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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曹刿论战》到《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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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春秋》是鲁国国史,而《左传》为鲁人左丘明所作,对于本国的英雄人物进行了夸张的描述。从《谷梁传》和《管子》的记载来看,长勺之战是通过诈谋取胜,但《左传》却有意忽略此事。《曹刿论战》中“肉食者谋”说明在当时的社会意识中,普遍认为谋划战争是上层统治阶级的事情,《鸿门宴》中“竖子不足与谋”是说不能与被统治阶级进行谋划,两者相对应,“竖子”应指地位低下的人,而非“小子”。

关键词:曹刿 真实性 “竖子不足与谋” “肉食者谋”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97(2013)01-0092-02

一、《曹刿论战》是否完全符合历史实际

《左传》中的曹刿即《史记》中的曹沫,古今中外很多学者是赞同这个观点的,从班固、鲍彪、司马贞到杨伯峻、陈奇猷、李零,以及日本的泷川资言,都认为二者是一个人。《史记・刺客列传》记曹沫劫齐桓公事,《战国策・齐策三》也说“曹沫奋三尺之剑,一军不能当”,两书都写作曹沫;而《管子・大匡》《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三年》作曹刿,四库本《考证》引《韩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万乘之主,反鲁侵地”(今本《韩非子》无此句),亦作曹刿。刿从岁得音,《说文》岁“从步戌声”,戌与末古音同属于阿摄阴声,可相通假。

典籍描绘的这两个人的形象也有吻合的地方,从曹刿的身上,仍然可以看见曹沫的影子。《史记・刺客列传》云曹沫“以勇力事鲁庄公”,人物的主要特征是“勇力”,而长勺之战鲁国战胜齐国后,鲁庄公问战胜的原因,曹刿回答“夫战,勇气也”,强调勇气在战争中的作用。但两人既然为一人,性格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异?笔者认为《左传》是经过加工的,不能完全视作史实。《左传・僖公元年》说“讳国恶,礼也”,《春秋》是鲁国国史,记载的时候必然要有所避讳,在讲授的时候也是有选择性的,所以《春秋》的记载存有夸饰和隐蔽的成分。首先关于曹刿为将的事情,曹刿作为一介平民,贸然进见,鲁庄公即任命他为将军,不合情理。其次,曹刿见了鲁庄公,“乃入见,问何以战”,直接问凭借什么来打赢这次战争,鲁哀公便如实地回答,中间缺少鲁庄公接受曹刿并允许其问话的过程。这次战争齐军败退也未必是“三而竭”导致的。《谷梁传》记载:“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集解》说:“疑战,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意思是鲁军不在约定的日期交战,而通过偷偷的袭击取得战争。又据《管子・大匡》的记载,在柯之盟前,管子评价曹刿说:“曹刿之为人也,坚强以忌,不可以约取也。”“坚强以忌”就其勇力言之,“不可以约取”也是说曹刿这个人不讲信用。柯之盟前,齐、鲁的上次交往就是长勺之战,管子对曹刿的评价也应是从这次战争后得出的。从这点来说,《左传》中树立的曹刿的形象是靠不住的,《左传》关于曹刿的记载更应该归入传说。除了我们上面说的为鲁国讳之外,顾炎武还解释说:“以汤、武之仁义为心,以桓、文之节制为用,斯之谓律。律即卦辞之所谓贞也。《论语》曰:‘子之所慎者战。’长勺以诈而败齐,泓以不禽二毛而败于楚,《春秋》皆不予之。”[1] (P.12 )这种观点认为对于战争来说,没有仁义道德之说,取胜为根本,所以《左传》并没有对以诈取胜作出否定性的评价。实际上,顾炎武也是从《公羊传》得出的结论,却没有解释《左传》隐晦史实的原因。这种说法的前提是实事求是,以诈取胜虽并不可耻,但隐藏以诈取胜的作法不值得称道。

二、从“肉食者谋”到“竖子不足与谋”

