4亿元,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提升农村社会保障。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支持农村改水、农村草危房改造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件实事。三是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四是推进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建设。

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一是重点支持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加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三年共安排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专项经费15亿元,全面建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十一五”时期财政支持

建设新农村的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

“十一五”时期,财政部门支持建设新农村的总体思路是以推动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让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上述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在做大经济财政蛋糕的基础上,“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安排,将遵循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调整存量,重点是促进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朝着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重点调整增量,新增财力向“三农”倾斜。基本要求是在做到“三个高于”的基础上,确保农民最终得到的实惠高于上年。

(二)优先支持发展农村经济。财政部门要按照“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的思路,建立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第一,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水利重点工程投入,加快农村危桥、小型灌排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二,支持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特色+规模+档次=效益”的路子,支持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第三,支持实施农民培训工程。第四,稳定、完善和强化涉农补贴政策。第五,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对全省1011个经济薄弱村实行重点帮扶,今年省级扶贫小额贷款规模由2005年的4.05亿元增加到6亿元。

(三)重点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首先,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财政部门要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省财政将对经济薄弱地区免收杂费后形成的经费缺口给予补助;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解决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医疗保险问题;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其次,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从30元提高到50元,省对经济薄弱地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30元,市县财政也要落实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再次,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和管理政策,防止被征地农民因失地致贫。研究允许农民将承包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参与土地开发,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四)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第一,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在继续增加对县乡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今年起在苏北、苏中34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第二,加快研究建立控制新债、化解陈债的工作机制。第三,支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花钱买个好机制,促进乡镇转变职能,支持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第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支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五)加快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研究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在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期竣工、效益显著的项目,经综合考核评审后可以考虑给予奖励;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

农为邦本。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支持建设新农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紧迫感,支持新农村建设,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多地、更直接地送给农民。

(作者系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