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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衫为俗物 我亦是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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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相近的女友聚会,没有哪次不谈衣服。再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只要到了衣服的地界儿,总免不了接接地气。常见的情况是这样,乍看靓衣已入法眼,姑且按下不表,顾自心中揣摩揣摩。待到茶过三巡,世界政局国家大事明星八卦小道消息通通聊完,方才夸赞,咦,这条裙子蛮不错呢。女友也不扭捏,大方站起来转个圈,顺便做做伸展运动。

聊衣服是很有乐趣的,你拉拉我的裙子,我摸摸你的外套,对面料、设计、价格、售后来一番全面点评,最后以交换淘宝地址作为完美结束。真正亲近的女友之间,好似不存在担心撞衫这回事,一则大家碰头的时间不多,二则人有自己独特的气场,哪怕同款衣服,也完全可以各领。难怪会有人说,能分享淘宝收藏夹才叫好朋友。

几次聚会归来,不管再累,第一件事打开电脑,冲进淘宝店下单,有时明知是一时冲动,仍然先买之而后快。躺下方觉切切肉疼,看来交太无私的女友,亦有不堪言说的苦处。

收入一半给生活,另一半给书和衫,区区女子,按说也该无怨言。尴尬的是,偶有得意的新衣,穿到办公室被阿姨级别的女同事看到,当即按照我的款式件件买来,天天撞衫亦不烦。我没有女友的胸怀,亦没有与比阿姨联袂的兴致,完全不懂到底是谁的认知出了问题。

《红楼梦》里黛玉多着白蓝,配合着性情的敏感清冷,宝钗则爱鹅黄与洋红,突出高贵端庄,王熙凤的衣服虽同是以红和黄为主,却是最正统的那种,不带一丝粉饰渲染,是权利和力量的象征。毫无疑问,这是最老实的搭配,将人物脸谱化,力求见衣如见人。实际上,衣服和年龄有关,和性情有关,但和寻常思维又不太一样。以我所见,女孩子年少时穿得粉嫩,多是应了母亲的喜好,一旦有自,当即不遗余力地将黑白灰堆上年轻的身体,这里有一种心虚,生怕给人看出阅历单薄的怯,也有青春初始的敏感犹豫,欲说还休。

我少女时穿得素,那时微胖,拼命只想把身体遮起来。到23、4岁有一阵很喜欢穿彩色的衣服,靛蓝,苍绿,玫红,暗紫,拉开衣柜一片长长短短,风格不会太一样,根据不同的场合,挑衣服实在一种甜蜜的烦恼。那是特别美好的一段时间,生活顺利,心绪飞扬,每天都好像阳光灿烂,也是特别浮躁的一段时间,快乐与难受皆短促得惊人。

对彩色的迷恋就像对夜晚灯火的迷恋,十分突然就结束了。偶尔想起来,如同遥望星辰,隐隐怅然。散淡了好久,这两年,终于又置了些衣服,和性情的变动有关系,逐渐变得宽大、柔软,不讲款式,只讲舒服。早年喜爱的黑白灰又回到了衣柜,兜了一圈,真正物是人非。

似乎有位红极一时的作家曾在作品里写过,一个女人成熟的标志,是她能够穿着黑色旁若无人地走过大街。或许有失偏颇。当我被一条长及脚踝的连身黑裙包裹着,手插衣兜走过初秋起风的街头,内心的确是有温柔涌动,但它已经丝毫不需要被诉说。

某日有读者听我说起买衣服的事,她大惊:“我以为你不买衣服的!”“难道你以为我一直在裸奔吗?”我笑,虽知她不是这个意思。罗衫俗物,我亦是俗人。要出街,要约会,要打酱油,衣服断断是不能不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