《鸿门宴》一文中,“竖子”被注作“小子”,含有詈语的意思。张鹏丽、陈明富同志采用宋王圣美的“右文说”,进一步申说,认为“小”这个义项取于声符“豆”。文中说:

“豆”的形体一般较小,因而“竖”又含有“小”义,也即“未冠者”“孺”“僮”之义。[2]

但是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首先《说文》中从“豆”之字,没有一个字的义项和“小”有联系。后起字中,有些字有“小”义,如《玉篇・豆部》之“[]”,《广韵・宥韵》之“[]”,《登韵》之“[]”。但是从“豆”之字还有“大”义,如《易・丰》:“丰,大也。”《玉篇》:“彭,盛也。”而且“丰”“彭”不仅出现早,其“大”的义项也很早就已产生。其次,文中说“豆”形体一般较小,但铜器中的敦、鬲、盂等体积和豆相差无几,为什么单用豆作形符?

张文冠同志曾就上文进行反驳,也认为从“豆”引申出“小”义是不正确的。他对“竖”意义的来源进行了重新探索,认为“竖立”意是后来才引申出来的,其本义是“用绳索牵拉俘虏”,进而认为“竖”成为詈语,是因为:

“竖”本义源于“臣”,谓“内侍”“僮仆”。“内侍僮仆”属“役人贱者”,地位低下。又,“僮仆”多是年幼之人,古人以小为卑,故“竖”常为人所鄙,由此“竖”引申出了表示贱称、蔑称的用法。[3]

最后仍旧认定“竖子”是“小子”的意思。

但我们认为将“竖子”解释成“小子”未必准确,在当时还有“小竖子”的詈语,《史记・平原君列传》“白起,小竖子耳”,《风俗通义》卷七“为小竖子所慢”,如果“竖子”本是“小子”之义,前面再加“小”字,岂非有画蛇添足之嫌?但他说的“地位低下”为我们解释“竖子”提供了一条思路。

我们认为“竖子”作为詈语来源于“地位低下”,而与“以小为卑”没有关系,这可从《曹刿论战》中的“肉食者谋”得到印证。杜预注“肉食者谋”云“肉食在位者”,孔颖达疏:“孟子论庶人云:‘……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是不得食肉,故云在位者也。”“肉食者”指统治阶级,身份高贵;“竖子”指被统治的“庶人”,身份卑贱,所以又称作“”。从统治阶级的眼光来看,当时社会上层的普遍意识不是“肉食者鄙,不能远谋”,而是“竖子者鄙,不能远谋”,是说僮仆的身份卑贱,见识短,没有高卓的目光,不值得与其共谋大事。《史记・留侯世家》刘邦骂郦食其“竖儒几败而公事”,司马贞《索隐》注:“高祖骂郦生为‘竖儒’,谓此儒生竖子耳。”在《郦食其传》中又注“竖儒”说:“竖者,僮仆之称,沛公轻之以比奴竖,故曰竖儒。”先用“竖子”解“竖”,后用“奴竖”解“竖”,即“竖子”等同于“奴竖”,“奴竖”成为詈语的原因是社会地位卑贱,也与年龄无关。《康熙字典》:“凡卑鄙者皆曰竖。《史记・留侯世家》:‘竖儒几败乃公事。’《晋书・阮籍传》:‘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竖子”“竖儒”的“竖”是指“卑鄙者”,同样用身份地位低下来解释“竖”的詈语来源。所以,“竖子”“竖夫”“竖儒”中的“竖”都是“卑贱”的意思,只有“竖”含有詈语的成分,“子”“夫”“儒”是一般名词,是“竖”的修饰对象。

所以,“竖子”中詈语成分应来源于身份地位,“竖子”应该解释成“卑贱的人”。

参考文献:

[1]陈垣.日知录校注[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

[2]张鹏丽,陈明富.古书“竖”作詈语考[J].中国语文,2010,(1).

[3]张文冠.也谈“竖”及其作詈语的来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