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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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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入手,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273-02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由于银行部门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对中小企业不够重视,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

二、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首先,财务控制薄弱,缺乏科学性。中小企业财务控制薄弱主要表现是:一方面,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些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未参加生产周转;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再者,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很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最后,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2.管理模式僵化,观念陈旧。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管理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致使职责不分,越权行事,特别是在财务核算方面随意性较大,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难以把握,为银行掌握其贷款资金的用途、资金流向等带来难度。对于银行与金融机构来说,首先要考虑的是防范金融风险,保全其资产,因此就会将中小企业列为重点风险防范,因而,中小企业很难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3.中小企业信用程度不佳。信用是经济主体之间信守承诺,到时履约的行为。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却普遍面临着严重的信用问题。我国中小企业信用问题:一是融资信用不足;二是商业信用缺失。

(二)外部原因

1.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己有的一些扶持政策操作性也不强。

2.银行方面的原因。一是信息不对称造成银企关系扭曲。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活动透明度差、财务信息公开性和真实性差、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导致了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能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评估资金风险时,就会出现“惜贷”现象。二是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成本高。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通常没有有效资产做贷款抵押或质押,无法提供银行通常需要的足够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较难。另外,中小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其财务制度建设与经营管理不规范,对银行的决策易产生误导。据中国农业银行调查,80%的中小民营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财务报表,中小民营企业利息回收率为43%。因此也提高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成本,导致中小企业筹资贷款难。再者,从规模效益出发,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本收益极不对称。据调查,中小企业贷款的频率是大企业的5倍,而户均贷款数量仅为大企业的0.5%,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业的5~8倍,即使按现行规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多可以上浮30%,银行的综合成本仍然很高。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规范

1.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并两次调整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并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比如,中央银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和发行金融债卷等形式对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予以支持;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可以放信用贷款,简化审贷手续,完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比例等。上述激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积极依托城市商业银行网络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转贷款业务,并对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试行再担保。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努力实现金融理念、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创新。广东发展银行决定三年内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放贷1000亿元,并为此精心打造了“民营100”专项金融服务方案。针对企业在“创业”、“成长”、“发展”三阶段的不同融资需求,专门设计了套餐,以有效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据调查,目前城市商业银行80%以上的客户是中小企业,70%以上的信贷资金投向各类中小企业。在这种金融环境下,中小企业更要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为银行提供真实完备的财务信息,以自身的规范求得银行的支持。

2.建立良好企业信用体系。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将会越来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中小企业融资很难顺利开展。因此,中小企业必须树立信用意识,重塑中小企业信用形象,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构建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首先,中小企业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其次,中小型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涉及对外经贸业务的中小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和海关管理的法律、法规;再次,中小企业应该按时偿还银行的债务,严守与其他企业建立的合同,遵守承诺,不随意毁约,以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最后,要重视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企业家信用意识,提倡树立信用观念。

(二)政府方面应有所作为

1.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基金。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投入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不相称的。现阶段,中小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吸纳的就业人数己占到我国就业人数总量的70%。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却不到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1%,这远低于西方国家的10%的水平。为此,国家应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基金,专用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可有两个方面:第一是政府财政拨款,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第二是从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其用途是新办中小企业创业资助;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新科技事业的发展和重大的技术创新资助;中小企业投资风险的补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贷款贴息;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赞助。

2.政府应在中小企业人员培训、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方面从法律法规、经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借助完整、协调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扶持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3.建立和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弱势位,在很多方面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扶持,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扶持措施中一个要环节。根据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等特点,政府的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其一,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中小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地位。其二,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给予特殊的税收扶持,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如对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和特别折旧办法,以增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能力;允许中小企业的科研费用、培训费用等税前扣除,以鼓励其提高创新能力。其三,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一定年限内免征一切税收。其四,优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建立中小企业税收管理辅导中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中小企业税收管理辅导中心主要负责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税收辅导,相关会计处理,建账和纳税申报,同时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宣传和税收监督工作。其五,坚决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承受能力较弱,因而受乱收费的影响也较大,对此应坚决清理和制止,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4.对“特定事项”中小企业实施资金扶持政策。对于下岗职工创办的或者安排下岗职工就业的中小企业,可将下岗职工一年的下岗生活救济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使用;对于贫困地区中小企业应从扶贫资金中拨出一定款项支持其发展;对于因经济不景气及与之关联的企业歇业或破产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应提供紧急资金援助;对于平时经营状况良好,受自然灾害损失严重的中小企业,政府应提供资金上的无息贷款等

(三)银行方面着重解决信息不对称

银行通过自身努力同时借助社会和政府的力量,合力解决以下三个问题,可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状况。

1.建立过硬的客户经理队伍,解决“人”的问题。客户经理制是现代商业银行在开拓业务经营中建立的以客户为中心,集推销金融产品、传递市场信息、拓展管理客户于一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贷款意见》第五条明确要求“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行客户经理制,在具体管理中,实行‘四只眼睛’原则,每两位客户经理共管一批客户。”

2.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解决“信”的问题。通过努力虽然能够了解企业的一般情况,但对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企业的资信程度等深层次情况,不可能完全了解,银行也很难掌握,但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掌握企业的信用情况。如利用征信系统,了解信用记录;收集公共信息,了解企业状况;同业互通信息,畅通信息渠道等等。

3.建立行业内担保机制,解决“量”的问题。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时,银行普遍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或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的问题。目前中小担保机构大多由各级政府支持建立,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干预担保业务活动,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担保机构无法控制对企业的担保量,银行在遇到风险时也很难执行到位。如果借助政府的力量,发展一些有前途的行业,形成企业集群,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内的担保基金或通过集群内上下游企业间的担保,可有效解决银行的贷款量问题。银行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作用,不是简单地转移风险,因为那样只会使金融机构将所面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陷阱问题转嫁给自己,或者把风险转移给担保机构,贷款的整体风险水平并未降低,最终是由更多的机构来承担。建立行业担保基金,可有效的防范这部分风险。担保基金可按不同的行业单独设置,可由行业内企业按资产规模大小自愿出资并由出资企业成立的管理委员会管理,是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大小由管理委员会专家组研究决定,政府不得进行干涉,担保风险由出资人共同承担。建立行业担保基金可通过行业内专业化的经营信息资源、专门人才的利用以及专门技术来进行信息搜集与处理,行业内人士对行业发展和企业实际状况的了解有着特定优势,是银行和中介结构远远不可相比的。当行业内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由担保基金对该企业初步评估并确定对该企业的担保量,银行在对企业贷款额度审查方面可采取拿来主义。同时,由于行业内的中小企业为担保基金提供了资金,企业也就有义务和银行共同监督贷款企业,进而有效地降低银行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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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1)

(责编:李雪)