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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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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四个方面阐述了比较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运用,分别为:概念上的比较;计算上的比较;账户结构上的比较;账务处理上的比较。

关键词: 《基础会计》 比较法 运用

1995年,我刚刚踏上工作岗位就接手了《基础会计》教学工作。在十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感觉学生对于这一门基础性和专业性极强的课程,学习起来很吃力。因此,我尝试了借鉴其他课程在教学中运用的比较法来进行教学,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比较就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过程和方法。它的实用范围极为广泛,在文学、法学、政治、经济等领域中早就普遍广泛地运用了。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有鉴别才能有发现有创造。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我们正是通过比较来了解世界上的一切的。”《基础会计》中有许多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教学中充分运用比较的方法,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使学生容易接受新知识,防止知识的混淆,提高辨别能力,从而扎实地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发展逻辑思维能力。

一、概念上的比较

在《基础会计》课程中,概念应该说占了整本书的一半以上。并且,这是会计学中的一门专业理论课。学好了这门课,学生才能对以后所学的其他专业课进行掌握。但是,很多学生都反映刚开始学习《基础会计》时,觉得概念很枯燥,有的还很类似,背不出,还容易混淆,而且理解不了。因此,我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一些概念之间的联系或区别来引导学生学习,让学生对容易记错的概念进行比较,从而使学生对《基础会计》的概念牢牢记住,为以后学习其他会计专业课打下基础。

比如:在会计核算的十三条基本原则中,有几条原则的概念都可以用比较法来进行教学。一致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就是其中之一。一致性原则的概念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而可比性原则的概念是“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在讲授这两个概念时,我请学生和我一起来比较。这两个概念中都涉及了“会计处理方法”,这是它们的相同点。但是不同的是,一致性原则强调“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是一种纵向的比较,而可比性原则强调“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是一种横向的比较,并且从后半句概念中也可以进行比较。一致性原则强调“一致”,所以它的概念中出现的是“前后各期保持一致”,而可比性原则重在“可比”,所以概念中出现的是“相互可比”。这样,学生就把两个比较抽象的概念通过比较记住了。在《基础会计》课程中,还有很多概念,例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可以用比较法来教学,学生普遍反映效果不错。

二、计算上的比较

在《基础会计》课程中,计算题也占有比较大的一块。学生在学习计算题的时候,往往会觉得很难,容易做错,不是这儿不对,就是那儿少了点什么。其实,在教学中教师对一些问题用比较法来教授,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举例来说,对于在永续盘存制与实地盘存制下,计算当月存货发出成本和月末结存成本的内容,就可以通过比较法,让学生予以掌握。这两种都是存货的盘存制度,它们的计算都是遵循着“期初结存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本期发出成本=期末结存成本”的公式来进行的。在具体讲授中,我把上面的公式移项,这样就变成了“期初结存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本期发出成本+期末结存成本”。两种盘存制度都是已知等式的左边两项,求等式的右边两项,这是它们的相同点。不同点在于,永续盘存制规定先计算本期发出成本,后计算期末结存成本;而实地盘存制要求先计算期末结存成本,然后倒推出本期发出成本。通过这样的比较,学生充分地理解了两种盘存制度的不同,从而在进行计算时,不会弄错顺序,不会混淆,对计算题也不再“感冒”。

三、账户结构的比较

账户是《基础会计》学习中最重要的一环。只有深刻理解并掌握账户的结构,才能对不同的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在实际教学中,怎样让学生牢牢记住各种账户的结构,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在教学实践中,我尝试着用比较法来解决上面的一部分问题。有很多学生对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账户的结构感到不能掌握,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不同性质的账户,在按用途和结构分类中会属于同一类。针对这个疑问,我在黑板上画出了这两个账户的结构,请学生来比较。

从这两个账户的结构可以看出,它们的借方都记的是“支付数”,而贷方都记的是“摊销或预提计入各期费用的费用”,所以,虽然这两个账户的性质完全不同,但从结构上比较,它们还是有相同之处的。因此,我们把它们都归入“跨期摊提账户”。经过讲授、比较,学生普遍解开了这个疑问,对这一部分知识也记得更牢了。

四、账务处理的比较

在充分掌握了账户结构的基础上,学生对于《基础会计》课程中经济事项的账务处理也就比较容易了。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感到学生对于简单的经济事项的账务处理一般都能较好地掌握,但对一些平时很难接触的事项的处理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试着采用比较法来进行教学,把学生认为较难但有联系的事项互相比较,让他们有一个感官上的认识,可以同时记住两个相似事项的账务处理,而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在讲授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时,很多学生因为平时接触不到,没有实践经验,会把它的计算分录和缴纳分录互相混淆。于是我和学生回忆了以前学过的城建税计算的账务处理,同时把三个分录写上黑板,让学生来比较。这三个分录分别是:

①所得税计算: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②城建税计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③所得税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分录①、②都是关于税金计算的处理,所以这两个分录有一些相似之处。借方表示一经计算,税金费用的发生,也即是增加,所以它们的借方都用的是损益类中的费用账户;贷方表示一经计算,企业欠国家税务部门的钱增加,也即是负债的增加,所以它们的贷方都用的是“应交税金”这一负债类账户。所不同的是,城建税隶属于销售税,所以用的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个账户,而所得税有一个专门的“所得税”账户来核算它,所以在这点上,两者有一些区别。但是综合来看,两者的相似之处要多,因此,只要记住了城建税的计算分录,就自然而然记住了所得税的计算分录。

再来比较①、③两个分录:分录①正因为所得税停留在计算阶段,所以企业欠税务部门的钱增加,“应交税金”账户发生在贷方,而分录③是所得税的缴纳,表示已经用钱去还了欠税务部门的款项,所以“应交税金”账户就发生在借方了,表示负债的减少,而不可能用到“所得税”账户了。

经过讲解、比较后,学生以后再碰到类似的题目,基本上都不错了。

需要特别提醒的一点就是,比较法的教学着力点应放在学生方面,以提高学习效果为最终目的,要把教与学和谐地统一起来。教师在实施比较法教学时应特别注意坚持“参与式”教学,为学生留有“教学空白”、“教学间隙”,让学生驰骋其间。

比较法是培养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方法,它是一切理解和一切思维的基石,即比较是一切逻辑思维的方法。任何事物的特点都只有在相互比较中才能充分地显示出来。因此,采用比较法,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学生能举一反三、全面系统准确地认识掌握概念,将知识融会贯通。教师将《基础会计》中的概念、计算、账户结构和账务处理由简到难进行比较,可以使学生扎实地学好《基础会计》,为以后学习《财务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於鼎丞主编.中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

[2]石本仁.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中国会计教育的转向.会计研究,2000,(9).

[3]周杨.面向21世纪会计教育发展的对策.会计之友,2000,(10).

[4]谢盛圻,王华编.教学的艺术.广东教育出版社们3国论文下载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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